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某夫妇花123万元在小区买了一套二手房,约定首付50万元,剩下的73万元申请公积金贷款。
夫妇听说把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有诸多好处,于是就把女儿的名字也写在房产证上。因此房产登记份额改成女儿占40%,夫妻二人各占30%。
结果,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由于女儿作为房屋的其中一名共有人是未成年人,无法办理该部分份额的公积金贷款,最后只能申请到46万元的公积金贷款。而且,在邓先生女儿年满18周岁之前,房屋中这40%的份额都不能处置。
而为了偿还未能办理公积金贷款的27万元,邓先生只得再去申请商业贷款,增加了不少的家庭经济压力。
在房价居高不下的今天,无论额外借款补上未成年子女无法贷款的份额,还是一次性付清全款,对大部分家庭来说,都是不小的负担。
而且除此以外,如果需要在房产证加上未成年子女的名字,以下这些风险,你也需要知道:
一、占用子女购房名额,成年后买房或增加首付成本
受各地的限购政策影响,如果子女名下已有一套房,成年后买房可能已占用购房资格,或者需要遵守二套房政策,无法享受首套房优惠。
以广州为例,有房者的第二套房首付最低7成,买家契税也需按二套标准缴纳。这对年轻人来说,也是一笔巨大的开支。
二、如婚后发生意外,房子可能会被孩子的配偶继承、分走
虽然孩子的名字登记在父母的房子上,属于婚前财产,但如果孩子婚后万一不幸去世,根据法律规定其配偶、父母和子女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均有权继承逝者的财产,包括这套作为子女婚前财产的房产。
即使这套房产属于孩子和父母共有的房产,也需要作为遗产进行分割后再进行继承。
三、父母处置房产或许受限制
如果子女成年后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想收回房屋,保障自己的晚年居住可能遭遇很大的法律障碍。
此外,父母出售、抵押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如果今后子女提出异议,认为其合法权益被侵犯,父母还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已经在房产证上加子女的名字,想要避免上述风险,律师建议:
一、可以作公正,约定子女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的房产,在父母生前,权益属于父母所有。
二、直接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房产份额,可以减少子女名下的房产份额,最少可变更为1%。
“两权相利取其重,两权相害取其轻”,虽然上述的做法有一定的风险,但也能为孩子提供多一层保障,作为婚前财产避免今后离婚被配偶分割,同时也节省了房产过户的水费,甚至规避了生意失败后的破产风险,为整个家庭留下了后路。
所以是否需要将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还是今后再通过继承、买卖等其他方式将房子留给子女,律师建议各位读者朋友买房时,一定要仔细考虑清楚,才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