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依照现行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系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房屋买卖只有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才能真正实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理想。因此,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无权代理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所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等,皆非买卖当事人真实意思,原则上视为无效。因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签订的房屋买卖行为,亦属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无效或被撤销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有权不予履行。房屋买卖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法律效力的,其他部分仍为有效。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否则,房屋买卖行为无效。例如,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房屋买卖双方不得买卖土地,不得瞒报房屋买卖价格偷逃税收,不得买卖拆迁房屋等。
一、注意补充协议的公平性
补充协议在方便购房者的同时也方面了开发商,一些在购房合同中无法约定的条款会在补充协议里写上。但现在补充协议也基本上是开发商说了算,他们有可能附上一些权利不对称的条款。比如有些开发商对自己的违约金设置为月万分之几,而购房者违约金则变成日万分之几。这样一来购房者的违约成本是开发商的30倍。
双方权利和义务必须是对等、公平的才行。
二、违约认定和赔偿约定
合同违约有时候在所难免,但违约认定和赔偿约定不能忽视。违约发生时,法院认定责任和赔偿数额的首要依据就是购房合同。常见的有:哪些情况可以退房、哪些情形可以返还定金、哪些情况必须双倍赔偿或没收定金等。
房屋一方当事人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另一方当事人,接受转移的当事人一方需要支付一定的价钱,并签订一定的协议,签订的这个协议即房屋买卖合同。把房屋所有权转移出去的这一方当事人叫做出卖人,或者叫做卖方。接受转移,并支付一定价款从而取得这个房屋所有权的另一方当事人叫做买受方或者叫做买方。按照法律的规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当采用书面合同的形式进行订立。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属于一种民事法律的行为。也就是说如果交易的双方,达成了一致。表示同意交易的进行。而且在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前提之下,不伤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之下就是有效的。
公证是怎么样一回事呢公证是由公证机构来执行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对民事法律行为,按照法定的程序对它的法律意义的事实,以及所提供的文书是否具有真实性和合法性加以证明的活动。因此只有那些一定要通过公证机关公证证明过后的法律行为。只有在被公证了之后才能发生效力。否则被认为是无效的。而那些不需要经过公证就能够生效的法律行为在经过了公证机关的公证之后就会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是这与公证赋予它法律效力是两个意思。也就是说公正不能够赋予它法律效力。由此可见,房屋买卖的合同就是属于这一类。
至此我们得出结论,房屋买卖的合同是否经过公证并不能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但是经过公证之后的合同法律效力更强,法院一般会直接予以采用。
那么申请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需要哪样一些材料呢
第二,需要卖方提供有关房屋所有权的证书和它的复印件。
第三,如果这个房屋是共有房屋,他要出卖的话,卖方一定要提交所有共有这间房子的人的同意书,而且要用书面的呈现形式。
第四,房屋买卖当事人还需准备买卖合同的合同文本,此文本可以由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第五,如果是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房应该要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这个文件是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所开的。
第六,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除上述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的,当事人也应当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