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公证处办理房产委托公证需要带什么材料
导读:
去公证处办理房产委托公证需要带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受托人身份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
3.涉及不动产处分的,提交婚姻状况证明;
4.不动产权利证明;
5.公证申请书等。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法律快车提醒,去公证处办理房产委托公证的地方是房产所在的公证处。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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