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手续的办理流程一般包括签约、交税、登记和取证四个步骤。
1.签约
签约是指卖方夫妻双方和买入方同时到房屋产权监理部门签署《房地产买卖契约》,房屋成交价格需由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工作人员认定或根据评估报告确定。
2.交税
3.登记
4.取证
取证是指买入方到产权监理部门领取过户完毕的新《房屋产权证》,这时整个过户手续全部结束。
二、二手房过户注意事项
在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时,买卖双方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买卖双方需本人到场
2.共有房地产的交易要求
共有房地产必须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以及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不能交易。
3.委托办理
买方或卖方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的,可委托他人办理,但买卖双方不能委托同一个人办理。受托人属非直系亲属的须办理公证委托方为有效。
4.交付方式协商一致
买卖双方必须对交付的方式自行协商一致,并对彼此达成的协议负责。
三、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机构
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地产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且依法确认房屋产权是归属关系的行为。
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
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办理产权过户,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转让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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