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折旧率=(1-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原值*月折旧率
2,年数总和法
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总和*100%
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折旧额
一般使用的折旧法公式为:旧房价格=造价-年折旧费乘以已使用年数。评估公司评估标准一般房产每年折旧率2%,也就是说50年折旧完毕,房产内部装修每年折旧20%五年折旧完毕,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1、房屋属于固定资产,要计提折旧。
(1)折旧年限20年,残值率5%。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房屋折旧费的计算方法在《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中明确规定,房屋一类的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即定额折旧法。其计算公式为:年折旧费=(造价-残值)/折旧年限或=造价×(1-残值率)/折旧年限;消费者在购买旧房时,也可以利用折旧法求出所购旧房大概价值。
公式为:旧房价格=(造价-年折旧费)×已使用年数当然,确定房屋的价格还要考虑很多因素,如房屋所处的地段位置、房屋的建筑面积和楼房的层次与朝向等。希望可以帮到你
房子的折旧率:出售房改房的成本价,按所售房屋的重置价格(即根据当年、当地的建筑技术和工艺水平、建筑价格、人工和运输费用等条件,重新建造与评估对象具有相同结构、式样、标准、质量和效用的房屋所需的费用)结合房屋成新折扣评定房屋的合理价格。
所购买房屋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按30年计算其折扣;使用年限未超过30年的,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其折扣,成本价售房年折旧率按2%计算,对于经过大修或设备更新的房屋折旧年限,按有关规定评估确定。
房屋评估计价方法:以房屋建筑总面积(平方米)、按测定的重置单价计算房屋重置完全价值(原值)、根据评估的房屋新旧程度、计算房屋现值(净值)。其计算公式如下:
房屋重置完全价值(原值)=房屋建筑总面积×房屋重置单价±房屋的增减价值
房屋现值(净值)=房屋重置完全价值(原值)×评估的房屋新旧程度(%)
房屋应提折旧=房屋重置完全价值(原值)-房屋现值(净值)
年折旧额=房屋重置完全价值(原值)×(1-残值率)÷耐用年限
年折旧率=年折旧额÷房屋重置完全价值(原值)×100%
尚可使用年限=房屋的耐用所限×评估的房屋新旧程度(%)
1.
房屋评估计价原则:是以房屋重置完全价值确定各类房屋的价值为房屋评估计价的基本原则。
2.
房屋重置完全价值是指房屋评估时前一年重新建造该类房屋应花费的全部投资。
3.
重置完全价值的确定,包括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室外工程费、土地征用费、拆迁补偿费及房屋座落地段、朝向、楼层等调节因素的增减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