近日,有市民通过延边12345·百姓热线平台咨询:
我现在人在外地,想把在延吉市的一个门市房卖掉。这是本人名下的门市房,但现在我手上只有房产证,能否进行买卖?因为疫情原因,回不去延吉,能否在公证处开出委托书,让住在延吉的朋友代我进行买卖?
注:之前有过土地使用证,但开发商不知什么原因,把我家门市附近的所有房子的土地证都收走了,后来咨询过什么时候返还,但开发商说,拿房产证也能进行买卖。
延吉市房产局:您好,现阶段如果您的土地证已经丢失,必须先办理公告作废,期限届满后,方可办理过户业务,同时,如果不方便回来可以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委托书,委托代卖房屋。延吉市于今年5月7日正式实施了二手房资金监管制度,故在委托的同时需要留存您的银行卡账号信息,方便受托人办理资金监管业务。
我也有事想咨询,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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