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可以更改户主。
2.但需要明确的是,房主和户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房主是指房产的合法所有者,而户主则是指户籍所在地的家庭负责人。
房屋拆迁的基本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1.拆迁调查和项目概算:由拟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组织,进行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的调查,以及拆迁所需资金的概算。
2.拆迁管理部门审核:拆迁管理部门对申领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资金、拆迁计划和安置方案等。
3.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和发布《拆迁通告》:拆迁主管部门在审核通过后,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发布《拆迁通告》,正式启动拆迁工作。
4.确定评估机构:拆迁主管部门组织被拆迁人投票选择确定评估机构,用于评估被拆迁房屋的价值和附属物的补偿标准。
5.入户调查和评估结果公示:评估机构进行入户调查,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公示。
6.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并送达给被拆迁人。
7.商谈并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被拆迁人与拆迁单位正式开始商谈,并签订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8.搬家、腾房、交钥匙、领取补偿款:被拆迁人按照协议约定搬家、腾房,并交还房屋钥匙,领取相应的补偿款。
9.拆除房屋:拆迁单位按照协议约定拆除被拆迁房屋。
想知道拆迁中如何争取最大利益?快来法律快车,法律小助手为你解答,帮你维护合法权益。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