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带押过户”是指不动产“带抵押过户”。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已经抵押的不动产买卖转移时,不需要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权,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
“带押过户”主要适用于卖方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未结清的按揭贷款,且按揭贷款当前无逾期。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抵押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54号),不动产登记簿已记载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或者《民法典》实施前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再行办理。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转移登记、抵押权登记);
3.有关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抵押借款合同,或二手房“带押过户”三方/四方协议);
4.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5.税费缴清凭证;
申请“带押过户”。买卖双方达成不动产买卖协议,约定同意“带押过户”内容,签订不动产转让合同后,向银行提出“带押过户”申请。
1.同行贷款模式。银行对不动产增设新抵押权;发放买方贷款至约定的监管账户,扣划资金结清卖方贷款;解除卖方贷款抵押权,将剩余资金转至卖方本人收款账户。
2.跨行贷款模式。买方贷款银行方面:确认“带押过户”完成信息;对不动产增设新抵押权;将首付款和贷款划至约定的卖方贷款银行收款账户。卖方贷款银行方面:确认款项到账信息;结清贷款并解除卖方贷款抵押权;将剩余资金转至卖方本人收款账户。
3.买方全款支付模式。卖方贷款银行用购买不动产款项结清贷款;解除不动产抵押权;将剩余资金转至卖方本人收款账户。
采取抵押权变更模式的,直接同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抵押权转移登记及变更登记。
1.什么情形适用带押过户?
二手房交易中,对于卖方不动产存在抵押贷款、买方使用贷款购买不动产,买卖双方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可由买卖双方及抵押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实现“带押过户”,其他不动产亦可按照登记方式办理“带押过户”。
2.带押过户可以跨行办理吗?
可以,申请人与银行协商一致后,可与银行共同申请不动产登记,针对同行和跨行带押过户,提供不同的版本的协议和登记流程。
3.带押过户有手续费吗?
只收取不动产登记费,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带押过户:“带押过户”是指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规定,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抵押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54号),不动产登记簿已记载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或者《民法典》实施前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再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