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婚前买房后,结婚后会把另一方的名字加上去,很多人以为加上名字了,房子就有我的一半了,其实不是这样的哦,也要分很多情况,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房产证上加名字要准备哪些资料,加名字要交税吗,加名后产权怎么分配!
一、房产证上加名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涉及到房产证加名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1、房产权赠予
2、房屋买卖
3、析产登记
而日常生活中涉及到到房产证加名的,一般发生在父母与子女、夫妻之间。婚前一方买房,婚后房产证加配偶名字需要哪些资料
民法典关于房产加名字的规定: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结婚后,配偶名字也想成为房子的共有人,则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
婚前一方买房,婚后房产证加配偶名字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房产证
2、房子的市场指导价或评估报告和评估费用发票
3、买卖双方身份证
4、购房发票
5、契税证
6、户口本、结婚证。
二、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缴纳多少税收
房产证上加名字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一)有房无贷:手续费为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
(二)有房有贷:手续费为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除此之外,如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积金+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200元。
(三)如果还没有结婚就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这种情况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
1、每平方米2.5元交易费;
3、万分之5的印花税;
4、4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区交易中心不一样);
5、男方转让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
6、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
三、民法典规定女方在房产证上加名后房产怎么分配
要分情况。
民法典对于婚前买房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解释:《民法典》: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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