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一、申请不动产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二、一般情况下不动产登记业务多久办好?

答: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持续压缩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承诺办结时限,不断优化办理模式,除了法人或其他组织建造房屋首次登记、涉及历史遗留问题、非公证继承等复杂的不动产登记外,其他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结时限主要如下:

1.一般登记业务的承诺办结时限均为3个工作日,比如一手房、二手房、夫妻析产、姓名变更等,其中通过“一窗办理”业务模式办理的涉税二手房业务一般当日办结;

2.抵押登记业务的承诺办结时限为1个工作日;

3.珠海市内银行已全部使用“不动产+金融”模式办理抵押业务,其中抵押注销、一手房按揭、二手房按揭均为系统智能秒办。

三、申请首次登记需要提交什么申请材料?

答:第一种是空地的首次登记(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提交的主要申请材料有以下七项: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变更)合同

4.用地规划许可文件及附件

5.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

6.税务部门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有则收取,无则无需提交)

第二种是建成房屋的首次登记(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提交的主要申请材料有以下十项:

1.不动产权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特别说明:(1)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提交原件核对。

(2)省内法人身份证明,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无需提交原件或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不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应提交纸质或电子营业执照核对。

5.建设工程符合规划建设的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扫描或拍照留存,或城建档案馆存档复印件,或城建档案馆存档电子文档,或信息共享取得),材料包含:

(1)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准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许可证(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的,此材料无需提交)。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附件:规划设计要点、用地红线图)。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规划总平面图、建筑报建图。

(5)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

(6)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绘记录册。

特别说明:①上述材料原件已存市城建档案馆的,可提交存档的复印件。②上述材料原件已存市城建档案馆的,有电子档案的可提交存档电子档案号码。③无法存档提交原件的,受理时扫描(或拍照)退回原件。

6.建设工程已竣工的材料,包括竣工图(原件)、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备案登记证。

特别说明:(1)原件已存市城建档案馆的,可提交存档的复印件。(2)无法存档提交原件的,受理时扫描(或拍照)退回原件。(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材料核发电子证书的提交电子证照。

7.不动产测绘报告(不动产权籍调查报告如有请提交)(原件或有效电子文档)。

特别说明:(1)申请首次登记前已经单独办理过新建房屋权籍前置业务的,无需提交该材料。(2)可通过信息共享提交电子文档的,无须提交纸质材料。

8.付清地价凭证,材料包含:

(1)建设用地计费情况记录卡或地价计费单(如有请提交)(提供原件扫描或拍照留存)。

(2)地价缴纳凭证(提供原件扫描或拍照留存)。

特别说明:单独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时,已经提交过付清地价凭证的,无需再次提交。

9.税务部门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或电子票据,可通过信息共享提交电子文档的,无须提交纸质材料)。

10.门牌证明。

四、普通商品房转移登记(一手房办证)需要哪些资料?怎么办理?

答:一手房办证需买卖双方(开发商与购房人)共同申请,但您可以委托开发商办理,开发商也可委托您办理,请联系开发商。常见的办事材料有:

1.不动产权登记申请书及询问表(原件,开发商盖章);

2.购房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由开发商盖章,若购房人亲自办理的请另提交原件核对);

4.不动产权属证书(原则上为原件,若是复印件需开发商盖章)

特别说明:①该材料包含权属证明书、面积成果表、房屋分户图,如属2003年后颁发的权属证明书,在申请登记时无需提交该材料。②若权属证书为电子证书(证明)的,直接“免证办”,无需申请人提交。

5.转移登记前已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6.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特别说明:已办理预告登记的无需再次提交该合同。

7.购房发票办证联(原件);

8.税务部门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9.若是限购区住房且购房人为自然人的,购房人需提交限购政策所需材料(原件),一般为以家庭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未婚承诺书、或亲子关系证明(出生证)(均核原件);

详情请参见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或窗口提供的《普通商品房转移登记》办事指南或指引。

推荐使用网上申办模式,申请人通过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网、广东政务服务网,进入网上申办通道,在线上传申请材料电子影像,登记部门在线审核,审核通过后通知申请人窗口办理,窗口人员经比对上传申请材料与提交纸质材料一致,当场登簿发证。

五、什么是一手房网签?开发商如何办理网签手续?

答:网签是指在依法取得预售许可证后,经公示,并经网上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系统进行合同签订的简称。其办理手续大致如下:

1.开发商首先在住建局取得预售许可证;

2.开发商到登记中心办理预售总备案;

3.开发商提交资料到登记中心信息科开通账号并绑定网签数据,就可以使用网签系统进行一手房网签了(所需资料通过珠海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便民中心-下载中心-其它栏目里查找“开发企业网上申办管理员用户开通及变更申请材料”并按照要求提供即可)。购房人买房后直接在开发商那儿就可以网签。网签后记得及时到登记中心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保护自己的权益。

七、二手房(存量房)过户都需要哪些材料?

答:二手房过户一般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房产证、申请表、网签合同、身份证、报税资料或购房发票、完税凭证,如果购买限购区域住房的,购买方还需要提供限购政策所需要的材料。如房产有抵押查封登记的,则需解除查封、注销抵押或银行开具带押过户同意书。

八、回迁房办证程序是什么?怎么办证?

答:回迁房办证一般需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共同申请(开发商可委托您代为办理,您也可以委托开发商代为办理),继承、遗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物权变动的权利继受人可单方申请。另需拆迁部门将回迁确认名单发登记中心。办证提交的申请材料一般有:

2.购房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由开发商盖章,另提交原件核对);

特别说明:该材料包含权属证明书、面积成果表、宗地图。如属2003年后颁发的权属证明书,在申请登记时无需提交该材料。

5.属拆迁补偿房转移的,提交拆迁补偿协议、拆迁补偿的发票、更新改造部门出具的回迁办证文件。属旧村改建的,应提交拆迁补偿确认表、已拆迁房屋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已缴回注销的除外)。已拆迁房屋已抵押或查封的,应提交抵押权人或查封机关出具的同意申请办理登记的证明。

6.税务部门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7.属高栏港区域房改房、经济适用房、房屋拆迁补偿转移登记的,提交土地使用权权属确认通知书(原件)

其他事宜请参见登记中心的办事指南。

九、办理抵押权设立需要哪些资料?

答:1.抵押双方都是个人:不动产权证(原件)、双方身份证(原件)、申请书、询问表、抵押合同、二押承诺书(若是二押则需提供)。

十、办理抵押注销需要哪些资料?

答:1.抵押权人为个人:他项权证、抵押权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书和询问表。

十一、申请首次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对于国有土地,主要包括两种业务:一是空地的首次登记;二是建成房屋的首次登记。

申请建成房屋首次登记的主要条件:房屋已建成并取得规划验收核实合格、竣工验收备案和不动产测绘报告。

十二、办理不动产登记后如何领取不动产权证?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目前有五种领取不动产权证的方式供选择:

方式一:产权人本人凭身份证及受理回执单到窗口现场领取不动产权证;

方式二:产权人本人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受理回执单就近到市中心或各分中心自助打证发证终端进行自助打印并领取不动产权证;

方式三:产权人在业务申办时选择权证邮寄,不动产权证制作好后将通过EMS邮寄到预留地址;

方式四:产权人及代理人在窗口申办业务时,产权人在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订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领证,代理人凭自己的身份证及受理回执单到窗口现场领取不动产权证;

方式五:产权人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领证,代理人凭公证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受理回执单到窗口现场领取不动产权证。

除了纸质不动产权证外,产权人还可以选择电子不动产权证,免去了纸质证书保管不当遗失的风险,随用随查,方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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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带什么材料律师普法一、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带什么材料 所需要的材料根据不同的情况不一样 房产过户准备的材料有: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房屋测绘图纸(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3、房屋查档证明(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4、房地产评估报告 5、房主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 6、房屋买卖合同 7、https://www.110ask.com/tuwen/18352043154429088058.html
8.房产过户需要什么证件?如何办理?费用要多少?1、房产证过户流程 房产证过户后购房人才在法律意义上真正拥有的这个房产,那房产证过户办理的具体流程有那些呢?下面具体介绍私房转让办理房产证应提交资料及具体流程。 ①转让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②出让方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https://jm.loupan.com/html/news/201811/37342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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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房屋交易业务仍在房管局领不动产权证需到登记中心房产频道[摘要]老百姓办理二手房过户,还是在房管局大厅,只是最后领证时,要凭房管局发放的交易确认单和相关资料,到各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郑州市房管局办事大厅仍照常办理房产登记业务 郑州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后,作为不动产之一的房屋,其交易过户和房产证的办理从此和房管局再无关系? https://www.hnr.cn/house/lsdt/201608/t20160816_26488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