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002500)公司公告山西证券:2019年年度报告新浪财经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末总股本2,828,725,1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有关具体情况请见本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本报告中涉及的对行业发展的前瞻性描述仅为公司的分析与判断,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1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4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28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31

第五节重要事项......66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95

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102

第十节公司治理......117

第十二节财务报告......141

第十三节备查文件目录......141

释义

一、释义

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解释,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二、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所处金融行业。根据对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经营实际的分析,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主要包括政策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确保公司经营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范围内开展。

本报告已对上述风险进行描述与分析,详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十、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五)公司发展面临的风险因素及其对策’”。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注册变更情况

五、报告期内各单项业务资格的变化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收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公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2019年度金融债券承销团成员名单的通知》,同意公司做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2019年度金融债券承销团成员,开展金融债券承分销业务。公司于2019年2月加入国家开发银行2019年人民币金融债券承销做市团,开展金融债券承分销业务。

公司于2019年3月收到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公布中国进出口银行2019年度境内人民币金融债券承销团成员名单的通知》,同意公司做为中国进出口银行2019年度金融债券承销团成员,开展金融债券承分销业务。

公司于2019年3月收到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关于开通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尝试做市业务权限的通知》,同意开通公司尝试做市业务权限,做市类型为综合做市。

2019年3月,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核准第二批商品互换业务交易商的通知》(大商所发〔2019〕118号),公司获准成为大连商品交易所第二批商品互换业务交易商。

2019年4月,经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公司可在报价系统开展场外收益互换业务。

2019年7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证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证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66号),核准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证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

六、公司历史沿革

公司前身为山西省证券公司,成立于1988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为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全资子公司,是国内最早成立的证券公司之一。

1998年12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国信集团(原山西省信托投资公司)联合其他5家股东将山西省证券公司改制为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

2001年2月16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省内五家信托公司的证券类资产合并重组,并实施增资扩股。2001年12月18日,公司正式开业,注册资本102,500万元。

2006年7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股东国信集团在受让其他8家股东22,120万元股权基础上,增资27,88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30,380万元,股东变更为10家。2006年8月18日,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工作。

2007年,公司股东国信集团分别将持有的公司30,000万股权和4,600万股权转让给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和中信国安集团公司;原股东山西省电力公司将持有的公司5,000万股权转让给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月18日,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文号为《关于同意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00号)。2008年2月5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注册号为140000100003883),更名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2009年7月,公司与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意志银行”)在中国成立合资证券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德证券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12月29日下发的《关于核准设立中德证

2015年12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对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香港子公司增资的无异议函》(机构部函[2015]3263号),公司完成该增资事项,并持有格林大华期货(香港)有限公司90%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格林大华持有格林大华期货(香港)有限公司10%股份。同时,格林大华期货(香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山证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格林大华期货(香港)有限公司中文名称更改为“山证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GELINDAHUAFUTURES(HONGKONG)LIMITED”更改为“SHANXISECURITIESINTERNATIONALFINANCIALHOLDINGSLIMITED”。

2016年1月20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73号),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31,000万股上市。2016年2月24日,公司完成工商执照变更,注册资本由251,872万元变更为282,872万元。

2016年9月2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山西国信完成向山西金控无偿划转公司国有股份。本次划转完成后,山西金控直接持有本公司860,395,355股股份,占本公司全部股份的30.42%;通过其子公司山西信托股份

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11,896,500股股份,占本公司全部股份的0.42%;合计持有本公司872,291,855股股份,占本公司全部股份的30.84%。本公司控股股东由山西国信变更为山西金控;山西国信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山西省财政厅。2018年12月28日,公司新设另类投资子公司山证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从事投资管理与资产管理业务。

2020年3月,公司新设金融科技子公司“山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已完成工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山证科技业务范围限定为向母公司提供信息技术服务,未经证监会备案不为其他金融机构提供信息技术服务。

七、公司组织机构情况

(一)公司组织机构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组织架构如下:

备注:

1、经2019年3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2019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14、临2019-021),公司对部门设置做如下调整:

新设金融同业部,为一级部门。负责与银行、信托等金融同业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债券经纪业务等。

新设金融产品部,为一级部门。负责金融产品的引入、筛选、组织推广及后续服务;负责公司投顾产品生产、推广和后续服务等。

新设私人财富部,为一级部门。负责500万资产以上客户资产配置服务;负责高净值客户专属活动及分支机构高净值客户服务指导及支持等。

客户服务中心与互联网金融部合并,更名为零售及互金部。负责50-500万资产客户资产配置服务;负责50万资产以下客户的线上标准化服务;负责线上线下渠道合作、线上运营等。

信用交易管理部与衍生品经纪部合并,更名为信用及衍生品部。负责信用、期货IB、期权的业务拓展、业务支持和风险管理;负责股权质押业务等。

财富管理部更名为财富管理运营部。负责经纪业务新业务运营及适当性管理;负责信用、期货IB、期权等业务运营;负责见证、呼叫、网厅等业务运营;负责财富业务条线的规划、考核、人事、培训、网点管理、合规风控等。

2、按照中证协发布的《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证投资对其下设的3个子公司进行整改。其中,山证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山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因基金未到期及定增锁定等原因暂予保留,龙华启富(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完成注销。

3、2020年3月,公司新设金融科技子公司“山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23)。

(二)公司设有16家分公司

截至披露日,公司共设立分公司16家,其中山西省内12家,上海2家,北京1家,深圳1家。

(三)公司设有6家子公司、参股山西股交中心

(四)公司设有128家证券营业部

截至披露日,公司拥有证券营业部128家,其中山西省内64家,上海4家,北京3家、深圳3家,绍兴2家,南京2家,重庆3家,西安2家,青岛2家,宁波、济南、淄博、济宁、天津、石家庄、福州、武汉、金华、江门鹤山、大连、无锡、焦作、濮阳、南宁、广安、常德、沧州、保定、沈阳、大连、哈尔滨、永州、长沙、章丘、德州、柳州、海口、阿拉尔、诸暨、昆明、烟台、东营、杭州、成都、潍坊、苏州、郑州、洛阳、新乡、厦门、福清、莆田各1家,形成了以国内主要城市为前沿,重点城市为中心,覆盖山西、面向全国的业务发展框架,具体如下表:

注:海口国贸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因故缺位,2020年2月13日至2020年5月13日由李亦桃代为履职(暂定3个月)。

(五)公司全资子公司格林大华设有25家期货分支机构

截至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格林大华共设立25家期货分支机构,具体如下表:

八、其他有关资料

(一)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2019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剩余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变更剩余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50、临2019-052、临2019-069)。

2020年3月9日,公司收到中信证券《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函》。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项目保荐和后续持续督导,以及前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募集资金专项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王琛先生和邱志千先生(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29)。

(三)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九、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合并

母公司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是否存在公司债

√是□否

公司是否存在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情形

□是√否□不适用

十、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

十一、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十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十三、按照《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2013年修订)要求计算的主要会计数据

(一)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会计数据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会计数据

十四、母公司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经营范围基本涵盖了所有的证券领域,分布于财富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融资、研究、期货、国际业务等板块,具体包括: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和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信用业务、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银行间债券市场尝试做市、场外期权等业务,并通过专业子公司开展投资银行、期货经纪、私募股权投资、另类投资和国际业务等,能够为广大客户提供多元化综合金融服务。

1、财富管理业务

公司财富管理业务主要包括证券经纪、投资顾问、销售本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开发的金融产品、融资融券、股权质押、约定式购回、互联网金融服务等。

2、自营业务

公司自营业务是指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证券市场买卖证券,获取投资收益,投资对象包括权益类、固定收益类、货币与商品、金融衍生品类等。此外,公司还提供新三板做市、银行间债券市场尝试做市服务。

3、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包括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募基金业务、柜台交易业务。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搭建了由权益投资、固定收益、资产证券化和实业融资构成的业务架构。

4、新三板业务

公司新三板业务主要包括新三板企业的挂牌推荐、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等。

5、控股子公司板块

中德证券主要从事股票(包括人民币普通股、外资股)和债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的承销与保荐,以及并购重组等顾问服务。

格林大华主要业务包括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财富管理、风险管理、中间业务等。

山证投资为公司私募股权投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投资与资产管理。

山证国际致力于为投资者提供包括环球证券、期货及期权产品投资,环球资产配置及投资咨询、企业海外融资及并购服务、贸易金融等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

山证创新为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投资管理与资产管理。山证科技为金融科技子公司,主要为公司提供信息技术服务。

(二)行业发展概述及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所处行业为证券行业。近年来,证券公司作为资本市场最重要的主体之一,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在推动经济向高质量发展发挥了实质性作用。2019年,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加速,“深改12条”囊括了资本市场生态体系建设的各个关键领域和各项基础性制度,科创板设立,新三板改革,外资投行涌入,银行理财子公司设立,以及监管引导行业差异化发展和分类管理的措施,都为行业转变思路、打造核心竞争力、寻求高质量转型发展注入新动能。

报告期内,证券行业经营业绩较2018年明显改善。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133家证券公司总资产为7.26万亿元,净资产为2.02万亿元,净资本为1.62万亿元。证券公司未经审计财务报表显示,2019年度133家证券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04.83亿元,实现净利润1,230.95亿元,120家公司实现盈利。与此相对应,证券行业传统中介业务面临较大的转型压力,而考验研究投资定价能力的重资产业务对证券公司的发展空间和潜力具有显著的影响力。根据《中国证券业发展报告》数据,传统中介业务,尤其是经纪业务和承销业务,2018年两者合计占行业总营业收入的33.12%,比2017年下降

5.59个百分点,而重资产业务,比如证券投资业务的2018年净收益达到800.27亿元,占行业总营收的比重达到30.05%,同比提高2.4个百分点。与此同时,证券公司在监管政策引导下,依据行业环境和自身禀赋,持续调整经营策略,寻求差异化的竞争优势。中小券商专注于特定领域,探寻符合自身实际的差异化发展路径,而资本实力雄厚的优质券商则持续发力综合金融服务能力的提升。证券行业在分化中发展,在发展中打造竞争力,总体服务水平、经营业绩呈现不断提升的态势。

公司作为山西省唯一上市证券公司,是全国首批证券公司之一,属国有控股性质。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作风稳健、经营稳定、管理规范、牌照齐全、业绩良好、具有独特区域优势的中型证券公司。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一)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详见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四)比较式财务报表中变动幅度超过30%以上项目情况’”。

(二)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境外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17,248.26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

2.11%。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文化聚力,战略牵引,顶层设计助推公司稳健发展

公司“以义制利、协作包容、追求卓越”的核心价值观,成为全体干部员工高度的思想共识和自觉的价值追求,为推动战略转型、差异化发展、打造核心竞争力提供了强大的文化支持。公司聚焦财富管理和服务实体经济,坚持“差异化、专业化、市场化、集约化”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以需求为牵引、以客户为中心,持续优化体制机制,为成为有特色、有品牌、有竞争力、综合实力领先的中型券商夯实了战略基础。

(二)控股股东金融领域牌照齐全,协同效应助力公司发展

公司控股股东山西金控是集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担保、互联网金融等金融业态于一体的省属全牌照大型金融控股集团。作为山西国有金融资本投资平台,山西金控通过开展投资控股、产业培育、资本整合等,推动山西省金融产业集聚发展,助力山西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公司作为山西金控旗下子公司之一,在集团统筹下能够与其他子公司开展高效的协同工作,进一步打开公司业务的发展空间。

(三)稳步推进业务转型,积极培育差异化竞争优势

公司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和财富管理两个核心,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要业务和项目,持续加快投资管理、财富管理、投资银行、资产管理等业务的转型,培育差异化竞争优势。报告期内,FICC初步确立行业领先地位,获得2019年度银行间本币市场核心交易商、优秀债券市场交易商、交易机制创新奖(xbond)、结算100强-优秀自营商等多项荣誉。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德证券在TMT等领域树立了精品投行形象。同时,公司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夯实科技赋能基础。

(四)深耕山西,依托区域优势,持续完善服务实体经济生态圈

作为山西省内唯一上市证券公司,公司多年来持续跟踪与研究山西地方政策、经济、民生,为省内企业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特别是在财富管理业务、投行业务、新三板及四板业务等方面拥有较强的地域与品牌优势,积累了丰富的机构和零售客户资源。报告期内,公司制定定点地区及核心客户负责人制度,明确高管和专业团队核心任务及工作模式,持续提升服务国资国企、中小微企业的综合水平。

(五)不断健全内控机制,全面提升合规水平

公司成立三十多年来始终坚持审慎稳健的经营风格,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将持续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作为打造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基础性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标准化、专业化、精细化、规范化”的工作原则,夯实各项内控管理基础,并以“打造敏捷中后台支撑体系”为目标,探索差异化管理模式,全面提升内控管理的主动性和有效性。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19年,受逆全球化思潮、地缘政治、需求增速下降等因素影响,主要发达经济体经济增速继续放缓,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也难以独善其身。我国经济增速持续走低的同时,在逆周期政策调节下表现出强劲的增长潜力和发展韧性。按不变价计算,2019年我国GDP同比增长6.1%,增速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在稳健的货币政策下,国内社会融资规模稳步增长,企业融资成本有所下降,但经济和金融长期积累的风险持续暴露,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经营压力和融资压力仍然突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20年要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宏观政策上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年初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的影响,需求收缩、生产活动受限等使得我国经济面临着进一步放缓的压力,但考虑到宏微观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进一步加大,疫情结束后需求恢复性增长等因素,国内经济依然存在较大的韧性和回旋余地。

受经济低迷影响,2019年以来全球进入新一轮货币宽松周期,流动性宽松局面下全球金融市场普遍表现出“股债双牛”。回顾2019年的A股市场,主要指数均实现了较好的涨幅,其中上证综指上涨22.30%,深证成指上涨44.08%,创业板指上涨43.79%,但受宏观经济承压的影响,与前两轮牛市相比,市场估值抬升有限,个股走势分化加剧。股票融资方面,wind数据显示,按上市日计算,2019年全市场首发上市203家,募集资金总额2532.4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3.33%、83.76%;定向增发248家,募集资金总额6798.20亿元,同比分别下降7.12%、9.64%。在流动性合理充裕局面下,货币市场利率和债券收益率整体呈现下行态势,债市交投活跃,全年现券成交213.34万亿元,同比增长42.43%。债券融资方面,wind数据显示。2019年债券一级市场发行规模同比增长19.36%,其中国债及地方政府债合计发行8.13万亿元,同比增长

9.34%,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合计发行8.61万亿元,同比增长28.55%,可转债发行2478.31亿元,同比增长130.80%。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年初确定的“党建统领,紧紧围绕财富管理和服务实体经济两条主线,严控风险,科学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化改革,以改促转。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弘扬核心价值观,全力推进战略规划”的经营方针,抓住证券市场回暖的机遇,坚持合规运作,经营业绩显著增长。一是进一步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合规管理能力建设,打造管控有力、协同高效、保障全面的内控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对标一流、全面提升风险管理专业化水平”目标,学习借鉴,对标对接,推动公司风险管理转型升级再提质,全年各项业务运行平稳,风险整体可控。同时,从合规文化建设入手,持续强化

二、主营业务分析

(一)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守合规底线,严控风险,加快推进传统业务转型及创新业务发展,经营业绩增长的同时,收入结构持续优化。具体来看,财富管理业务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完善产品体系,优化投顾平台,客户服务的综合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非通道业务收入持续增加。自营权益类投资业务积极探索新的盈利模式,固定收益业务保持行业领先优势,贸易金融业务的票据业务树立了公司特色。资产管理业务持续完善产品结构,主动管理规模占比大幅提高。投资银行业务专注于服务实体经济,全年完成35个项目。私募股权投资业务所管理的市场化股权基金陆续进入退出回报期。子公司山证国际以投资银行业务为核心,全面提高国际化金融服务能力,完成项目数量增加,市场影响力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02亿元,同比下降25.5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0亿元,同比增长130.06%,实现每股收益0.18元。截至期末,公司总资产规模556.96亿元,同比下降2.71%,净资产132.16亿元,同比增长1.68%。

(二)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减少174,895.59万元,同比下降25.53%。其中,其他业务收入同比减少211,496.64万元,同比下降43.69%,主要为子公司大宗商品交易及风险管理业务规模减少所致。

2、公司已签订的重大业务合同情况

3、营业支出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支出同比减少213,069.38万元,同比下降32.45%。其中,其他业务成本同比减少235,842.05万元,同比下降46.75%,主要为子公司大宗商品交易及风险管理业务规模减少所致。

4、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详见本报告附件“财务报表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三)费用

(四)研发投入

(五)现金流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28,219.89万元,同比增加485,045.0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5,824.63万元,其中,经营活动现金流入1,447,365.26万元,同比减少

607,479.20万元,同比下降29.56%,主要为报告期内融出资金净增加、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以及拆入资金净减少导致现金流出所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1,051,540.63万元,同比减少1,381,843.93万元,同比下降56.79%,主要为报告期内买卖金融工具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836.43万元,同比减少52,222.29万元。其中,投资活动现金流入15,884.34万元,同比减少23,460.35万元,同比下降59.63%,主要为上年同期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现金,报告期内未发生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情形。投资活动现金流出51,720.78万元,同比增加28,761.94万元,同比增长125.28%,主要为子公司新增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及其他投资。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100.77万元,同比减少233,885.31万元,其中,筹资活动现金流入2,530,908.49万元,同比增加237,783.49万元,同比增长10.37%,主要为报告期内发行收益凭证规模增加所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2,563,009.26万元,同比增加471,668.80万元,同比增长

2.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主要原因为: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526,781.35万元,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227,710.98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5,860.29万元,计提各项非现金支出9,486.39万元,融资活动利息费用47,962.35万元。

三、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一)主营业务分业务情况

注:2019年公司仓单业务销售收入270,082.65万元,采购成本268,598.16万元,仓单业务开展的同时,公司在

期货端进行保值,仓单保值产生的净收益-2,935.96万元,仓单业务共实现利润-1,451.47万元。大宗商品贸易业务的特点是价格透明、单笔交易量大,交易额与毛利率不成比例变动,同时公司采用商品贸易模式核算,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同步增大。

(1)证券经纪业务

报告期内,经纪业务转型升级持续深化。一是搭建以客户分层为中心的服务体系,通过架构调整,实现以客户分层为核心,构建面向大众客户、富裕客户和高净值客户的“1+N”服务体系。二是创新投顾服务模式,选团队,建平台,发力资产配置型投资顾问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投顾团队荣获同花顺最佳服务团队奖、证券时报君鼎奖、朝阳永续投顾大赛最佳服务团队奖三个奖项。三是持续优化各类平台系统功能,经过迭代升级,重点打造集智能化、模块化、体系化于一体的陪伴式服务体系。四是进一步优化财富管理业务转型发展方向,围绕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明确了财富管理业务转型三年发展目标和行动计划。

(2)信用交易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交易业务加大风险预警力度,有效化解各类潜在风险和存量风险,积极布局科创板融资融券业务和深交所期权业务。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融资融券余额为49.96亿元(不含山证国际孖展业务),股票质押业务待购回自有资金规模8.79亿元、资产管理规模8.94亿元。

(3)机构业务

公司机构业务对外统筹客户需求,对内整合公司资源,为政府及企业、同业机构、私募基金等各类机构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报告期内,机构业务以服务实体经济为载体,积极开拓同业业务,持续改进和完善服务功能。

公司自营业务涵盖权益类业务、FICC、金融衍生品类业务,其中FICC类包括固定收益类投资和贸易金融业务。

(1)权益类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权益类投资业务主要以盘活存量资产、布局科创板和港股投资为重心,在强化风险管控的同时拓展业务边际、探索新的盈利模式。

(2)固定收益类业务

公司固定收益类投资始终坚持在规范运作前提下,拓展业务边界,优化收入结构。报告期内,公司取

得尝试做市商资格,成功加入三大政策性银行金融债承销团,承分销业务取得较快增长。公司取得中国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金融债优秀承销团员,并成为农业发展银行承销团A类成员。公司获得2019年度银行间本币市场核心交易商、优秀债券市场交易商、交易机制创新奖(xbond)、结算100强-优秀自营商等多项荣誉。

(3)贸易金融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金融业务持续优化盈利模式,票据业务全年交易量大幅提升,持续优化商品业务低风险套利策略,市场竞争力、盈利能力有了明显提高。

(4)金融衍生品类业务

报告期内,金融衍生品类业务持续优化盈利模式,在量化对冲的基础上,开展股票和股指期货量化择时业务,同时启动场外衍生品业务。

报告期内,资产管理业务继续坚持专业化、差异化、市场化、集约化发展策略,以固定收益和资产证券化业务为核心,权益投资、实业融资等为辅助,加快推进条线整合、产品创设、团队搭建,不断提高主动管理能力。截至报告期末,存续资产管理产品108只,管理规模378.00亿元,其中,固收类产品存续管理规模254.57亿元,同比增长110.60%。按产品类型划分,期末集合类产品存续规模102.02亿元,定向类产品存续规模183.56亿元,专项类产品存续规模92.41亿元。

报告期内,公募基金业务成功发行首只超短债基金和2只定开型基金,募集资金总规模10.74亿元。截至期末,共管理7只产品,存续规模70.83亿元。2020年1月,公司设立首只ETF基金,募集资金规模为2.64亿元。

报告期内,柜台交易业务以满足高净值客户和机构客户的财富管理及风险管理需求为目标,稳健推进收益凭证业务。同时,获批商品互换业务资质和报价系统收益互换业务权限。截止期末,收益凭证存续规模43.63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勤勉尽责履行新三板挂牌企业持续督导职责,督导挂牌企业总家数为101家,负责督导的挂牌企业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事项。在全国股转系统2019年度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中,公司新三板业务执业质量评价为一档。

报告期内,公司遵循“培育优质项目,控制做市风险”的原则,持续加大对做市企业的支持与服务力度,制定了科学、可量化的做市服务标准,使做市业务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5、投资银行业务

报告期内,投行子公司中德证券坚持“控风险、稳经营”的工作目标,优化业务布局,夯实项目基础。积极参与科创板及注册制的资本市场改革。抓住科创板新政的机遇,完成2家科创板IPO项目。专业能力持续提升,在TMT半导体设计板块等细分行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强化,在生物医药领域顺利完成1单科创板IPO项目。参与地方政府债承销业务成绩显著。获得2019年度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地方政府债优秀承销商”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地方债非银类承销商最佳贡献机构”两项嘉奖。

表:证券承销业务具体情况

6、期货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格林大华经营状况、业务布局均取得一定进展。实施分公司发展战略与网点优化,依据网点实际,打造特色品牌,力求通过创新业务带动传统经纪业务共同发展。充分发挥金融专业优势,不断创新风险管理工具,以深化“保险+期货”模式作为助农增收的有力抓手,特别是在国家级贫困县开展的项目,实现了精准扶贫,为国家脱贫攻坚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7、私募股权投资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证投资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全面推进产业基金落地,加大市场化基

金业务拓展,市场化股权基金陆续进入退出回报期。报告期内,投资金额合计3.95亿元,募资金额合计14亿元。设立绿色能源产业基金和交通产业基金。

8、另类投资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山证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构建业务模式,完善组织架构、内部控制和决策体系,同时,积极参与科创板试点业务,“投资+投行”业务联动模式初见成效。

9、国际业务

山证国际作为公司境外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业务涵盖投资银行、证券、期货、资产管理、商品贸易金融等多个领域,能够为客户提供境外投融资一站式服务。报告期内,山证国际资格储备日趋完善,业务运作体系逐步健全。报告期内获得投行保荐资格、公募资格、RQFII资格,并荣获香港财经杂志《中国融资》主办的2019“资本市场明星投行奖”。

10、研究业务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营业总收入地区分部情况

四、非主要经营业务情况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二)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三)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四)比较式财务报表中变动幅度超过30%以上项目的情况

(五)融资渠道、长短期负债结构分析

公司可通过增发股票、发行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以满足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偿还30亿元短期公司债。2019年1月,发行10亿元次级债及10亿元公司债。

表:负债结构(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单位:元

六、投资状况分析

(一)总体情况

证券投资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二)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三)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1)本次变更剩余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将按照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公司主营业务之外的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5)公司承诺在本次变更剩余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除公司主营业务之外的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根据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公司2017年4月至2017年6月到期的25.72亿元的收益凭证,以及预计将在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到期的其他收益凭证。收益凭证系公司面向在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全部投资者发行的一种短期融资产品。公司承诺将使用上述债券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收益凭证,不做其他用途。根据公司《2018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公司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到期的收益凭证和转融通。公司承诺将使用上述债券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上述债务,不做其他用途。

根据公司《2018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公司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到期的收益凭证。公司承诺将使用上述债券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上述债务,不做其他用途。

根据公司《2018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公司到期债务。公司承诺将使用上述债券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不做其他用途。

根据公司《2019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公司到期债务。公司承诺将使用上述债券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不做其他用途。

根据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调整债务结构。公司承诺将使用上述债券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不做其他用途。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注:2020年3月,公司的金融科技子公司“山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营业执照(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23)。

1、中德证券:注册资本10.00亿元,公司持有其66.70%的股权。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德证券总资产134,206.71万元,净资产117,931.51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406.63万元,利润总额4,156.31万元,净利润2,727.25万元。

表:中德证券业绩变动表单位:万元

2、格林大华:注册资本8.00亿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格林大华总资产517,380.07万元,净资产90,591.88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2,187.52万元,利润总额-14,173.74万元,净利润-10,768.87万元。表:格林大华业绩变动表单位:万元

3、山证投资:注册资本10.00亿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山证投资总资产155,121.56万元,净资产127,190.85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309.56万元,利润总额8,206.53万元,净利润5,680.34万元。表:山证投资业绩变动表单位:万元

4、山证国际:注册资本10.00亿元港币,公司直接持有其95%的股权,通过格林大华间接持有其5%的股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山证国际总资产117,248.26万元,净资产74,230.43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418.92万元,净利润-3,324.06万元。

表:山证国际业绩变动表单位:万元

5、山证创新:注册资本10.00亿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山证创新于2018年12月28日取得营业执照。截至2019年12月31日,山证创新总资产38,721.47万元,净资产37,276.33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893.84万元,利润总额5,701.81万元,净利润4,276.33万元。表:山证创新业绩变动表单位:万元

九、公司破产重整,兼并、分立以及子公司、分公司、营业部新设和处置等重大情况

(二)公司兼并或分立情况

(三)子公司、分公司、营业部新设和处置情况

1、子公司新设和处置

2、分支机构的新设和处置

(四)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对于公司同时作为管理人和投资人、且综合评估本公司因持有投资份额而享有的回报以及作为结构化主体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将使本公司面临可变回报的影响重大的结构化主体进行了合并,参见公司年报财务报表“附注七、2”。

(五)重大的资产处置、收购、置换、剥离情况

(六)重组其他公司情况

十、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证券行业发展趋势及竞争格局

1、回归本源,做大做强资本市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证券行业作为资本市场主要力量,引导资金进入经济转型升级重点行业,进入优质企业,进入中小微企业,在培育、扶持、推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证券行业的执业能力有了显著提升,为全行业可持续健

2、对外开放提速,积极融入全球竞争合作

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环境下,监管机构推出一系列开放政策,金融业对外开放明显提速。2019年5月,银保监会提出12条对外开放政策措施。2019年7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提出金融对外开放11条,将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持股比例提前至2020年。2019年9月,外汇管理局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限制。2020年3月,证监会明确自2020年4月1日起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外资机构走进来步伐加快,外资投行巨头纷纷布局中国市场。对外开放的不断推进对于证券行业既有机遇也有挑战,与外资同业的直接竞争,推动了中资券商与国际投行接轨,优化经营理念,改善治理水平,提高服务能力。随着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程度加大,中资券商能够发挥客户服务优势,丰富业务范围,不断提高国际竞争力。

3、行业整合成为趋势,新一轮创新周期开启业务增量空间

伴随行业竞争的加剧,大型券商在业务创新、满足客户综合金融服务需求中的竞争优势更加突出,资本实力优势使得其在业务规模扩大过程中抵御风险能力更强,在行业版图划分中占据有利位置。同时,大型券商通过同业并购不断扩大规模,更进一步促使优质资源集聚。特别是监管政策侧重扶优限劣,通过优化分类评价机制,强化股权管理,新业务由普惠制向大型券商倾斜。对于资本实力较弱、业务结构单一的中小型券商而言,只有在差异化、特色化的专业服务方面寻求突破,根据自身资源禀赋,打造特色业务,争夺细分市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支撑。2019年,设立科创板、券商结售汇业务试点、扩大股票股指期权试点等多项创新落地,将驱动行业向高端业务模式转型,拓展了行业业务增量空间。

4、风险管理能力成为券商的核心竞争力

5、金融科技将成为助推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随着新一代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金融科技迅速渗透证券行业,科技金融与传统金融的融合加快。近年来,证券公司更加注重金融科技的运用,在业务运营、投资交易、客户服务、营销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突破。运营效率的提升和服务边界的拓展,催生了新的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可以预计,围绕金融科技的全方位布局和强力推进将重塑券商竞争力,成为新一轮行业竞争的制高点。行业注入科技基因,推动证券公司数字化转型,赋能业务发展,证券业将迎来智能化、一体化发展新生态。

(二)公司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公司在抓住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较大的挑战。一是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凸显,证券公司短期内实现高速增长的压力巨大。二是金融供给侧改革将催生新的业务模式,需要建立与之匹配的强有力的风险管理体系。三是金融科技重塑业务生态,证券公司组织运营、业务开展模式尚待升级再造。四是随着我国金融对外开放的加速推进,国际一流金融机构或对国内证券公司造成冲击,加剧行业竞争,公司亟需确立自己的差异化竞争优势。

(三)公司发展规划

公司始终坚持党建引领,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和财富管理转型两条主线,坚定贯彻差异化高质量转型发展战略,落实风控重点,夯实合规基础,强化文化建设,全力推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一是围绕财富管理和服务实体经济,全面推进差异化战略。公司将坚持整合资源、持续打造优势业务,发挥协同效应。持续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要业务和项目,做深做透,增加业务粘性。财富管理业务构建以为客户创造价值为核心的产品和服务生态圈,大力丰富产品线、优化产品供给,做强科技平台、提升APP服务效率,提高投顾服务能力、扩大客户资产。同时强化各业务板块的专业化定位和构建以客户为中心的全业务链体系,以服务于实体经济为先导,持续提升各业务条线竞争力,从根本上塑造差异化优势。

二是落实风控重点,夯实合规基础。坚持合规、稳健展业,贯彻底线思维,提高风控能力,加强重点业务特别是子公司的风险管理,落实差异化治理、母子公司垂直一体化管理。构建全面的风险合规体系,严守合规经营的底线,强化风险管理工作的科技赋能,建立基于全业务链条的信息共享体系。

三是深化公司价值观,打造文化软实力。践行“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证券行业文化,围绕“以义制利、协作包容、追求卓越”的公司核心价值观,提振文化自信,打造差异化发展的软实力。建设一支有信念,肯付出,善作为,有担当,守纪律,懂感恩,心无私的干部员工队伍。同时,坚持履行社会责任,通过专业化金融服务,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广大客户、服务脱贫攻坚,与社会共同发展。四是加强金融科技建设,建立敏捷中后台,在安全可靠的基础上,注入科技基因,优化组织架构。公司于2020年初成立了科技子公司,将加大投入,引进人才,聚焦数据闭环、新技术应用,提前布局,应对5G时代的挑战。同时,不断推动敏捷中后台建设,完善运营管理机制,优化财务运营管理,强化公司资本金使用效率。

五是回归本源,完善服务实体经济生态圈。公司将强化站位意识,根植地方经济,主动融入国家发展战略、融入山西发展战略,加大对区域实体经济的服务力度,持续发力产业转型、国企混改,在助力山西省经济转型的同时,增强区域竞争优势并进一步提升市场影响力。

(四)公司发展资金需求及使计划

当前,轻资产业务同质化竞争日趋激烈,重资产业务为券商业务贡献弹性,因此资本实力成为证券公司业绩增长和风险管理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近年来加速传统业务转型升级和重点业务布局,各项业务的发展均需长期、稳定的资金供给支持。未来,公司将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工具,在融资手段上采用更多的创新工具,丰富融资品种,及时补充营运资金,持续优化资产负债表管理,提升资金运用效率,不断增强公司综合服务能力与风险管理能力。

(五)公司发展面临的风险因素及其对策

可能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风险因素主要有:政策性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声誉风险、人才流失和人才储备不足的风险等。公司依据各类风险的特点制定了相应的对策,具体包括:

1、政策性风险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公司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的风险。公司制定了《流动性风险管理细则》,成立了流动性管理专业委员会,力求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制度化、程序化、系统化。公司建立了以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率、流动性缺

口等指标为主的流动性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并通过流动性日间监控系统进行监控。逐日报告日间流动性风险指标监测情况,逐月报告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不定期调整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优化资源配置,确保业务开展与流动性风险管理相匹配。

公司对现有业务所涉及的流动性风险进行识别、计量和预测,在引入新产品、新业务、新技术手段和建立新机构前,结合公司战略、风险偏好、融资能力等因素,充分评估其可能对流动性风险产生的影响,进而确定各业务的最大规模及风险限额、流动性风险限额、集中度限额、优质流动性资产的规模和构成、抵(质)押品政策等。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财务状况以及金融市场情况适时制定和调整融资策略,目前的融资渠道包括:

向证金公司转融通拆入资金、发行收益凭证、交易所债券回购、银行间市场拆借、发行证券公司短期债券、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次级债、两融收益权转让等。公司定期和不定期根据业务需要进行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并结合压力测试结果,制定有效的业务方案和流动性风险应急计划,确保应对紧急情况下的流动性需求。

3、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一般是指由于客户或交易对手不能完全履行契约的规定从而为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公司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包括三类:一是在融资融券、约定购回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等业务中,客户违约致使公司借出资券及息费遭受损失的风险;二是在股票期权、债券正回购等业务中,客户违约造成公司担保交收资金遭受损失的风险;三是在债券交易、衍生品业务中,发债企业违约或交易对手违约造成的风险。

4、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在证券市场中由于利率、股票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以及波动率等风险因子的变动而导致投资组合出现损失的可能性。目前,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是利率风险和权益类证券价格风险。

公司根据各项业务的性质、规模、复杂程度等情况,通过定量、定性分析等手段,评估市场风险及其

对公司整体风险的影响。通过各类工具对市场风险进行计量:敞口/规模指标(业务规模、风险敞口)、敏感度指标(利率类:久期、DV01;权益类:Beta)、波动率、损失分布(VaR),并依据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公司资本实力、发展战略、业务和产品的市场风险收益特性以及外部市场变化等要素制定资金限额、交易限额、损失限额、敏感度指标限额、集中度限额、止损(止盈)限额等。自营业务部门通过组合投资、逐日盯市、设置具体项目的投资额度、风险限额、单只投资标的止损线等进行前端控制。风险管理部门借助系统进行监测,及时进行风险提示,督促业务部门进行风险处置等。

5、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因公司内部流程不完善、人为操作失误、信息技术系统故障或外部突发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主要表现为以下七类: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就业制度和工作场所安全,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实物资产损坏,营业中断和信息技术系统瘫痪,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强化操作风险管理三大工具的运用,定期开展操作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RCSA)、关键风险指标(KRI)的录入及监测、操作风险损失数据收集(LDC)工作,总结运行成果,梳理分析不足,持续优化和完善操作风险管理机制。

6、合规风险

合规风险是指公司或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准则而使公司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采取监管措施、给予纪律处分、出现财产损失或商业信誉损失的风险。

7、信息技术系统风险

证券公司各项业务均依赖信息系统平台的支撑,信息系统的安全性、有效性、稳定性对证券公司的业

务发展变得至关重要。由于信息系统发生技术故障,比如:系统崩溃、通讯失败、感染病毒、恶意攻击等,从而导致公司不能正常开展业务活动。此外,公司能否保持竞争力部分取决于公司能否及时对信息技术系统进行升级,以应对公司业务的发展步伐和发展需要。如果公司未能有效、及时地改进或提升信息技术系统,可能对公司的竞争力、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设立IT治理委员会,制定IT中长期规划,加大IT投入,加强信息系统建设,确保信息系统安全运行。(1)为避免由于数据中心基础环境和重大灾难导致的信息安全事件,公司数据中心采取两地三中心模式,数据中心之间可实现应急切换运行,周边交易系统选择在上证信息公司和阿里云分别部署行情和交易系统,有效分散数据中心的集中风险。(2)主数据中心采用“垂直分层、水平分区”的网络架构和信息安全系统方案。对整体网络和安全体系实施分层防护,有效地增加了重要应用系统的纵深防护。(3)为提高信息安全技术水平,公司与安全服务厂商和运营商签订长期合作协议,确保信息安全保障充分。(4)公司定期进行众测、网络攻防和各种场景的应急演练,提升应对突发信息安全事件时的应急处理能力,保障业务连续性。

8、声誉风险

9、人才流失和人才储备不足的风险

十一、动态风险控制指标监控和补足机制建立情况

(一)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机制和资本补足机制

2019年,公司持续完善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优化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系统,实现对净资本和流动性等风险控制指标的动态监控和自动预警。公司建立了对风险控制指标事前评估、

事中监控、事后分析的动态监控机制,全面监控风险控制指标的变动情况,及时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在任一时点都满足监管要求。公司建立了资本补足机制,当各项风险控制指标达到预警标准时,公司将采用提高盈利能力、调整利润分配规模、调整资产结构、发行次级债券等方式补充净资本、调整业务规模,使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

(二)压力测试机制

公司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要求,结合自身资产负债状况和业务发展情况,建立了压力测试机制。根据市场变化、业务开展规模、风险水平情况及监管部门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综合压力测试和专项压力测试,测算压力情景下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和财务指标的变化情况,评估公司风险承受能力,确保公司在压力情景下风险可承受。2019年,公司开展综合、专项压力测试共14次,包括两次年度综合压力测试、协会统一情景压力测试、评估现金分红、确定各业务规模、成立子公司、开展新业务等,在确保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的基础上,为公司经营决策、资产配置提供了较好的决策依据。

(三)报告期内风险控制指标的监控情况

公司设立专人专岗,对风险控制指标进行动态监控,及时掌握风险控制指标的变动情况。当风险控制指标出现异常变动时,公司均履行逐级报告程序,并报告监管部门。报告期内累计报告61次。2019年公司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

十二、风险管理情况

(一)宣导稳健的风险文化

公司将风险意识写入核心价值观,始终奉行“诚信、稳健、规范、创新、高效”的经营理念,将培育内部风险管理文化、持续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作为打造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基础性工作。在业务创新中,坚持

以“制度先行、风险可测可控”为前提,并日常通过宣传、培训等手段促进全面风险管理内化为全体员工的自觉意识和行为习惯。

(二)构建风险管理架构

(三)优化风险偏好指标体系

公司在“稳健”的整体风险偏好基调下,制定了《2019年度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和风险限额方案》(高阶指标)和《2019年度风险偏好可量化低阶指标》,覆盖各类风险、各业务条线和各层级子公司,确保公司各项业务风险可控可测可承受。

(四)深化内部信用评级运用

(五)深化操作风险管理三大工具运用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了2次操作风险与控制自评估工作、12次关键风险指标监测工作、2次损失数据收集工作,并根据自评估、监测结果和损失状况,及时对业务和管理流程进行优化、对关键风险指标进行优化,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六)优化整合风险管理信息技术系统

报告期内,公司升级整合全面风险管理平台(V4.0)和内控平台(V3.0),新系统全面风险管理平台目前运行平稳。升级操作风险管理系统,启动建设风险管理驾驶舱,现均已进入测试阶段。向德勤购买信评系统所需配套数据--智慧债券数据,健全信用风险预警监测机制,提高评级工作效率。

(七)推进风险防控化解工作

公司持续推进风险防控化解工作,针对存量风险项目制定了年度化解方案,并持续督促业务部门和子公司加快存量风险项目处置、加强重点风险防范;组织开展全面风险排查工作,梳理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

(八)持续加大风险管理体系和信息系统建设投入

为切实推进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公司持续加强风控合规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和人才储备,以及加大对信息技术系统的投入。报告期内,公司风控合规人员及风控合规系统方面的投入金额为

4,845.19万元,涵盖风控合规人员薪酬、风控合规系统投入及日常支出等,占2018年母公司营业收入的

4.09%。

报告期内,公司对信息系统建设进行持续投入,不断优化信息系统,为投资者提供安全、稳定及个性化的服务,保障和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信息技术投入(不包括风控合规系统投入)总额为13,925.48万元,主要包括IT投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采购费用、IT日常运维费用、机房租赁费用、信息技术研发费及IT人员投入等,占2018年母公司营业收入的11.77%。

十三、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二)报告期末至披露日期间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二)近三年(含报告期)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1、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7年末总股本2,828,725,1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54,585,264元,本次分配

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050,684,676元转入以后年度可供分配利润。

2、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8年末总股本2,828,725,1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41,436,258元,本次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108,264,088元转入以后年度可供分配利润。

3、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0,183,70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85,237,185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和《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8,523,719元、交易风险准备金58,523,719元、一般风险准备金58,523,719元后,母公司本年实现的可供现金分配的利润为377,127,671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404,244,213元。

从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等因素综合考虑,提议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末总股本2,828,725,1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82,872,515元,本次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121,371,698元转入以后年度可供分配利润。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四)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五)公司本报告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四、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五、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一)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以下企业会计准则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准则7号(2019)”)、《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修订)》(“准则12号(2019)”)、《关

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及《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对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未调整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将金融工具的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内容详见本报告附件“财务报表附注三‘32主要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六、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财务报表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保荐人情况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已生效判决或裁决的执行情况。

1、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城西支行(以下称“原告”)不当得利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恢复审理,并于2018年11月下达了(2009)晋民初字第6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随后原告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2019年6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2019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判决((2019)最高法民终450号)驳回农业银行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2、“赵润晋劳动纠纷案件”报告期内仍在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2018年10月26日,公司收到该案民事判决【(2016)晋民申字第30号】,判决“维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并民终字

第666号民事判决”,该判决为终审判决,目前公司与赵润晋在法院协调下就执行事项在进一步沟通过程中。

(三)报告期内,公司诉讼、仲裁涉案金额累计未达到监管要求的披露标准。

十一、处罚及整改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整改事项

(二)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受到监管部门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涉嫌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十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存在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五)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本年度公司未发生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公司资产的事项。

(二)重大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担保情况。

(三)本年度公司未发生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

(四)本年度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合同。

十六、社会责任情况

(一)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2019年,我们共同迎来了祖国七十周年华诞,公司也进入上市后的第十个年头。公司坚持以党建引领,勇毅笃行,开拓进取,传承晋商文化精神,深化“以义制利”的价值追求,以“绳锯木断、水滴石穿”的精神,从多维度支持“一司一县”定点帮扶地区实现脱贫攻坚,到加强投资者保护,从为客户创造价值,到为员工提供成长空间,坚定不移地践行公司社会责任。成立三十年来,山西证券已经在全公司上下形成“知行合一”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氛围。

(二)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2019年,我国脱贫攻坚战进入全面脱贫的冲刺阶段。山西证券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和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将扶贫工作作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关键抓手,持续夯实“产业扶贫、公益扶贫、智力扶贫、消费扶贫、医疗扶贫”全链条五维度扶贫模式,打造“才金赋能(产业扶贫)、益行善举(公益扶贫)、智惠雨露(智力扶贫)、爱享成果(消费扶贫)、情援杏林(医疗扶贫)”五项扶贫品牌。保持攻坚拔寨的决心和响鼓重锤的干劲,聚焦定点扶贫地区的实际需求,全力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2、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报告期内,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定点帮扶的汾西县、代县贫困发生率均将至2%以下,顺利通过各级验收,于2020年2月27日由山西省政府正式宣布退出贫困县。

(1)强化党的领导,完善组织保障,优化扶贫规划

做好金融扶贫,是金融企业履行服务实体经济天职使命的内在要求,也是金融回归本源的必然选择。山西证券党委高度重视扶贫工作,把精准扶贫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持续完善工作机制,统筹规划,压实责任,持续推进。报告期内,公司从实际需要出发,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将专职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和子公司领导成员纳入扶贫领导工作组,不断强化党的领导和责任监督机制。同时,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持续完善扶贫规划,落实工作责任,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帮扶体系,深化资本市场扶贫功能,切实推动扶贫重点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2)发挥自身优势,创新产业扶贫模式

山西证券深刻认识到产业振兴在贫困地区的带动效应,坚持“专业服务,创造价值”的使命,努力探索金融业态与精准扶贫高度融合的长效帮扶机制,提升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贫困地区金融意识

和金融服务手段相对单一匮乏,资金和人才“瓶颈”较为突出。为了实现“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的目标,山西证券从激活当地发展内生动能出发,瞄准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加大智力赋能,多点发力,打出了一整套组合拳(详情请见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3、精准扶贫成效

4、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胜战收官之年,也是扶贫成效迎接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大考之年。公司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记初心、使命,把责任扛在肩上,依托正在开展的扶贫项目,夯实扶贫品牌,承担社会责任,扎实推进各项扶贫工作(详情请见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三)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十七、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受2018年国内宏观经济波动、去杠杆政策、中美贸易摩擦、金融强监管、全球金融市场动荡等因素的影响,证券行业经营业绩的不确定性随之加剧。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并与中介机构审慎研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详见公告:

临2019-014、临2019-015)。

2019年4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9]66号),根据《行政许可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详见公告:临2019-019)。

1、公开发行债券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完成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证券简称“19山证C1”,证券代码“118992”)的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

4.85%(详见公告:临2019-004)。

2、债券付息情况

2019年3月15日,公司按期完成“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及“(品种二)”2019年的付息工作(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11、临2019-012)。

2020年1月22日,公司按期完成“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的付息工作(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04)。

2020年3月16日,公司按期完成“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0年的付息工作(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19)。

3、债券兑付情况

(三)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事项

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接到控股股东山西金控《关于全额认购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配售股份的承诺函》,承诺将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山西证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方案中的可配售股份。(详见公告:临2019-032)。

2019年11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192653】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公开配股》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68)。

(四)公司股东减持股份事项

2020年1月14日,公司收到山西信托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0年1月14日,山西信托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减持计划期间,山西信托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2020年1月14日,山西信托仍持有本公司股份11,89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详见公司公告:

临2020-002)。

(五)公司处置分支机构事项

(六)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1-12月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有关资产预期损失进行评估,2019年1-12月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4,813.38万元(详见公司公告:

临2020-012、临2020-013、临2020-015)。

十八、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一)山证创新

(二)新设子公司情况

(三)山证国际及其子公司

2019年7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证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证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66号),核准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证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详见公告:临2019-038)。

2019年9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证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收到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颁发的变更后的业务牌照。变更后的牌照涉及的受规管活动类型为:第4类、第5类、第9类(详见公告:

临2019-054)。

2019年9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证国际融资有限公司收到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颁发的变更后的业务牌照。变更后的牌照涉及的受规管活动类型为第6类(详见公告:临2019-057)。

(四)格林大华资本

2019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格林大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格林大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的借款额度(含2016年10月1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5亿元借款额度),额度范围可循环使

十九、报告期内公司账户规范情况说明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剩余纯资金账户28749户,对应资金余额370.60万元;剩余不合格资金账户190户,下设证券账户199户,对应资金余额46.37万元,对应证券市值145.16万元;风险处置账户0户。根据中登公司2007年8月《关于进一步规范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已对小额休眠账户、纯资金账户及不合格账户均进行了另库存放处理,并将对应资金账户的资金分别集中存放在银行开立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小额休眠账户”及“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中止交易账户”。

二十、信息披露索引

报告期内,监管部门对公司作出的行政许可批复情况如下: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股份变动的原因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偿还30亿元短期公司债。2019年1月,发行10亿元公司债和10亿元次级债。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变动详见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注:公司股东河南省安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约定购回交易,2019年初质押股数余额750万股(占山西证券总股本0.27%),2019年8月购回750万股,2019年9月质押575.44万股,2019年年末约购质押股数余额

575.44万股(占山西证券总股本0.20%)。

(二)持股10%(含10%)以上的前5名股东情况

(三)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1、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2、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3、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五)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

100%

90.7%

30.59%

0.42%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孟有军先生的辞职申请。孟有军先生因工作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孟有军先生的辞职申请自2019年7月29日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孟有军先生不在上市公司担任职务(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45)。

三、任职情况

(一)董事工作经历及任职情况

侯巍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2007年4月至2008年1月任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2008年1月至2015年2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08年4月至2010年9月任大华期货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4月至今任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8年2月至2014年12月历任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2014年12月至今任公司党委书记;2015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增军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9年3月至2015年5月,在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2015年5月至2016年7月,在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财务总监兼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科技信息部总经理(兼)、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财务审查委员会副主任;2016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7月至2020年1月任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山西国耀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2月至今兼任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山西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李华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1995年7月至2002年3月在太钢集团财务处成本科从事会计工作;2002年4月至2008年6月担任太钢集团计财部成本管理室科长;2008年7月至2011年9月

担任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副部长;2011年10月至2017年7月担任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部长;2016年4月至2017年7月担任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11月至2017年7月担任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年10月至今担任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8月至2018年10月担任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董事;2018年11月至今,担任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山西太钢不锈钢精密带钢有限公司、天津太钢天管不锈钢有限公司、山西太钢不锈钢钢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8月至今,任山西证券董事。

夏贵所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6年11月至1998年1月任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1998年1月至2000年8月任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部经理,2001年11月至2004年3月任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04年3月至2008年2月任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会计师,2008年2月至2010年7月任山西国际电力配电管理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2010年7月至2020年2月任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期间:2014年2月至2017年3月任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职务),2017年5月至今任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6月至今任山西国电置业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8月至今任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2月至今任山西国际电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3月至今任晋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4月至今任山西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5月至今任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1月至2020年2月任晋能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2018年5月至今任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灏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朝晖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朱海武先生,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澳洲资深会计师。2000年1月至今,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担任合伙人。2014年10月至今,任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容和平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1年6月至2010年6月任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副院长、教授;2011年5月至今任山西工商学院副院长、教授;2013年6月至今任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卫国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1994年4月起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2016年5月退休);2008年9月至今兼职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现任会长;2014年10月至今任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1月至今任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蒋岳祥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2005年12月至2009年3月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系主任、院长助理;2009年4月至2013年7月,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2009年4月至今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4年7月至今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工作经历及任职情况

高明先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84年9月至今历任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出纳、会计、财务

科副科长、科长、审计部副主任、主任、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任、副总会计师;2013年8月至今任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2007年4月至2008年1月任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8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关峰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1年6月至2013年6月,历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处副处长、处长;2013年6月至2014年4月,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2014年5月至2017年5月,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2017年2月至今任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部部长;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刘奇旺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2年10月至2017年12月,历任吕梁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公司(原吕梁地区信托投资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总会计师;2017年12月至今任吕梁国投集团有限公司(原吕梁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公司)总会计师;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胡朝晖先生,中共党员,学士学位。2008年1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2008年2月至2016年5月任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经理;2016年5月至今任公司稽核考核部总经理;2009年1月起任公司监事会副主席。2011年7月至今任山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4年6月任山证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监事。

翟太煌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2008年1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2008年1月至2019年3月任公司研究所所长;2011年7月至今任山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4年6月任山证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研究所总监。

闫晓华女士,中共党员,学士学位。2006年7月至2008年1月任公司稽核考核部总经理,2007年4月至2008年1月任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监事;2008年1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2008年2月至2016年5月任公司稽核考核部总经理;2016年5月至2017年7月任公司合规管理部总经理;2017年2月至今任公司总裁助理。

尤济敏女士,中共党员,硕士学位。2006年4月至2016年5月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06年4月至2011年8月,任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2008年1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2011年7月至今任山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3年6月至今任山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6月至今任山证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6月至今任山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专职副董事长。

(三)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及任职情况

侯巍先生,请参见本节“董事工作经历及任职情况”。

乔俊峰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2007年4月至2008年1月任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董事;2008年2月至2015年5月任公司职工董事;2008年10月至2010年9月任大华期货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9月至2013年9月任大华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党委委员。2010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9月至2017年1月任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1月至今任山证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上海资产管理分公司总经理。

汤建雄先生,学士学位。2008年2月至2013年3月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07年11月至2013年10月任大华期货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4月至今担任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0年4月至2015年12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7月至今任山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3年10月至今任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代为履行合规总监职责,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任公司合规总监。2017年7月至今任公司首席风险官,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王怡里先生,请参见本节“董事工作经历及任职情况”。

高晓峰先生,中共党员,学士学位。1996年8月至1999年8月任职于山西省证券管理办公室证信证券培训中心;1999年8月至2010年3月先后任职于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机构处、期货处和上市处;2010年3月至2014年8月先后任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2014年8月至2015年11月任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期货处处长;2015年11月至2017年3月任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法制处处长(期间,2016年8月至2017年1月挂职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合规总监。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批准。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结合自身工作性质并参照行业上市公司水平确定;公司内部董事、职工监事不领取董事、监事津贴;公司内部董事、职工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公司薪酬制度和考核结果执行。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根据公司的薪酬制度,将代扣个人所得税后金额定期支付至个人账户。

公司内部董事、职工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和工作内容,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领取报酬。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每年的绩效薪酬40%部分应采取递延支付的方式,且递延支付期限不少于3年。据此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从公司获得的薪酬总额中包含当年发放的以前年度递延绩效薪酬953.52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如下:

注:1、公司不存在支付非现金薪酬的情况。

2、焦杨先生于2019年12月起任公司党委委员,上表中披露为当月在公司发放的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五、公司员工情况

(一)员工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正式员工2,517人(含子公司),情况见下表:

(二)薪酬政策

公司遵循市场化、差异化、分序列、动态管理的基本原则,在综合考量员工岗位差异、个人能力、业绩贡献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了与公司价值导向、战略目标、企业文化相匹配的薪酬体系,以利于吸引、

(三)培训计划

论和实践相结合,做好培训效果的落地工作。报告期内,格林大华致力于充实并完善具有行业领先和公司特色的培训机制,高效能地持续推动知识资源向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快速转变。利用直播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了形式多样,系统性的培训。全年共组织培训124场次,其中合规内训5次、客户服务系列6次、经营管理内训23次、各大期货交易所、监管机构现场培训90余次。2020年,格林大华将围绕公司文化与发展战略,深化融合行业、股东公司、期货公司的优势,构建三位一体的特色培训平台,优化升级培训管理体系,创新培训组织方式,充实课程与师资资源,充分发挥直播平台的功能,积极发挥内训师优势,不断提升培训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行业+专业”的模式,全面发展公司人才金融素养,为员工专业提升、公司发展提供更加有力、更加直接的支撑。

(四)劳务外包情况

目前,公司总部及分支机构采用劳务外包形式从事非核心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公司遵照《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劳务外包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并对服务质量进行规范管理。

六、董事会下设各类专门委员会构成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1、战略发展委员会:侯巍(董事长,主任委员)、夏贵所(董事)

2、审计委员会:朱海武(独立董事,主任委员)、蒋岳祥(独立董事)

3、风险管理委员会:李华(董事、主任委员)、杨增军(董事)、王怡里(职工董事)

4、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容和平(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王卫国(独立董事)、侯巍(董事长)

第十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二)党建工作情况

1、坚持党的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公司党委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始终把抓好党建作为首要政治责任,坚持“围绕经营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经营”理念,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把党的建设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严格执行党建工作制度,落实“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人人担当尽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坚持政治统领,着眼立根固本。高质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员工真信笃行、知行合一的意识和能力。大讨论对公司差异化专业化高质量发展路径选择达成了共识,凝聚起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3、坚持强基固本,加强基层基础。持续深入推进“三基建设”,贯彻《党支部工作条例》,开展“一支部一品牌、打造特色党支部”创建活动。全面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员工头脑,持续强化党员组织关系管理,高质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全面提升能力素质。

4、坚持全面从严,加强作风建设。公司党委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狠抓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公司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严厉处置违纪行为,持续深化党员干部员工的廉洁教育,公司全体员工廉洁自律意识不断提升。

(四)严格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五)严格规范并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七)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一)公司业务独立完整情况

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常规业务均具备相应资质和经营许可文件,业务运作具有独立完整的经营系统。公司业务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亦不受其控制与影响。

(二)公司人员独立完整情况

公司具有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独立的职工薪酬制度及完整的职工培训规划,与控股股东完全分离。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有相应的任职资格。

(三)公司资产独立完整情况

在依赖控股股东的资产进行经营的情况。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机构独立完整情况

(五)公司财务独立完整情况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等规定建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具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并且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会计人员,不存在财务会计人员在股东单位兼职的现象。

公司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户,办理了独立的税务登记,依法纳税,与股东单位无混合纳税现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山西金控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详见本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会议2次,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详见下表:

(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有关情况

(一)本报告期董事会会议情况

(二)本报告期监事会会议情况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1)容和平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书面委托朱海武独立董事参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第四十六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王卫国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书面委托蒋岳祥独立董事参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第四十二次、第四十五次、第四十六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二)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三)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一)战略发展委员会履职情况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有关事项,对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有效确保公司合规运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四)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参加监事会会议情况

(二)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九、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和稽核部门稽核情况

(一)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2008年,公司应证监会建设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体系的要求设立合规管理部,聘任合规总监,构建由董事会及其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合规总监、合规管理部、各部门合规管理岗四个层级组成的合规管理组织体系。

2017年,公司根据证监会《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结合公司打造一流中后台支撑体系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合规管理各项机制体制、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控措施,合规管理体系保障合规管理各项职责高效履行。

报告期内,公司合规管理深入贯彻监管新发展理念,坚持合规底线思维,以文化建设为抓手,以科技赋能为动力,坚持风险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的工作思路,持续深化优化合规管理机制体制,着力打造差异化、全覆盖的合规管理体系,成为公司发展的基础与保障。

(二)合规、稽核部门报告期内完成的检查稽核情况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策略、监督、稽核公司各项风险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评估和稽核审计。公司设立合规管理部、风险管理部、稽核审计部3个内部控制监督检查部门,其中合规总监负责对公司及员工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合

十、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报告期内,依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其奖金发放水平,并对薪酬实际发放情况进行监督。

十一、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公司将内部控制建设始终贯穿于经营发展之中,形成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长效机制。在业务开展过

程中始终坚持制度、流程先行的原则,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制度执行,强化监督检查,合规管理部依据证券监管规定,组成专项检查组开展合规检查工作。公司稽核审计部依据董事会审定的年度审计计划开展审计工作,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十三、建立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依据

十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一)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二)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十五、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一、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注:上表中“债券余额”为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债券的余额情况。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信息

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已取得证券市场资信评级许可,并自2020年2月26日起开展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同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已不再具备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许可,并自2020年2月26日起不再从事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中诚信国际与全资子公司中诚信证评的业务整合工作已经完成,本公司已委托中诚信证评开展的证券市场资信评级工作将由中诚信国际承继。

三、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公司债券信息评级情况

2019年6月20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已发行公司债券“17山证01”、“17山证02”和“19山证01”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出具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报告编号:信评委函字〔2019〕跟踪561号),评级结果为:维持“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和“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等级为AA+,维持发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9年6月20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已发行公司债券“18山证C1”和“19山证C1”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出具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2019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报告编号:信评委函字〔2019〕跟踪560号),评级结果为:维持“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和“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信用等级为AA,维持发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五、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发行的“17山证01”、“17山证02”、“18山证C1”、“19山证C1”和“19山证01”均采用无担保的发行方式,偿债计划均为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公司发行的“山证1801”、“山证1802”也均采用无担保的发行方式,偿债计划均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六、报告期内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七、报告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的情况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九、报告期内对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除上述债券外,公司未发行其他债券。2019年公司主要债务融资工具包括:同业拆借、收益凭证、转融通。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各项债务融资工具均不存在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况。

十、报告期内获得的银行授信情况、使用情况以及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获得银行授信额度为507.29亿元,已使用额度为42.63亿元,未使用额度为464.66亿元。

十二、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

十三、公司债券是否存在保证人

第十二节财务报告

见附件《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第十三节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四、公司章程。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侯巍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第1页,共12页

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002390号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山西证券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山西证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第2页,共12页

审计报告(续)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第3页,共12页

第4页,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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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信息

山西证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山西证券2019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治理层负责监督山西证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第11页,共12页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续)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

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

(6)就山西证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

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第12页,共12页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史剑(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唐莹慧

2020年4月24日

第1页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12月31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此财务报表已于2020年4月24日获董事会批准。

刊载于第15页至第149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2页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第3页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2019年12月31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第4页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2019年度(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第5页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续)

2019年度

第6页

第7页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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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续)

第9页

第10页

第11页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2019年度(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第12页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2018年度

第13页

股东权益变动表

2019年度(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第14页

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2018年度(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第15页

财务报表附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山西省证券公司于1988年7月28日注册成立,于成立日获得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140000100003883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核发的编号为Z20614000号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1998年12月31日经证监会批准,山西省证券公司改制为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000元。

经2000年4月28日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0]81号《关于山西省证券经营机构合并重组事宜的批复》核准,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1年12月与山西省内五家信托公司的证券类资产合并重组,合并重组后新设的公司沿用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25,000,000元。

经2006年7月10日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6]138号《关于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及增资扩股的批复》核准,根据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6月29日召开的2004年度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78,800,000元至人民币1,303,800,000元,由股东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国信”)于2006年7月18日前缴足。

经2008年1月18日证监会证监许可字[2008]100号《关于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核准,根据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12月24日召开的2007年度第二次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2007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确定的净资产按折股比例99.9246667%折算为股本人民币2,000,000,000元,未折算的部分人民币1,507,802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后,公司名称变更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000,000,000元,总股本2,00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经2010年10月19日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435号《关于核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11月4日完成向境内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9,800,000股,并于2010年11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于2010年11月24日,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至人民币2,399,800,000元,总股本增至2,399,800,000股。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第16页

经2013年7月23日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964号《关于核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格林期货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大华期货有限公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3年11月13日向格林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期货”)原股东非公开发行股份118,925,153股并支付人民币168,161,700元现金对价的方式购买格林期货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由2,399,800,000股增至2,518,725,153股。

经2015年12月11日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873号《关于核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完成向境内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0,000,000股,并于2016年1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于2016年2月24日,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至人民币2,828,725,153元,总股本由2,518,725,153股增至2,828,725,153股。

根据2016年2月1日晋财金[2016]8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将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山西国信将其持有本公司的全部股权无偿划转至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金控”)。

根据2016年8月19日证监会《关于核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5%以上股权股东并豁免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65号),核准山西金控持有山西证券5%以上股权的股东资格并豁免山西金控因国有资产无偿划转而增持山西证券股份(约占山西证券总股本30.84%)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本公司于2016年9月2日完成划转手续。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山西金控,最终控制方仍为山西省财政厅。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目前主要经营的业务包括证券经纪业务、融资融券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受托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商品期货经纪业务、金融期货经纪业务、期货投资咨询及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大宗商品购买和转售、期货套利和套期保值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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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三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同时符合证监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及2018年颁布的《证券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编制的特别规定(2018)》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为金融企业,不具有明显可识别的营业周期。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公司及子公司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本公司的部分子公司采用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这些子公司的外币财务报表按照附注

三、8的会计政策进行了折算。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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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集团作为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包括购买日之前所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减去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如为正数则确认为商誉(参见附注

三、14);如为负数则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将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集团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其他各项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集团会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权益法核算下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参见附注三、10(2)(b))于购买日转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的,购买日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于购买日转入留存收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总体原则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综合收益总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中和合并利润表的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后单独列示。

如果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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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取得子公司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被合并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开始实施控制时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被购买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将被购买子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3)处置子公司

本集团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由此产生的任何处置收益或损失,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对于剩余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由此产生的任何收益或损失,也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按下述原则判断是否为一揽子交易: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如果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参见附注三、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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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原有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4)少数股东权益变动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本集团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资本时按当日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其他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是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当期平均汇率。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的即期汇率折算。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专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差额外,其他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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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a)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集团通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类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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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b)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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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4)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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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之和。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6)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本集团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权投资或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衍生金融资产。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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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除应收账款外,本集团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或-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集团考虑的信息包括: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集团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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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本集团认为金融资产在下列情况发生违约:

-借款人不大可能全额支付其对本集团的欠款,该评估不考虑本集团采取例如变现抵押品(如果持有)等追索行动;或-金融资产逾期超过90天。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本集团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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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权益工具

本公司发行权益工具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计入股东权益。回购本公司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

10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确定

(a)通过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合并日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购买日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该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b)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对于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对于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a)对子公司的投资

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本公司采用成本法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参见附注三、25(1))。对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由本公司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但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除外。

对子公司的投资按照成本减去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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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子公司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三、17。

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按附注三、6进行处理。

(b)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

合营企业指本集团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控制(参见附注三、10(3))且仅对其净资产享有权利的一项安排。

联营企业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参见附注三、10(3))的企业。

后续计量时,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参见附注三、25(1))。

本集团在采用权益法核算时的具体会计处理包括: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以前者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后者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与初始投资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后,本集团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

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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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三、17。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本集团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通常考虑下述事项:

重大影响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1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本集团为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本公司于2001年合并重组时,国有股股东投入的固定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入账价值。

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本集团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本集团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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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集团将固定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在其使用寿命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参见附注三、25(1))。

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分别为: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3)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三、17。

(4)融资租赁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参见附注三、24(3)。

(5)固定资产处置

固定资产满足下述条件之一时,本集团会予以终止确认。

-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

-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报废或处置固定资产项目所产生的损益为处置所得款项净额与项目账面金额之间的差额,并于报废或处置日在损益中确认。

12在建工程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工程用物资、直接人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此前列于在建工程,且不计提折旧。

在建工程以成本减减值准备(参见附注三、17)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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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摊销(仅限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减值准备(参见附注三、17)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集团将无形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按直线法在预计使用寿命期内摊销,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参见附注三、25(1))。

本公司于2001年合并重组时,国有股股东投入的无形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入账价值。

本集团将无法预见未来经济利益期限的无形资产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并对这类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本集团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上述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处理。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如果开发形成的某项产品或工序等在技术和商业上可行,而且本集团有充足的资源和意向完成开发工作,并且开发阶段支出能够可靠计量,则开发阶段的支出便会予以资本化。资本化开发支出按成本减减值准备(参见附注三、17)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其他开发费用则在其产生的期间内确认为费用。

14商誉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其初始成本是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15存货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个别计价法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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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17除存货及金融资产外的其他资产减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下列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包括: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参见附注三、18)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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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公允价值的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19预计负债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0收入

(1)证券经纪业务收入

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在证券买卖交易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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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期货经纪业务收入

(i)向客户收取的交易手续费、质押手续费、交割手续费等扣减应付期货交易所手续费后的净

收入,按期货经纪合同约定及适用的费率计算,于交易完成时确认。

(ii)期货交易所返还、减免的手续费收入在收到交易所返还、减免的手续费时确认。

(3)证券承销业务收入及保荐业务收入

(4)财务顾问服务及投资咨询服务收入

财务顾问服务及投资咨询服务收入在服务完成时确认。

(5)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于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受托投资管理义务完成时确认。

(6)利息收入

21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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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辞退福利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本集团有详细、正式的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计划;并且,该重组计划已开始实施,或已向受其影响的各方通告了该计划的主要内容,从而使各方形成了对本集团将实施重组的合理预期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2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本集团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3所得税

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集团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第36页

当期所得税是按本期应税所得额,根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加上以往年度应付所得税的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本集团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包括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

24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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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租赁租入资产

(2)经营租赁租出资产

经营租赁租出的除投资性房地产以外的固定资产按附注三、11(2)所述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按附注三、17所述的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对于其他经营租赁租出资产,比照前述披露具体的会计政策。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经营租赁租出资产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金额较大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小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融资租赁租入资产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融资租入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确认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本集团将因融资租赁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融资租赁租入资产按附注三、11(2)所述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按附注三、17所述的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

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入资产所有权的,租入资产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集团对未确认融资费用采用实际利率法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并按照借款费用的原则处理。

25持有待售和终止经营

(1)持有待售

本集团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时,将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第38页

本集团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其当前状况下即可

立即出售;

-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集团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已与其他方签订了具有法律约束

力的购买协议,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本集团按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参见附注三、18)减去出售费用后净额之孰低者对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参见附注三、9)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参见附注三、23)或处置组进行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参见附注三、18)减去出售费用后净额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终止经营

本集团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集团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界定为终止经营:

-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计划的一部分;

-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26股利分配

资产负债表日后,经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负债,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27一般风险准备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2号)及其实施指南(财金[2007]23号)的规定,以及证监会制定的《证券公司年报监管工作指引》的要求,按当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当年税后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仍为亏损状态,可不予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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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大华”)根据财政部颁布的《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2号)及其实施指南(财金[2007]23号)的规定,按当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当年税后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仍为亏损状态,可不予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28交易风险准备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德证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及证监会制定的《证券公司年报监管工作指引》的要求,按当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交易风险准备用于弥补证券交易的损失。当年税后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仍为亏损状态,可不予提取交易风险准备。

29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此外,本公司同时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确定本集团或本公司的关联方。

30分部报告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存在相似经济特征且同时在各单项产品或劳务的性质、生产过程的性质、产品或劳务的客户类型、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方式、生产产品及提供劳务受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影响等方面具有相同或相似性的,可以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本集团以经营分部为基础考虑重要性原则后确定报告分部。

本集团在编制分部报告时,分部间交易收入按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计量。编制分部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

31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集团管理层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资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集团管理层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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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会计估计

除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资产的折旧及摊销(参见附注三、11和13)和各类资产减值(参见附注五、3、5、6、11、12、13和18以及附注十七、1和3)涉及的会计估计外,其他主要的会计估计如下:

(i)附注五、19-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ii)附注十一-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估值;

(2)主要会计判断

本集团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做出的重要判断如下:

(i)附注七-披露对其他主体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重大判断和假设。

32主要会计政策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本集团于2019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以下企业会计准则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

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修订)》-《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

(2)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影响

(a)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原金融工具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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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基本分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集团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集团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对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本集团未调整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将金融工具的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第42页

于2019年1月1日,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集团及本公司金融工具的分类及账面余额的影响如下:

本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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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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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原金融工具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如下:

(b)《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

准则7号(2019)细化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适用范围,明确了换入资产的确认时点和换出资产的终止确认时点并规定了两个时点不一致时的会计处理方法,修订了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同时换入或换出多项资产时的计量原则,此外新增了对非货币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的披露要求。

准则7号(2019)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该准则规定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再进行追溯调整。采用该准则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第45页

(c)《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修订)》

准则12号(2019)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该准则规定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再进行追溯调整。采用该准则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d)财会[2018]36号、财会[2019]6号及财会[2019]16号

第46页

(3)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19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

如下:

第47页

第48页

第49页

第50页

四税项

本集团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1)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8年:25%),本公司位于香港的子公司(参见附注七、1)企业所得税(即“利得税”)税率为16.5%(2018年:16.5%)。

本公司总部及分支机构所得税的计算和缴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3项企业所得税事项取消审批后加强后续管理的公告》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第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的通知执行。

第51页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1)按类别列示

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存放于香港的款项总额为人民币553,044,817元(2018年12月31日:人民币613,998,090元)。

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受限的货币资金包括公募基金业务风险准备金存款人民币23,464,469元(2018年12月31日:人民币16,604,465元),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暂存应付客户可交债股权分红款人民币35,861,449元(2018年12月31日:人民币34,610,693元)。

第52页

(2)按币种列示

注1: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其他外币包括欧元、英镑、日元、新加坡元等(于2018

年12月31日,同)。

第53页

其中,融资融券业务:

2结算备付金

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使用受限的结算备付金包括本集团子公司客户结算备付金人民币208,489元(2018年12月31日:人民币208,489元)。

第54页

3融出资金

第55页

(1)按交易对手分析

(2)担保物信息

于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已违约融出资金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76,967,234元(2018年12月31日:人民币55,833,119元)。

(3)用于设定质押的融出资金

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融出资金中未为回购业务设定质押(2018年12月31日:人民币165,450,929元)。

第56页

4衍生金融工具

在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下,本集团的利率互换合约及期货合约每日结算,其产生的持仓损益金额已在本集团结算备付金以及利润表中体现,而并未反映在上述衍生金融工具科目中。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按金融资产种类列示

第57页

(2)按业务类别列示

(3)股票质押按剩余期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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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约定购回按剩余期限分析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担保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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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收款项

注:上述应收款项中无应收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上述应收

款项中应收关联方款项参见附注九、5。

7应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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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存出保证金

9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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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无已融出证券。

于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用于卖出回购和债券借贷质押的债券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3,741,303,269元和人民币259,825,650元,用于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票据账面价值为人民币8,211,170,561元。

上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作为发行人的金融资产,且无投资变现的重大限制。

第62页

10交易性金融资产

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已融出证券为人民币51,908,847元。

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交易性金融资产用于卖出回购和债券借贷质押的债券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4,377,359,431元和人民币1,174,569,820元。用于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票据账面价值为人民币7,441,387,313元。存在流通受限的股票为人民币518,848,544元。

上述交易性金融资产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作为发行人的金融资产。

11债权投资

第63页

1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按投资品种列示

第64页

(2)已融出证券情况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已融出证券的公允价值分析如下:

(3)存在限售条件及用于设定质押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于2018年12月31日,上述附有限售条件的股票的剩余锁定期均为1年以内,上述用于设定质押的债券投资剩余锁定期均在1个月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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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于2018年12月31日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注:期货会员资格投资是指本集团为取得会员制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而交纳会员资格费所形成的对期货交易所的投资。

13其他债权投资

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其他债权投资中用于债券借贷的质押债券账面价值为人民币919,414,8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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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本年处置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处置了部分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由此导致人民币17,984,737元的处置损失由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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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增减变动表

(2)于2019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中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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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中包括:

16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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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商誉

(1)商誉变动情况

(a)重组商誉分别形成于本公司1998年的“银证分离、信证分离”重组、1999年本公司收

购北京农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交易营业部和2001年本公司与山西省五家信托投资公司所属证券类资产合并重组。上述重组并购形成的商誉于2006年12月31日停止摊销,以后每年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b)本集团于2013年通过支付现金以及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格林期货100%股权,同时格林

期货吸收合并原大华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期货”)并更名为格林大华。

格林期货于购买日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3]第984号评估报告计算确定,合并对价超过格林期货于购买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作为商誉。

(2)商誉减值准备

分摊至本集团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商誉根据经营分部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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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经纪业务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方法确定。本集团根据管理层批准的最近未来5年财务预算和13%税前折现率预计该资产组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超过5年财务预算之后年份的现金流量均保持稳定。对可收回金额的预计结果并没有导致确认减值损失。但预计该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所依据的关键假设可能会发生改变,如果关键假设发生负面变动,则可能会导致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

18其他资产

(1)其他应收款

注:上述其他应收款中应收关联方款项参见附注九、5。

子公司格林大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大华资本管理”)应收客户款项金额人民币36,703.70万元,根据预期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11,011.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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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存货

(a)明细项目

(b)存货跌价准备

(3)长期待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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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预付款项

上述预付款项中无预付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上述预付款项中预付关联方款项参见附注九、5。

19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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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3)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互抵金额

抵销后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净额列示如下: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按照附注三、(23)所载的会计政策,由于本集团部分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不是很可能获得可用于抵扣有关亏损的未来应税利润,因此本集团于2019年12月31日尚未就该些企业共计人民币140,637,997元(2018年12月31日:人民币114,587,562元)的累积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第74页

20资产减值准备

(1)各项减值准备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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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阶段划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减值准备:

21短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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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应付短期融资款

(a)应付收益凭证

本公司于2019年度共发行若干期期限小于一年的收益凭证,未到期收益凭证的年利率为3%至6%。

(b)应付短期公司债券

23拆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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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转融通融入资金

(b)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

2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5交易性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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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担保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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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代理买卖证券款

28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如下:

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共有员工2,517人(2018年12月31日:2,337人),其中包括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5人(2018年12月31日:6人)。

2019年度,本公司向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支付的薪酬总额为人民币1,998.78万元(2018年度:

人民币2,067.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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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短期薪酬

(3)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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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辞退福利

29应交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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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应付款项

31应付利息

32应付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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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a)经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51号文核准公开发行,于2017年3月15日完成发行公司债券“17山证01”,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元,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4.76%,每年付息一次。

(b)经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51号文核准公开发行,于2017年3月15日完成发行公司债券“17山证02”,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0

元,债券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5.10%,每年付息一次。

(c)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函[2018]598号文核准公开发行,本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发行次级债券“18山证C1”,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000,000,000元,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4.85%,每年付息一次。

(d)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函[2018]598号文核准公开发行,于2019年1月11日完成发行次级债券“19山证C1”,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0元,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4.85%,每年付息一次。

(e)经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51号文核准公开发行,于2019年1月22日完成发行公司债券“19山证01”,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

元,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4.10%,每年付息一次。

第84页

33其他负债

(1)其他应付款

(a)按款项性质列示

(b)上述其他应付款中无应付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

(c)上述其他应付款中应付关联方款项参见附注九、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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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付结构化主体其他受益人款项

应付结构化主体其他受益人款项为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内结构化主体产生的应付其他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权益。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性主体信息参见附注七、2

(3)期货风险准备金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格林大华根据财政部《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按商品和金融期货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的5%计提期货风险准备金并计入当期损益,动用期货风险准备金弥补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是按规定核销难以收回的垫付风险损失款时,冲减期货风险准备金余额。

34股本

35资本公积

第86页

36其他综合收益

第87页

37盈余公积

38一般风险准备及交易风险准备

39未分配利润

第88页

(1)对股东的分配

经2018年4月2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以2017年末总股本2,828,725,1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09元,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4,585,264元。

经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以2018年末总股本2,828,725,1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05元,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1,436,258元。

(2)年末未分配利润的说明

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中包含了本公司的子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人民币91,713,932元(2018年12月31日,人民币:77,404,231元)。

40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各子公司少数股东的少数股东权益

第89页

4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第90页

(1)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按性质分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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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利息净支出

第92页

43投资收益

44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第93页

45其他业务收入

46其他收益

47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第94页

48税金及附加

49业务及管理费

50资产减值损失

第95页

51信用减值损失

52其他资产减值损失转回

53其他业务成本

54营业外收入

第96页

55营业外支出

56所得税费用

(1)本年所得税费用

(2)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将基于合并利润表的利润总额采用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调节为所得税费用:

第97页

57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

(1)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2)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稀释)除以母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稀释)计算。2019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2018年度:同),因此,稀释每股收益等于基本每股收益。

5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第98页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a)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第99页

(b)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年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第100页

北京山证并购资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证并购”)是于2014年8月12日在北京市成立的公司,主要从事投资管理。

(2)合并成本及商誉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情况

上述可辨认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根据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但同类或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参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

第101页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a)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第102页

第103页

注1: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山证投资作为中小创投基金、北京山证投资、杭州双子、运城山证、珠海启富一号、龙华治合、舟山海水、山证天

安、龙华浩合和龙华显合的普通合伙人全权管理这些有限合伙企业,负责执行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并且本集团享有的可变回报重大,能够对上述合伙企业实施控制。因此本集团将上述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注2:根据《新余市合盛锦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山证基金为合盛锦禾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99.30%,

以出资额为限承担亏损,普通合伙人不享有投资收益,不承担亏损。因此,本集团对其拥有控制权,同时本集团享有的可变回报的影响重大,故将其纳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注1: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山证投资作为山证并购的普通合伙人全权管理这些有限合伙企业,负责执行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并且本集团享有

的可变回报重大,能够对上述合伙企业实施控制。因此本集团将上述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第104页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下表列示了上述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这些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是集团内部交易抵销前的金额:

2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第105页

本集团作为上述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考虑对该等结构化主体是否存在控制,并基于本集团作为资产管理人的决策范围、资产管理计划其他方的权力和面临的可变动收益风险敞口等因素来判断本集团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对于上述纳入合并范围的资产管理计划,本集团作为主要责任人身份行使投资决策权,且本集团所享有的总收益在资产管理计划总收益中占比较大,因此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于2019年12月31日,上述资产管理计划应付其他持有人的本金为人民币489,544,207元(2018年12月31日:人民币430,161,521元),收益为人民币24,153,493元(2018年12月31日:人民币19,366,989元)。

3在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上述联营企业的基本信息如下:

第106页

4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1)在第三方机构发起设立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

本集团通过直接持有投资而在第三方机构发起设立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权益。这些结构化主体未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主要包括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基金及银行理财产品。这些结构化主体的性质和目的主要是管理投资者的资产并赚取管理费,其融资方式是向投资者发行投资产品。

本集团因投资上述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基金及银行理财产品的最大损失敞口是上述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

第107页

(2)在本集团作为发起人但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

本集团发起设立的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主要包括本集团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及基金。这些结构化主体的性质和目的主要是管理投资者的资产并收取管理费,其融资方式是向投资者发行投资产品。本集团在这些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主要包括直接持有投资或通过管理这些结构化主体收取管理费收入。

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在上述资产管理计划及基金中直接持有投资而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反映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金额共计人民币780,801,018元(于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在上述资产管理计划及基金中直接持有投资而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反映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金额共计人民币279,511,358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金额共计人民币199,503,478元)。上述资产管理计划及基金投资的最大损失敞口与其账面价值相近。

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发起设立但未纳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受托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8,172,011,435元(2018年12月31日:人民币48,483,890,759元)。

2019年度,本集团自上述结构化主体获取的管理费收入为人民币156,565,651元(2018年度:

人民币136,522,754元)。

八分部报告

本集团根据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确定了证券经纪业务分部、投资银行业务分部、固定收益业务、股票等其他自营投资业务分部、受托资产管理业务分部、期货经纪业务分部及大宗商品交易及风险管理业务分部共七个报告分部。每个报告分部为单独的业务分部,提供不同的劳务,由于每个分部需要不同的技术及市场策略而需要进行单独的管理。本集团管理层将会定期审阅不同分部的财务信息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业绩。

本集团七个分部业务介绍如下:

-证券经纪业务分部

该分部为个人以及机构客户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

-投资银行业务分部

该分部业务包括股票承销业务、债券承销业务、场外市场业务及收购兼并业务等。

第108页

-固定收益业务

-股票等其他自营投资业务分部

-受托资产管理业务分部

该分部对委托人的资产进行管理,并开展基金管理和销售,以及专户资产管理业务。

-期货经纪业务分部

该分部为个人以及机构客户提供期货经纪服务。

-大宗商品交易及风险管理业务分部

该分部参与提供仓单购买和转售、期货套利和套期保值服务。

编制分部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

分部间转移价格参照向第三方销售所采用的价格确定。

资产根据分部的经营以及资产的所在位置进行分配,负债根据分部的经营进行分配,间接归属于各分部的费用按照收入比例在分部之间进行分配。

由于本集团业务并不向特定客户开展,因此不存在对单一客户的重大依存。

第109页

下述披露的本集团各个报告分部的信息是本集团管理层在计量报告分部利润(亏损)、资产和负债时运用了下列数据,或者未运用下列数据但定期提供给本集团管理层的:

(a)截至2019年度及2019年12月31日分部信息

第110页

(b)2018年度及2018年12月31日分部信息

第111页

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本公司的母公司的变动情况参见附注一。

于2019年12月31日,山西金控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为30.59%(2018年12月31日:30.59%)。

于2019年12月31日,山西金控所属子公司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信托”)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为0.42%(2018年12月31日:0.42%),山西金控及所属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为31.01%(2018年12月31日:31.01%)。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参见附注七、1。

3持有本公司5%以上(含5%)股份的其他股东

作为关联方的持本公司5%以上(含5%)股份的其他股东名称及持股情况列示如下:

第112页

4其他关联方

于2019年12月31日,除上述1、2、3中提及的关联方外,与本集团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还包括:

第113页

5关联交易及关联方款项余额情况

(a)定价政策

本集团与关联方的交易主要参考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第114页

(b)代理买卖证券

(1)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

第115页

(2)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第116页

(3)利息支出

第117页

(c)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证券承销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2)财务顾问业务收入

(3)应收财务顾问款项

(4)预收财务顾问款项

第118页

(d)代销汇丰晋信管理的基金及出租交易单元

(1)应收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2)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e)向国贸物业支付物业管理费

(f)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及机房托管

(1)支付的房屋租赁费、物业管理费及机房托管费

(2)预付山西国贸机房租赁费

第119页

(g)支付的会议费、招待费及其他费用

(h)支付的年费及监管费

(i)收益凭证交易

(1)应付短期融资款

第120页

(2)应付利息

(j)持有澳坤生物可转债

(1)交易性金融资产

第121页

(2)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k)处置山证并购受益权

(1)投资收益

(2)应收交易款项

(l)预付绿色能源投资款

(1)管理费收入

第122页

(2)应收管理费

(n)购买山西信托发行的信托计划

(o)其他应收款

第123页

(p)其他应付款

(q)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参见附注五、28。

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

-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其他价格风险

下文主要论述上述风险敞口及其形成原因以及在本年发生的变化、风险管理目标、政策和程序以及计量风险的方法及其在本年发生的变化等。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集团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集团的风险水平。本集团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集团经营活动的改变。

第124页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集团的信用风险敞口主要分布在经纪业务、融资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以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以及自营固定收益业务等领域。

本集团除现金以外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商业银行或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结算备付金存放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面临的信用风险相对较低。

本集团经纪业务所产生的信用风险包括代理客户买卖证券及进行期货交易,若本集团没有提前要求客户依法缴足交易保证金,在结算当日客户的资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所需的情况下,或客户资金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口,本集团有责任代客户进行结算而造成信用损失。为了控制经纪业务产生的信用风险,本集团代理客户进行证券交易均以全额保证金结算方式进行风险规避;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通过严格筛选客户、逐日盯市来控制信用风险。

为了控制自营业务产生的信用风险,本集团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央债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清算所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结算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极小;在进行市场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选择信用等级良好的对手方进行交易,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本集团建立了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等策略以分散信用风险。本集团债券投资的信用评级情况按《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设定的标准统计及汇总。

第125页

下表列示了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债券投资的信用评级情况。其中,未评级的债券投资主要包括国债和地方政府债等。

在不考虑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措施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最大信用风险敞口是指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本集团最大信用风险敞口金额列示如下:

第126页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而流动性是指资产在不受价值损失的条件下是否具有迅速变现的能力。资金的流动性影响到本集团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本集团建立了以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率为核心的流动性风险指标监测体系。

本集团内各子公司负责其自身的现金流量预测。本公司财务部门在汇总各子公司现金流量预测的基础上,在集团层面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满足日常营运以及偿付有关到期债务的资金需求。

第127页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包括按合同利率(如果是浮动利率则按资产负债表日的现行利率)计算的利息)的剩余合约期限或被要求支付的最早日期分析如下:

第128页

3利率风险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1)利率重定价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重定价风险主要来自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结构不匹配的风险。

第129页

下表列示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金融资产与负债按预计下一个重新定价日期(或到期日,以较早者为准)的分析:

第130页

第131页

(2)利率敏感性分析

于资产负债表日,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假定利率上升或下降25个基点,将对本集团该期间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如下:

上述敏感性分析仅反映一定利率变动对各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债券资产进行重估价所产生的对本集团净利润和股东权益的影响。上述敏感度分析基于以下假设:

(i)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变动仅适用于本集团的债券资产;(ii)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变动25个基点是假定自资产负债表日起每一个完整年度的利率变动;(iii)收益率曲线随利率变化而平行移动;(iv)资产和负债组合并无其他变化;(v)其他变量(包括汇率)保持不变;及(vi)该分析不考虑管理层进行的风险管理措施的影响。

由于基于上述假设,利率变动导致本集团净利润和股东权益出现的实际变化可能与此敏感性分析的结果不同。

第132页

4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本集团进行的外币业务因外汇汇率变动所产生的风险。本集团除了境外子公司持有以港币为主的资产及负债外,其他外币资产及负债主要为B股业务交易手续费等佣金费用,且占整体资产及负债的比重不重大。对于不是以记账本位币计价的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款项、代理买卖证券款、应付款项等外币资产和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集团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境外子公司的资产占集团总资产比例(以下简称“资产占比”)和负债占集团总负债比例(以下简称“负债占比”)分别如下:

由于外币业务在本集团资产和负债结构中占比较低,因此本集团面临的外汇风险不重大。2019年度及2018年度,本集团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5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本集团所持有的权益类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基金等,所面临的最大市场价格风险由所持有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决定。

第133页

假设权益工具的市价上升或下降10%,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上述资产对本集团净利润和股东权益的影响如下: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持续和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于本报告期末的公允价值信息及其公允价值计量的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层次取决于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三个层次输入值的定义如下:

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134页

(a)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年末公允价值

2019年度及2018年度,本集团上述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各层次之间没有发生重大转换。本集团是在发生转换当年的报告期末确认各层次之间的转换。

第135页

(b)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c)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第136页

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的权益工具投资的限售股股票公允价值是采用同一上市公司同类流通股票交易价格确定,并对其流动性进行折价调整。

交易性金融资产中不存在活跃市场的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信托计划投资及理财产品投资,如管理人定期对相应结构性主体的净值进行报价,则其公允价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净值的方法确定。

(d)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量化信息如下:

注:主要包括未上市股权及交易不活跃的新三板股票投资。

上述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估值技术并未发生变更。

第137页

(e)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年初与年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

第138页

2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于2019年12月31日及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存出保证金、债权投资、应付短期融资款、拆入资金、代理买卖证券款及应付债券等,除债权投资和应付债券外,其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无重大差异。

于2019年12月31日债权投资的公允价值约为人民币1,985万元,应付债券的公允价值约为人民币62.33亿元(2018年12月31日:人民币40.08亿元)。

十二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满足法律和监管要求,同时保障本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够通过制定与风险水平相当的产品和服务价格,并确保以合理融资成本获得融资的方式,持续为股东提供回报。

基于战略发展计划、业务拓展需求以及风险敞口变化趋势的影响,本集团通过情景分析及压力测试对监管资本进行预测、计划及管理。

十三或有事项—未决诉讼

于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德证券存在一项由于劳动争议引起的未决诉讼,案件标的金额共计人民币16,314,667元。该案件于2019年9月17日和2019年12月2日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开庭审理。截止本财务报表批准日,尚未有判决结果。经考虑律师专业意见后,本集团管理层认为该未决诉讼未来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未就此计提预计负债。于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格林大华存在一项由于DF20191141号金融衍生品交易协议争议案引起的未决诉讼,案件标的金额共计人民币16,066,929元。该案件已于2019年10月24日开庭审理,暂未作出判决,预计于2020年6月12日进行判决,截止本财务报表批准日,尚未有裁决结果。经考虑律师专业意见后,本集团管理层认为该未决诉讼未来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未就此计提预计负债。

第139页

十四承诺事项

1资本承担

以下为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但未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本性支出承诺:

(a)本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注册成立山证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中国(上海)自

由贸易试验区罗山路1502弄14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与资产管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经对山证创新实缴出资3.3亿元,剩余人民币6.7亿元尚未缴付。

(b)山西交通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8年8月22日注册成立,注册地位山西省

太原市,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与资产管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亿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20亿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缴出资人民币2亿元,剩余人民币18亿元尚未缴付。

2经营租赁承担

根据不可撤销的有关房屋及办公设备经营租赁协议,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以后应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如下:

第140页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于2020年1月在全国爆发以来,各项防控工作持续进行,国内防控形势逐步向好。本集团将切实贯彻落实由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的各项要求,强化金融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债券借贷业务

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通过债券借贷业务借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3,224,153,000元(2018年12月31日,人民币3,454,976,840元)。本集团为开展债券借贷业务用于抵押的债券公允价值为人民币2,806,895,485元(2018年12月31日,人民币2,386,968,485元)。

第141页

2金融工具计量基础分类表

本集团金融资产项目

第142页

本集团金融负债项目

第143页

十七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1应收款项

2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不存在长期股权投资变现的重大限制。

第144页

(a)子公司

第145页

3其他资产

4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第146页

5投资收益

(a)2019年度,本公司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为子公司格林大华的分红金额为人民

币5,000万元(2018年度:本公司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为子公司中德证券、格林大华、山证投资及格林大华资本管理的分红,金额分别为人民币6,670万元、人民币5,000万元、人民币1,500万元以及人民币1,000万元)。

(b)2019年度,本公司无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2018年度:同)。

第147页

6业务及管理费

7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第148页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十八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第149页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编制基础:

十九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以根据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调整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调整后的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2019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因此,稀释每股收益等于基本每股收益(2018年度:同)。

2019年度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重要财务报表科目重大变动情况分析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一、重要财务报表科目重大变动情况分析

1资产负债表科目

于2019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占资产总额5%以上且较上期间比较数据变动幅度大于30%的科目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分析列示如下:

(1)2019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及交易性金融负债增加较2018年末上升的主要原因为本集团自2019

年1月1日起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科目调整所致。

(2)2019年末应付债券较2018年末上升的主要原因为本公司新发行了债券。

2利润表科目

2019年度合并利润表中,占利润总额10%以上且较2018年度财务报表比较数据变动幅度大于30%的科目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分析列示如下:

(1)2019年度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2018年度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本期经纪业务及投资银行业务手

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上升。

(2)2019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2018年度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末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及衍

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上升。

(3)2019年度其他业务收入较2018年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仓单业务收入的下降。

(4)2019年度其他业务成本较2018年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仓单业务成本的下降。

(5)2019年度所得税费用较2018年度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润总额及应纳税所得上升。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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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银行工作思路(二) 加强制度建设, 规范编制程序, 为滚动预算顺利推进提供制度保障 为有效做好滚动预算工作, 人民银行有必要出台一系列原则性、纲领性、规范性的制度办法, 以书面形式规范滚动预算的编制程序, 明确会计部门和其他各职能部门在编制滚动预算中的职责和相应的惩罚措施, 形成规范有序的管理方式和程序, 努力提高中长期规https://www.360wenmi.com/f/filee6t0ql3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