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为80岁以上老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等工作的通知
各区局,市公证协会:
为更好践行“服务为民”根本宗旨,努力打响“上海公证”服务品牌,现就进一步做好为8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坚定此项活动的公益性质,切实兑现服务承诺,为8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及为6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遗嘱保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二、各公证机构对在8月31日前已经预约但尚未办理的免费遗嘱公证事项,必须在2个月内全部办结。其中,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除外。
四、各区所属公证机构按照“方便当事人就近办理”的原则,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在本区的服务对象提交的免费遗嘱公证申请,可以优先受理。东方、新虹桥、张江公证处可以受理全市范围内的免费遗嘱公证。
六、为确保有需求的服务对象可以均等享受公益服务,以便更加合理地运用和分配公证服务资源,每名80岁以上老年人仅能享受一次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待遇。
各公证机构负责人作为公益活动的组织者和践行者,要切实担负起管理职责,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对塑造行业形象、提升公证工作公信力的重要意义;党员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充分调动全体公证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在确保办证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市公证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要敢于向业内存在的“沉疴积弊”亮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把群众关心的问题和行业对社会的承诺始终放在心上、扛在肩头。要采取积极举措,引领带动行业塑造良好社会形象,真正让群众享受到更贴心、更温暖、更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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