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非直系亲属房产赠与需交20%个税(南京最新房产税费大全)

个税:全额20%家庭满五年唯一住宅免征

营业税:(同买卖过户标准)

1、普通住宅:满2年免营业税;不满2年,计税价格*5.55%。

2、非普通住宅:满2年,(计税价格-购房价格)*5.55%;不满2年,计税价格*5.55%。

说明:计税价格:《房屋买卖契约》上的售房价格与同类地区同类房屋市场价格,按"孰高"原则予以确认。购房价格:根据纳税人提供的《销售不动产发票》确定。

二、非直系亲属房产赠与旧规:

按规定,非直系亲属之间赠与房产,需交契税3%,个税和营业税按标准交纳。但是。此前南京未执行,和直系亲属赠与一样免征个税和营业税。

个税:免征

营业税:免征

三、直系亲属房产赠与税费:

直系亲属之间无偿赠与房产,免征营业税和个税,需交3%契税。

四、什么是直系亲属?

1、指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外祖父与外孙子女等。

2、配偶的姐妹及其子女不属于直系亲属,属于姻亲。

五、房产赠与需交公证费

特别注意:非家庭成员之间的房产赠予合同,必须经公证处公证,需缴纳公证费。

家庭成员指:产权人的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孙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公婆、儿媳、岳父母、女婿。

公证费费采取分段递减累计收取,受益额按公证处委托的机构提供的“评估价”计算,通常低于市场价。

具体标准如下:

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

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

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

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目前公证处只办理双方公证)

需要交的费用为:如果受益额100万,20万×1.2%+30万×1%+50万×0.8%=9400元(公证费)。

六、赠与获得房产再出售正常交税

通过赠予获得的房产再出售,按买卖正常交税:包括契税、个税和营业税。

特别提醒:

南京房产继承、买卖税费大全

二、房产继承税费标准

房产继承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房产继承是不需要交税的(包括契税、营业税和个税等)。但是有两个条件:一是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发生;二是继承遗产的应当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儿媳、女婿。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特别提醒:继承房产需要办理继承公证,收费采取分段递减累计收取。受益额按公证处委托的机构提供的“评估价”计算,通常低于市场价。

需要交的费用:如果受益额100万,20万×1.2%+30万×1%+50万×0.8%=9400元(公证费)。

三、房产买卖税费标准

1、契税

2、营业税

什么是普通住宅?住宅面积≤144㎡且容积率≥1.0

计税价格:按《房屋买卖契约》上的售房价格与同类地区同类房屋市场价格,按"孰高"原则予以确认。

购房价格:根据纳税人提供的《销售不动产发票》确定。

满2年或满5年如何界定?

(1)按市场价格购买的住房以《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日期和《契税完税证》的填发日期,按"孰先"原则确认。

3、个税

核定征收:纳税人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发票,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南京目前按此标准征收个税)

什么是家庭唯一住房?指在南京没有其他的住房,至于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在外地有没有住房、有几套住房,都是不管的。纳税人名下如果有其他的期房,只要购房记录能查到,即使房产证没有办下来,也不予认定为"唯一住房"。

4、土地增值税(针对商业性质房产):差额的30%-60%或全额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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