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变更户主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登记申请书:由现任户主或房屋所有权人提交,明确表达变更户主的意愿。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提供现任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确认其身份。
房屋所有权证书: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作为房屋所有权归属的凭证。
宅基地使用权证明(如涉及农村房产):提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确认土地使用权。
证明房屋所有权转移发生的材料:如买卖合同、赠与协议、继承公证书等,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事实。
二、提交申请并办理变更登记
向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提交上述准备的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后,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后,将进行变更登记。
变更登记完成后,登记机构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依法向申请人核发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即新的房产证。
1、提出申请。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
2、审核制证。市房屋产权登记进行复审、核准后会签发房屋权属证书。
房屋产权到期后怎么处理
1、由国家回收土地并一次性给予赔偿
2、续费续期继续使用
房屋产权到期的时候,如果房屋质量没有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且不影响正常居住的情况,业主们可在房屋到期钱向房屋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续期续期的申请,申请获得批准之后,需要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的合同,并根据当时的签合同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从而重新获得土地使用权。
3、危房拆迁补偿
拓展资料:房屋产权剩余年限如何计算
1、新房产权的计算方式
2、二手房产权的计算方式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3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