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家庭60%以上的财富都聚集在房子上,可以说,绝大多数买一套房子,不仅掏空了大半辈子积蓄,甚至还承担着几十年的房贷压力。
然而随着上一辈年纪逐渐增大,房产不可避免会涉及到继承方面的问题。在大部分人的印象当中,子女继承父母的财产天经地义,尤其是独生子女,在他们的下意识当中,父母的房子存款最后都是留给自己。
然而,实际上,关于继承父母的房产已经有了新规,其中出现了三大变化,今年开始,房屋继承全都“这样办”。即便你是独生子女,也一样!
01、继承范围有所扩大
过去,遗产继承都是按照顺序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而且按照以前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则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而代位继承只能继承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那一部分份额。
不过新的继承法规明确,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则由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也就是说继承范围进一步扩大了。
换句话来说,现在的继承,不仅自己的子女可以继承,兄弟姐妹、甚至兄弟姐妹的子女也能继承。
02、公证遗嘱不再优先
民法典继承编(草案)中,从更尊重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角度出发,取消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新增遗嘱形式,并创设了对继承人的宽恕制度。
也就是说,以前不管是什么遗嘱,最终以公证遗嘱为主。以后公证遗嘱不再有优先效力了。而且,“新规”之下,对于这些不孝子女多了一个宽恕,如果他们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并且愿意做出改变,父母宽恕之后,原本已经丧失的继承权还是可以重新拥有的。
03、新增两种遗嘱订立方式
一个是打印遗嘱:打印遗嘱指的是先用电脑将遗嘱内容书写完整,然后用打印设备将书写好的遗嘱打印出来的遗嘱形式。
还有一个是录像订立遗嘱:录像遗嘱指的是以录像机、照相机等可以录制声音和影像的器材所录制的遗嘱人的遗嘱。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有些老人比较传统,认为生前立遗嘱不吉利,实际上,立遗嘱也有助于将来子女能够按老人的意愿继承财产。
此外,对于继承父母房产的子女来说,在具备有效遗嘱的情况下,选择继承的方式过户也是最省钱的。因为这种方式是不需要缴纳税务,只需要280元左右的登记费用就可以了。
所以,这也是当前最省钱的继承方式,而且老人立遗嘱以后,也可以避免子女为财产闹出各种矛盾,甚至有的子女为了争夺父母财产对簿公堂、老死不相往来,老人在天有灵,岂不寒了父母的心!
所以,建议长辈们尽可能保障子女的财产,提前立遗嘱。因为,在新规下,如果子女没有遗嘱,想要全额继承财产可能就会遇上很多困难。就算是独生子女,也同样可能面临房产被“瓜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