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阶段:单元计划、单元规划、实施方案、实施监督
图一:佛山旧村改造基本流程图
第二部分关键问题把控
一、企业介入的路径、时点
(一)前期服务商
1、政策依据
地域
政策名称
核心条目
佛山市
第三条第(一)款、第(二)款
第8.4条
南海区
第五十七条
第一条第(二)款第4项
全文
顺德区
第四条
禅城区
第六条
高明区
第三条
三水区
第一章
2、选取规则
(1)选取节点
在单元计划申报阶段,前期工作组织模式确定后。
(2)资格条件
序号
资格
要求
1
法人机构
在佛山辖区内成立,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
注册资本
5000万及以上,实缴
3
信用记录
近5年无不诚信记录,如成立不足5年,则从成立之日起,无不良记录
4
资金证明
银行存款,2000万及以上
5
专业能力
土地测绘、数据调查、方案编制、房地产评估、拆迁补偿、法律事务
6
项目经验
前期服务机构或市场改造主体
(3)服务内容
①基础数据调查测绘;②项目范围划定;③单元计划(含规划容量论证)编报;④单元规划编报;⑤市场改造主体招标文件编制。
(4)服务期限
①不涉及规划调整:1年。
②涉及规划调整的:2年。
③延长期限:1年,程序:村集体经济组织表决通过,并报镇(街)同意。
(5)退出条件:服务期限届满。
3、具体流程
南海区(2022年3月)流程:村上报镇街政府批准村集体表决在镇街集体资产交易平台公开选定。
4、转变规则
第一,项目要求:不涉及详细规划新编、修编或局部调整;
第二,具体条件:①招选文件及服务协议已明确;②已完成转变申报程序;③符合市场改造主体准入条件要求。
案例:南海北约村、顺德小涌村
(二)合作企业
第五十九条
第三条第(二)款第2项
第五条
第二章
(1)选取节点:从单元计划获批,转变为“开发建设条件确定”(原则上以审批通过或经市规委会审议通过的详细规划为依据)。
1亿元及以上,实缴
资产证明
①净资产不少于5亿元证明
②银行存款证明,资金量与拆迁量对应,10万平方米/1亿元
旧村居市场改造主体
选取流程:市一级无统一流程,各区流程稍有差异。具体建议结合各区引入市场改造主体引入指引。例子:
图二:顺德公开招商流程
3、实施主体转变规则
(1)转变条件:①实施方案及拆补方案经批复;②市场改造主体与土地房屋权利人签约率达80%以上。
(2)审批主体:区政府。
4、退出机制
(1)退出条件:服务期限届满(一般为2年,自合作签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如申请延长1年,经批准的,则为3年内)。
(2)退出程序:未明确。
(3)退出后果:已发生的项目费用,经镇(街)审核,村集体确认后挂账,由后续引入的合作企业支付。
案例:禅城果房村、南海夏北聚龙南、南海三元联合社
二、规划容量论证(成本核算)
(一)政策规定
(二)论证方式
1、成本核算论证方式
(1)成本构成
(2)规划容量计算标准:融资住宅量*住宅市场评估价+融资商业量*商业市场评估价+融资工业量*工业市场评估价≦旧村改造项目的改造成本。
2、规划容量论证方式
(1)计算公式:规划论证计算容量=基础计算容量*(1+1.2*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市政策中有明确规定。
(2)基础计算容量标准:
第一,宅地基础容量(上浮不超过10%),按“栋”、“地”两种方式核定。其中,按“栋”方式核定的,按每栋住宅200-260平方米;按“地”方式核定的,按经核定住宅用地面积的2.5-3.2倍。
第二,物业基础容量,按“用地”或“建面”两种方式核定。其中,以“用地”方式核定的,按物业用地面积的0.6-0.8倍(毛容积率)计算;以“建面”方式核定的,按物业合法建筑面积1.0核定,不合法按0.3-0.5核定。
上述两者取小值,确定容量论证计算结果。
总结:佛山政策规定与广州的对比:第一,成本构成与广州相近,核算要求及计算方式差异较大;第二,规划论证方式中的“基础计算容量”标准,参照广州复建量核算规定。
(三)佛山及各区政策对比
1、佛山市、南海区、顺德区规划论证计容标准对比
项目
核算方式
顺德区(征求意见稿)
宅地基础容量
按“栋”
200-260㎡/栋
260㎡/栋
按“地”
住宅用地面积的2.5-3.2倍
3.2倍
2.8倍
物业基础容量
按“用地”
用地面积的0.6-0.8倍
0.8倍
0.7倍
按“建面”
合法建筑面积1.0
——
合法建筑面积(含历史证明文件、补办产权证情形)1.0
不合法建筑面积0.3-0.5核定
不合法建筑面积0.5
注:“——”代表空白、无内容。
2、南海区、顺德区改造成本核算标准对比
成本项目
子项目
拆除成本
建筑成本补偿
分住宅类房屋、其他建筑按结构类型区分标准
与南海一致
房屋拆运
60元/㎡
临迁费
15-30元/㎡.月,按4年计算
25元/㎡.月,按5年计算
搬家费
4000元/户
5000元/户
集体物业解约费
按租期剩余确定,每五年递增一次
集体物业垫租费
参照周边租赁单价上浮10%,按4年核算
复建成本
住宅复建费用
建筑高度≦100米,4157元/㎡;>100米,4614元/㎡
4552元/㎡
商业物业复建费用
建筑高度≦100米5160元/㎡;>100米,7525元/㎡
5428元/㎡
工业物业复建费用
3000元/㎡
服务成本
基础数据调查费
1、土地等数据调查费用按49.22万元/平方公里(用地面积)计算;2、房屋测绘按2.72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3、基础数据成果核查费,按测绘费总和的30%计算。
单元计划编制费
3万元/公顷
详细规划编制费
实施方案编制费
地价与税费成本
地价
按有关政策要求核算
税费成本
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
(拆除成本+复建成本+服务成本+地价成本+专项成本)×15%
专项成本
历史人文建筑保护
无完全对应项
公益性设施代建(含河涌整治等)
地质与土壤处理
纳入不可预见费用
产业载体代建
用地报批
按有关规定执行
不可预见费
拆迁奖励
拆除成本、复建成本、服务成本三者之和的3%
拆除成本、复建成本、服务成本三者之和的10%
其他成本
三、拆迁补偿标准
(一)市级——无具体及统一标准规定。
(二)各区——有所不同。
1、禅城区——暂无具体补偿标准。
2、南海区——区有纲要标准,由村集体结合实际予以确定。
《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府办〔2019〕9号)第63条第3款规定拆迁补偿标准,按照地上建筑物的性质予以分类,适用不同的补偿标准,即个人住宅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物业。具体标准如下:
建筑物性质
建筑物(土地)类别
适用类型
适用标准
备注
个人住宅
合法建筑部分,按认定面积的1:1给予补偿
认定的合法建筑面积小于等于320平方米的(按户)
全部给予实物补偿补偿
认定的合法建筑面积大于320平方米的(按户)
给予320平方米的实物补偿,超出部分,按市场评估价给予货币补偿
评估程序和实施办法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合法建筑外的其他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定补偿标准
村集体物业
控规为工业用途
可建设多层的标准厂房且优先用于补偿,且补偿面积原则上不低于认定的建筑物面积
“三地”一并纳入村集体物业用地
按不低于“三地”面积的0.6倍予以计容建筑面积补偿
除需按照上述标准对个人住宅与村集体物业进行补偿外,回迁安置住宅以及村集体物业部分,还应当《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的要求按比例配套停车位等设施。
3、顺德区——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市场主体协商确定
顺德区“三旧”改造政策对于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一直较少。不过,《顺德区深入推进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工作实施细则》(顺府发〔2019〕47号)附件2《旧村居引入市场主体改造操作指引》第9条第3款规定:“1.个人住宅与村集体物业的补偿,可采取产权置换,也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鼓励个人或集体选择货币方式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可参考各镇街现行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市场改造主体协商确定。2.回迁安置住宅以及集体物业部分应按《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的要求按比例配套停车位等设施。……”
4、高明区——暂无明确拆补标准规定。
5、三水区——拆补标准虽公开征求意见,但至今未出台。
2021年4月15日,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区分局发布《三水区旧村庄改造拆迁安置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等11个指引性文件,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拆迁安置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的第四条规定了“补偿安置的类别与标准”,亦明确该政策为指导原则,允许村集体与市场改造主体采取“一村一策”方式编制补偿标准。
大类
分项
标准
地上附着物补偿
个人住宅补偿
按认定建筑面积全部给予实物补偿,认定<实测,则差额补残值。
按“面积近似”原则选择安置房,<10平方米的差距
集体物业补偿
不低于认定建筑面积补偿。
“三地”补偿
按不低于“三地”面积的0.15倍予以计容建筑面积补偿。
构筑物或附属物
协商自定。
其他附随补偿
搬迁补助
住宅
18元/㎡,不足800元,则按800元/套。
车房(库)实行货币补偿的,不发搬迁补助。
非住宅
实测建筑面积<50㎡,一次性支付1000元。
如对该标准有异议,可委托评估。
50㎡≦实测建筑面积<100㎡,一次性支付2000元。
100㎡≦实测建筑面积<200㎡,一次性支付3000元。
200㎡<实测建筑面积,一次性支付4000元。
临时安置补助
按实物补偿的建筑面积,14-20元/㎡
停产停业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
按每月≧10元/㎡的标准,给予6个月租金补偿。
工人人数以社保部门核定参保人数为准。
员工生活补助
本区最低工资标准一次性补偿3个月的员工生活补助给用人单位。
装修补助
协商及评估确定,具体标准在拆补方案中明确。
行为奖励
签约奖励
如可给予现金奖励、赠送车位使用权、减免物业管理费、对超面积购房的购房优惠权益等补偿。
交房奖励
如可给予一定的搬迁现金奖励、赠送车位使用权、减免物业管理费、对超面积购房的购房优惠权益等补偿。
其他奖励
市场改造主体设立。
四、最新政策动态
(一)佛山旧改文物保护新要求
2021年2月,佛山市《关于在“三旧”改造中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的通知》(佛自然资通〔2022〕33号,下称《通知》),对开发企业介入佛山旧改,提出了新要求。企业必须掌握以下要点:
问题一:项目是否已经启动?(即有关程序已进入政府受理阶段)
问题二:历史文化资源调查具体调查什么?
答:《通知》附件1《“三旧”改造项目历史文化资源要素调查表》共列举16项要素,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地下文物埋藏区等,逐一排查改造项目是否包含上述16项要素。
问题三:历史文化资源调查是否仅在改造范围内开展即可?
答:不是。除了改造范围内部,还包括与“三旧”改造项目紧密相邻、实施改造可能会对其造成影响的范围。
问题四:是否所有改造项目都要编制“三旧”改造单元计划历史文化保护专章。
答:不是。经历史文化资源调查后,涉及一项及以上要素的,则需编制;如不涉及,则无须编制。
问题五:该项工作是否会增加企业成本?该成本是否可以纳入项目改造成本?
(二)南海旧村改造项目政府“有收有放”。
1、实行三年计划,不入计划禁止启动前期和改造工作。(《通知》第一条规定)
2、支持地方国有企业全面介入旧村(城)改造。(《通知》第一条第(二)款第3项和第4项、第三条第(二)款第3项)
3、提出产业载体容量要求。
《通知》对旧村(城)改造项目产业载体建筑面积提出要求,间接划定产业圈层:第一,建筑面积不低于项目总建筑面积扣减回迁住宅建筑面积后的30%;第二,九江、西樵、丹灶三个镇可以降低到20%。
4、市场改造主体选取时点及方式有所调整。
《通知》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第一,市场改造主体选取时点调整,在单元计划已报但未批,或控规(或单元规划)已经自然资源分局审查通过并报市局审查后,可公开选取市场改造主体。第二,明确选取考量因素:资金实力、商业信誉、产业条件、开发经验、国资占比等。第三,选取方式分两种:综合评分制、融资区住宅建筑面积竞争制(向下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