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和土地证合二为一的证件名称为房地产权证。这一证件的颁发,标志着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在法律上的统一确认。
在房屋竣工验收并交付购房者之前,房地产开发商需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初始登记,经审核符合规定后,购房者将获得这一综合性的权属证明。
1.《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明确指出,当事人申请登记时,需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及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这为房地产权证的申请与颁发提供了法律基础。
2.《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进一步强调了不动产权属证书作为权利人享有不动产物权证明的重要性,并规定了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之间的一致性要求。
房屋他项权证与房产证在性质与功能上存在显著差异。
1.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它代表的是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个人对该房产所享有的特定权利,如抵押权等。
2.而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并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3.房产证则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合法所有权的证明文件,它赋予了购房者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4.房产证,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房屋他项权证与房产证在权利主体、权利内容以及法律功能上均有所不同,两者共同构成了房屋权属体系的完整框架。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