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为什么夫妻双方协议都签了,却不去办理过户呢?我们总结了三个原因,一个是房产有抵押登记,暂时过户不了;二是签了夫妻财产约定,对方不愿意配合过户;三是觉得签了协议就对自己有保障了,没有必要去过户。那实际生活中,夫妻双方签了婚内财产协议,将房产约定为一方所有,还需要去办理房产过户吗?下面道华婚姻家事律师为大家进行解答。
夫妻双方签了婚内财产协议,将房产约定为一方所有,还需要去办理房产过户吗?
我们认为,还是按照约定办理房产变更登记。
因为,在实际生活中,婚内财产协议可能混杂多重关系,存在约定效力上的风险,从稳定的角度看,未办理房产变更登记的,产权登记方可能存在擅自出卖房产的风险,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后可以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律师给出以下建议:
第一,婚内财产协议能做公证的就尽量去公证,经过公证的协议,即便有赠与内容,也不可以任意撤销;
第二,对于有贷款的房子,公证处可能不给做公证,你可以先咨询当地的公证处办理;
第三,签了婚内财产协议的,对方不想配合公证,也不愿意配合过户的,可以在协议中加放弃撤销权,加不配合过户的违约责任的条款。
总而言之,经过公证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有助于明确夫妻婚前或婚后取得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产权归属,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婚姻纠纷和财产纠纷的发生,稳定夫妻关系和家庭财产关系,共建健康美好的婚姻家庭。
以上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有疑问,欢迎随时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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