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是很多人的梦想,但如果买到了烂尾楼可能就是噩梦了。
近日,家住南宁的李女士贷款买房,房子却成了烂尾楼。李女士拒绝继续缴纳房贷,被银行拉入征信黑名单,引起了网友热议。
在银行贷款买房,房贷还了不少,房子却烂尾了,业主们到底该如何维权?
贷款买到烂尾楼
2019年4月,王琦的妈妈在中国农业银行贷款了57.5万元购买了“雍锦蓝湾”的一套商品房,王琦是担保人,她的妈妈是主贷人,期限是30年。
2022年4月,王琦和她的妈妈两个人觉得这个楼可能盖不起来了,就决定停止还款。三个月之后,她的妈妈发现自己上了征信的黑名单,但两个人都觉得这样比“每个月花几千块钱买征信”要值很多。
十年烂尾无人问,一朝停贷天下知
2022年7月18日,王琦和她的妈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在开发商交房之前,银行停贷停息,并且不能增加任何费用。
然而2023年6月2日,王琦和家人突然收到了来自法院的传票,告知其已被农行告上法庭,并且在7月3日就要开庭。忍无可忍的王琦和家人遂联系电视台,将这一行为报道了出来。
对此,农业银行南宁分行的代理律师回应起诉事宜,表示银行将贷款支付到非监管账户,和房屋是都能按期交付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而房屋不能按期交付责任也不在银行。
而且根据律师的介绍,购买的房屋烂尾后,如果私自停贷的话,业主要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支付逾期利息以及违约金等,包括征信也会有不良记录,另外支付的首付款也可能要不回来。
目前法院对于此次案件没有当庭宣判,银行方面认为房屋烂尾的责任不在银行。
但这也是业主们揪心的地方,一旦出现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的情况,业主们只能无止境地等待开发商复工复产,却并没有什么手段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开发商迟迟不能交房,业主们就还得继续为烂尾楼买单,否则一停贷就变成了业主们违约。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中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如果未经协商,私自停止还贷,可能构成债务违约。如果经过银行催收后仍然拒不还款的,银行就会向征收中心报送业主的违约行为,从而产生不良的征信记录。
对于贷款买房遇到烂尾楼,业主们应当尽快采取法律措施。首先,可以与银行谈判,争取可以延期还款或者其他有利结果,并且要尽快核实所购项目的预售房款的收取情况和监管情况,是否有存在开发商逃避预售资金监管和挪用预售资金的情况。
另外,如果房地产开发商确实已经丧失了继续开发的能力致使无法交房,业主可以通过诉讼,请求法院解除买卖合同并且同时解除担保贷款合同。
在个人征信出现了逾期记录后,会妨碍日后申请贷款或者进行其他信用活动。而且即使将所欠的贷款补上,个人的信用污点还是会继留在银行的征信系统上长达3达到5年之久。我们不能改变规则,只能去适应规则,并且用各种手段在规则内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