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污损、破损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符合换发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换发,并收回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登记机构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应当将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在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上注明“补发”字样。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抵押人:姓名,性别,年月日,籍贯,住址,身份证号码。
(如为单位的写明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职务,单位的地址)
抵押权人:姓名,性别,年月日,籍贯,住址,身份证号码。
双方根据法律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合同,以资信守: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范围: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房地产的概况
1、抵押的房地产坐落于市区街(路/小区)号栋单元层户号,其房屋建筑面㎡,占地面积㎡。
2、房地产的所有权归属
3、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的价值为
(四)抵押人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概由抵押人负责清理,由此给抵押权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抵押人负责赔偿。
(一)房产证丢了的房子能卖。但要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查询,由房屋登记机构出具房屋产权证明,在当地主流媒体上刊登公告,一个月后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可以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补证,从而即可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程序。办理补证和转移登记这两个程序可以同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