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房产证办理流程首先需要准备好材料,具体包括产权人(夫妇)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回迁协议、结算单,原房产证的档案注销证明,产权人(夫妇)有效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开发商房产证,测绘图纸,不动产销售发票办证联,契税完税凭证办证联(契税免税证明)等。然后携带材料去财政局缴纳契税或开具契税减免单,最后房地产交易中心档案室开注销证明即可。
回迁房办理房产证的流程大致如下:
1、准备必要资料:包括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旧房拆迁作价凭证、原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等。
3、提交申请:在区安置房办证窗口完成交件、接受询问、缴纳费用事宜,并领取登记受理单。
4、等待审核。
6、办理面签业务: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单据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面签业务。
回迁房的好处:
1、便宜,回迁房一般都比同区域二手房便宜很多,跟新房更是没得比。
2、现房,早期的回迁房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套较完善。
3、政府统建的房屋质量较为稳定。
4、安置房依托地理优势和小区配套优势,升值比率与经济增长周期吻合,升幅较快。
综上所述,回迁房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交一系列证件和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缴纳相应费用。
回迁房办理房产证:提交材料,缴费,等待审核,办理面签。回迁房优势:价格低廉,地理位置优越,质量稳定,升值快。
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办理的大致流程大致可以分为两步:
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办理需要提交的资料:
另外以下两点必须要了解:
1、如遇被拆迁人去世的情况,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前应先办理被拆迁房屋权属的继承手续;
2、如果被拆迁人属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只有出具国家安全部门给出的证明才可以办理房产证。
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及转让流程
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办理流程如下:
1、房地产评估。到所在县区或市的房产交易大厅。办理这项时先要决定由谁负责评估费用,买卖双方均可,申请人要填委托书,提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等。
2、交营业税。到房产所在的地税分局或地税所办理。需提交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评估报告。
3、办理房产证过户。
4、交工本费,领取房产证。
办理拆迁安置房产权证所需材料如下: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原件);
2、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原件);
3、安置人口调查确定表(原件);
4、拆迁安置款结算清单(原件);
5、安置房结算单(原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安置房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拆迁安置房分为两类:
1、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产属个人,但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可办理房产证;
2、另一种是房产开发公司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与一般商品房没有区别,可自由上市,可以按照程序办理房产证。
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办理的大致流程:大致可以分为两步: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手续是:
1、房屋产权人要到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2、房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提交的材料合法、真实、详细就进行房产登记,发放房产证。
拆迁户的房产证就是安置房的房产证,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安置房所有权证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
3、拆迁安置协议和已回迁安置证明
4、查档证明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一、拆迁安置房过户更名
二、拆迁款所需材料有哪些
(1)申请人身份证件(法人要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代管人、管理人要提交代管权或管理权资格证明)及其复印;
(3)区、县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
(4)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拆迁公告、建设章程及方案等;
(5)被拆迁房屋的产权或使用权证件及其复印件;
(6)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文本;
(7)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申请是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的进行登记的请求。一般来说,当事人不申请,登记机构不得办理登记。
2、受理。受理的过程实际上相当于初步审查。主要审查申请在形式上是否符合受理的要求,如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备、申请材料上的内容与申请登记事项是否符合、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的要求以及申请材料之间的内容是否对应等。对符合条件的申请,登记机构予以接受,并根据有关规定收取登记费用。
3、审核。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后,在决定是否登记之前,需要对申请登记的事项进行进一步的审核,以保证登记结果的准确。
4、登薄发证。不动产登记薄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因此,登记人员对登记材料审查合格后,应当及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完成登记,并向申请人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二、棚户区房屋买卖如何保证合法
2、法律规定:《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簿,填写并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除办理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和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应当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专用章。
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样式,由国土资源部统一规定。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回迁安置房办房产证,具体流程如下:
1、产权人应先到各区安置单位办理房款结清手续,领取安置房初始登记证、拆迁安置明细表(如建设单位在办理初始登记时已交无需提供);
2、去税务部门办理契税申报、缴纳,到物业资金交费窗口缴纳物业维修资金;
3、在区安置房办证窗口完成交件、接受询问、缴纳费用事宜,领取登记受理单,同时可办理证件邮寄业务;
4、登记业务经审核登簿、缮证后,即可领证或权证寄送到家。
回迁安置房办房产证,流程简单明了:领取证明、办理税费、交件办证、领取证件。
一、拆迁房房产证办理方法
二、拆迁房房产证办理流程
1.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2.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产权证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3.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4.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5.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三、拆迁房房产证办理费用
1.拆迁房办理房产证的契税:拆迁房的建筑面积如果在120平方米以下包含120平方米,并且拆迁房成交单价低于4600元每平方,而且拆迁房内小区绿化容积率在1.0以上包或
1.
0,只要拆迁房符合以上全部条件的,拆迁房契税要按照拆迁房成交价钱的1.5%缴纳。如果有任何一条件不符则需要缴纳拆迁房成交价钱的3%;
2.拆迁房办理房产证的劳务费:每平方3元;
3.拆迁房办理房产证登记费:拆迁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要缴纳90元的登记费;如果拆迁面积在100-200平方米的需要缴纳100元的登记费;拆迁房面积每增100平方米的则需要加收10元;
4.拆迁房测绘费:拆迁房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需要缴纳80元;拆迁房面积50-100平方米的需要缴纳120元;拆迁房面积101-200平方米的需要缴纳160元;拆迁房面积201-300平方米的需要缴纳200元
5.拆迁房办理房产证的印花税:需要缴纳拆迁房成交价的0.03%。
四、拆迁房房产证办理资料
1、安置的房屋的权证(收原件);
2、被拆除的房屋权的证(收原件);
3、拆迁的安置的协议及已回迁安置的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6、安置的单位法人或其他的组织的资格的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