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需要双方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然后双方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婚姻证明到场办理过户登记,等待审核,买房应携带购买合同,卖方应携带房屋共有权证;如果该房产处于出租状态,卖方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的书面材料;最后缴纳税费,获得缴税证明,即可领取房产证,完成过户。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买方承担(二套房按3%收取);
2.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预缴纳,按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多退少补。卖方承担;
3.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卖方承担;
4.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双方承担;
5.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买方承担;
6.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
法律快车提醒您,二手房公证和过户的区别是:前者并不发生物权变更的效力,后者是房屋所有权这一物权的变动。二手房的公证是为了确保买卖合同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仅产生债权效力;二手房的过户指的是卖方将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屋过户至买方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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