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2、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3、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4、到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5、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6、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先看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如果因为房产交易中心登记错误,可对房产交易中心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登记,然后再将房子登记到自己的名下;如果因为产权人的原因,而你又能举证证明应为你所以,那直接对产权人提前民事诉讼要求归还房子。如果因第三人的原因,而产权人已经善意取得该房产,那就只能要求第三人赔偿你因此受的损失,而不可要求产权人归还房子。
写个人的名字,不管有什么变故,房子都是你的,即使你不在了,子女等也可以直接继承。但是公司比较麻烦,如果公司哪天你要注销了,你还要转户,更麻烦,花钱更多。如果公司以后有人入股了,房子也成了几个股东共有的了。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房屋所有权和债权
双方买房后没有结婚,即属于购房后“准夫妻”分手,但是房产证上署了两个人名字,在这种情况下,房子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但是与此同时,房屋若有贷款也将视为双方的共同债务。因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屋的共有人一经登记物权即为成立。哪怕有一方实际没有出资,另一方自愿在本该属于自己婚前财产的房产证上加上了对方的名字,由此相当于赠予了对方房产的共有权。
部分出资索回的特殊情况
这里说一种特殊情况。如果购买房屋之时,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有出资的,且有证据证明买房是基于双方结婚的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而条件就是双方结婚。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父母就有权起诉要求索回出资的钱款。
建议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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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款是两个人都出的吗?出资比例是什么样的呢?不是结婚购房,正常情况是你们自己私下约定怎么分,这个是你们两个人可以商量的,没有结婚证购房,这个就相当于普通自然人买房,在签合同的时候你们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过份额,那就是百分之五十,一人一半。
你们若是一次性付款的可以商量好以后,比如给对方多少钱,谁要这套房子,然后去房管局减掉一个人名字,这套房子就是产权人单独所有。若是都不想要就直接卖掉,钱怎么分就看你们怎么协商。
你们如果是按揭购房,建议直接卖掉,因为贷款是两个人名字,只要银行贷款没有还完,你的贷款记录一直在那里,影响你以后购房贷款。
建议两个自然人不要贷款购房,离婚和分手比,离婚考虑因素比较多,没想好结婚房子贷款最好还是谁出钱写谁的名字,不知道你在哪个城市,像这样情况,有些地方是算你二套房的,挺不划算的。
买别人的宅基地建房,确权时写谁的名字好?我觉得,这不是写谁的名字好的问题,而是能写谁的名字的问题。作为建房者,当然想成为房屋的实际所有者,希望写上自己的名字,问题是,你这种交易是否合法,能否写上你的名字?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的,所以严禁买卖。但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属于申请者个人的。根据宅基地管理政策,农村宅基地是不允许买卖的,但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但是,一旦转让之后,原宅基地的申请者,就不再允许重新申请宅基地。如果你所谓买的宅基地,是在你本村村民手中买的,你又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那这种买卖关系应该视为转让,不管你花钱没花钱,只要你们达成了协议,经过管理部门同意,你在该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子,当然是你的,确权时必须写你的名字。
不过,既然本题用了一个买字,说明购买者一般不是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既然禁止买卖,那你怎么能买到别人的宅基地建房呢?说穿了,大部分情况下是一种非法交易。即从农民手中买到过去老房子,将老房子推倒后重新建设新房子。但是,由于农村房子也不允许对外买卖,并且没有宅基地申请资格的人,也没有权力购买旧房重新建设,要知道农村旧房翻建也是必须经过审批的。所以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无法办理过户,遇到农村宅基地确权时,只能登记原房主的名字,无法登记购买者的名字。
还有一种情况,农村人依法申请了宅基地,你出钱买下,顶着农村人的名字来建设房屋,你们私下签订协议,证明房子是你的。但是这种交易本身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这种情况下,你只可能根据协议使用这房子,真打起官司来,你都没法保护自己的利益。所以,如果是这种弄虚作假建设的房屋,遇有确权时,也只能登记原来申请宅基地者的名字,无法确定到实际建房者名下。如果买卖双方关系好,双方恪守原来的协议那还好办,一旦卖方反悔,这个官司就难打了!最好的结果,是判决买卖合同无效,原卖方赔偿你买宅基地的钱和建房的钱,但房屋要归原申请人的。
所以,如果你不是农村集体经济成员,最好不要冒险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建房子,因为这种行为风险太大,很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名字是别人证明怎么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名字是别人证明怎么写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