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5%。各地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级政府在3—5%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调整后的契税政策为:对个人购买住房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扩展资料:
房屋契税作用:
1、征收契税的宗旨是为了保障不动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征税,契税征收机关便以政府名义发给契证,作为合法的产权凭证,政府即承担保证产权的责任。因此,契税又带有规费性质,这是契税不同于其他税收的主要特点。
2、纳税人是产权承受人。当发生房屋买卖、典当、赠与或交换行为时,按转移变动的价值,对产权承受人课征一次性契税。
3、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即在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行为时,对纳税人依一定比例的税率课征。
1、个人购买家庭中唯一的住房(家庭成员包括购放者、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或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超过90平方米或以上的契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
2、对个人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或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或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经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
4、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除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行契税新政策第一条第二项之外,其余地区均适用本政策契税规定。
1、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新房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二手房应纳税额=二手房税率×房地产评估价。
2、衡量标准一般情况而言有下面几个分类:90平米以下的是一个征收标准、90-144平米之间的是一个标准、144平米以上的是一个标准。
如果是二套房或是三套房这不会享有优惠政策,而且首套房的契税税率一般是在3%~5%的调整幅度内变动,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征收。
第二套房契税各类型房屋均价低于各区的房管局市场指导价的收费标准为:
(1)面积小于90平米买方首套房子契税:评估价格的1%;
(2)面积大于90小于144平米买方首套契税为:评估价格的1.5%;
(3)高于该区的市场指导价格,面积大于或等于144平米,买方不是首套二套房产契税或二套以上房产契税:评估价格的3%。
不管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当房屋买卖或者赠与过户的时候都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契税。当房屋产权发生变化的时候,应该由接受房屋产权的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比例的契税。目前的契税税率仍为房产交易价格的3%。但存在减免情况,无论是新房和二手房都应当按照以下几点规定执行:
1、如果你是购买首套房:当进行交易的房屋面积小于或等于90平方米时,契税税率为1%;当进行交易的房屋面积大于90平方米时,契税税率在原有的基础上减半,即契税税率为1.5%。
2、如果你买的是第二套房:当交易的房屋的面积小于或等于90平方米时,契税税率为1%;当所交易房屋的面积大于90平方米时,契税税率为2%;
3、如果你买的新房或者二手房是第三套房或以上套数:不管房屋面积大小是多少,契税税率都为3%,没有减免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