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新规9月1日施行后,房子过户给子女,该选“生前”还是“身后”?差别很大,应提早知道
买房不容易,就在于房产价值高,这也是买房人为之孜孜不倦奋斗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大多数家庭里,房产都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成为家庭财富的重要象征。所以,在婚恋市场上,父母们为给子女谋一个好生活,大都比较关心对方有无房产,即使没有房子,大多也会要求对方有共同购房能力。当然,现在年轻人也有自己不同的看法,不希望被房子绑架,他们选择了租房,笔者也租过房子,深知里面的酸甜苦辣:一方面租金真心不便宜,二是房东颐指气使让人着实不爽。所以,笔者也暗暗下定了买房决心,工作两年后就成为了“房奴”。
虽然说现在房价相比过去高了很多,但笔者还是坚持认为,能够买得起还是应该早买,因为在大多数时候,租房不容易解决孩子上学问题,与其每个月把租金交给房东,还不如把这笔资金用于偿还月供,相当于让自己强制储蓄,积累财富。对于年轻人来说,如果家庭经济条件一般,可以在面积、区位、房龄上做些让步,以后有条件了再慢慢置换。
父母终有老去的那一天,如何将房产这笔家庭重要资产传承给子女是不得不考虑的事。我们知道,中国式父母儿女心都比较重,小时细心呵护,年纪大了还想着为子女多留些东西。此前,房产传承给子女的方式不外乎三种:一是赠与,二是继承,三是买卖。但是,随着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于9月1日正式实行,其中规定房产赠与过户免征个税,不少人比较晕,以后采取赠与过户房产是最划算的方式吗?下面,跟着笔者的脉络来看看:新规下,房子过户给子女,该选“生前”还是“身后”?差别很大,需提早知道!
第一,生前赠与房产:老人在世时,通过赠与的方式过户给子女
第二,身后房产继承:老人离世后,子女们以继承形式取得房子产权
受传统观念影响,继承过户比较流行。老人过世留下的房产,称之为遗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之规定,遗产按照第一顺序、第二顺序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人继承。分配原则一般是同一顺序继承人等额分配,但如果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等分配。此外,如果被继承人承担了主要扶养义务,可以多分,否则,应少分或者不分,家庭生活困难或者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继承法这些规定,也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
第三,生前买卖房产:老人在世时,通过买卖的方式把房产过户给子女
为方便对比,跟“生前赠与房产”过户方式一样,仍以交易总价100万的房产为例,买卖过户主要费用包括契税1.5%和个税1%,这两项税费占房产交易总额的2.5%。那么,100万房产的过户费用就是2.5万元,同样价值的房产,买卖过户比免掉个税后的赠与房产过户税费还少约41%。需要提醒的是,买卖过户当事人必须在现场,跟正常买卖一样办理手续、缴纳税费,然后取得新的房屋产权证。
新规实施后,经过前面对生前、身后3种房产过户方式比较分析可知:表面上,仅费用来看,身后房产继承<生前买卖房产<生前赠与房产,生前赠与方式过户的费用居然是最高的,而身后房产继承房产的费用则是最低的,是不是就应该选择身后房产继承方式呢?实则不然。房君总结一下:
身后继承的房产一旦转卖需要缴纳20%的个税,交易价100万的房产,应交20万元个税。当然,有一种情况不用交,那就是子女继承房子后,仍能满足“满5唯一”,即满5年后交易且是唯一住房。这种情况就是身后继承方式最划算,但有多少人能满足这个条件呢?如果不能满足这个条件,那么,从经济角度考虑,老人过户给子女房产,那就是以买卖方式最划算!不过,现实中,在许多老人看来,如果把生前就把房产买卖给子女,未来生活不一定有保障,所以,从情感上讲,最终很可能以遗产的形式留给子女,让子女继承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