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
4、广西印花税(买卖双方各0.05%)
广西印花税是针对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广西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所收的一类税费。
对广西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
二级转移登记只收取买方0.05%的印花税。
个人转让非住宅类房产的”核定征收方式“由登记中心代征,其他均由广西纳税人自行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或办理核实手续后由登记中心代征。
6、广西登记费
9、广西贴花:5元/套
10、广西评估费
评估价格100万以下部分收取评估结果的0.5%,以上部分0.25%。
11、广西抵押登记费
个人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12、广西委托公证费
如果广西购房需要办理公证,那么则要交纳一定比例的公证费,广西公证费的标准一般为300元/二本公证书,另外每加一本收20元。
如果需要赎楼,还会产生如下费用:
13、广西赎楼担保费
14、广西赎楼罚息
不同银行的收取方式不一样,一般按欠款金额的0.5%收取
如若广西买卖方涉外,还会产生如下费用:
16、广西买卖合同公证费
由公证机关向涉外方收取,征收标准:
过户价×0.003%(过户价<50万)
过户价×0.0025+250(50万<过户价≤500万)
过户价×0.002+2750(500万<过户价≤1000万)
17、抵押合同公证费
买方涉外并需要贷款时,由公证处向涉外方收取的服务费。
1、广西买方咨询
2、广西签合同
3、广西办理过户
广西买卖双方共同向广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广西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