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钟书小说《围城》里的唐晓芙说:“若是爱上一个人,我就要占据他生命的所有,在遇到我之前,他留着空白等我。”
只是愿望很美好,现实却残酷,没有几个人能真正遇到留着空白等自己的伴侣。
现实生活中,离婚、再婚似乎已成常态,
那么,如果遇到喜欢的“二婚男”到底能不能嫁?两个女人的经历,告诉你其中滋味。
01
唐女士和她老公在一起的时候,她才二十岁左右,她老公张先生24岁,但是已经离过一次婚。
之所以会离婚,是因为张先生的前妻和他妈之间有不可调和的矛盾。
离婚之后张先生的母亲很怕他娶不到媳妇,于是就整天给他相亲。
小唐是张先生自己遇见的,一个初出茅庐的女孩子遇见一个长得高大帅气的过来人,自然就被俘获了。
在一起一年后就怀孕了。
张先生的母亲也喜欢这个女孩子,于是他们就结婚。结婚之后唐女士发现张先生还没与前妻断绝关系,有时还偷偷往来,这让她非常痛苦。
可是现在孩子这么小,她也不知道怎么办了。
总结:和前妻还有来往的男人,不能嫁!
02
廖梅结婚的时候,老公和前妻的女儿刚满3岁,她心里知道一个单亲爸爸带女儿丰常不容易,小女孩也乖巧,所以对小女孩视如己出,连小区邻居都夸她是个好妈妈,甚至有很多都不敢相信她只是一个后妈。
前面的女儿被他惯成了任性刁蛮的小姑娘,经常在他面前搬弄是非,最后,廖梅对那个女儿无能为力,不知道怎么教育,打也不是,爱也爱不起来。
让廖梅最难忍受的是每当忙完家里所有的家务,想和丈夫说说话时,丈夫总是不耐烦,说自己要陪女儿。渐渐地,廖女士发现自己的二婚丈夫不通人情,也并没有想象中温柔体贴,她开始后悔这段婚姻。
总结:眼里只有自己的孩子的二婚男人,不能嫁!
03
作为执业十余年的婚姻律师,我想提醒各位朋友们,由于再婚家庭的特殊性,重要表现就是牵扯到各自子女的利益和彼此财产的处置时,稍有不慎,就会引发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进而影响到再婚家庭的和睦稳定。所以,再婚家庭一定要做好财产分配。
1、婚前财产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使夫妻财产产权明晰,能有效避免纠纷产生。
尤其是有儿女、有积蓄的再婚者,选择婚前财产公证不失为保护自己和稳定家庭关系的一种策略。
毕竟再婚一般都涉及到家庭利益的重新分配,为了保持经济上的合理平等,以及防止婚姻破裂而产生经济纠纷,办理了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也可以避免以后产生财产纠纷。
2、订立有效的遗嘱
再婚双方选择合适的遗嘱形式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处分个人遗产。
有效的遗嘱形式:遗嘱经公证机关公证过;遗嘱人亲笔书写,且注明了姓名、日期等;遗嘱人自己口述他人代为书写,且现场有2个以上的见证人,共同签字盖章;有2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的录音遗嘱;在特殊情况下,有2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的口头遗嘱。
3、办理赠与合同公证
多数再婚者再婚前都有自己的积蓄,有房屋、汽车等价值较高的资产,为了维护自己孩子、父母的利益,选择赠与的方式将部分财产赠与给孩子或者父母,保障其基本生活,从而维护家庭稳定。
一方可以通过公证机构办理遗嘱、继承、赠与、财产约定等公证,能够更好地规范调整人与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建立和巩固和谐的家庭关系。利用公证来调整家庭财产关系,可以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为家庭的稳定创造条件。
很多女人在爱情面前,往往会失去理智,认为嫁给自己喜欢的人就够了,并不管他是头婚还是二婚。
可是理想终归是理想,现实终究是现实。
如果没有考虑清楚二婚男人身上的各种问题,自己也做不到承担嫁给二婚男人之后最坏的结果,只是爱情至上,等到发现自己根本无法驾驭生活时才心生悔意。
虽说如今婚姻并不能代表就是一生,女人遇到不幸的婚姻可以及时止损,但结婚终究是人生大事,离婚二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也不难,但对于自己人生的影响却不止是一点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