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妻子在A市婚前有首套住房貸款,婚前已經享受了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婚後夫妻二人在B市買了新房並記在丈夫名下,丈夫婚前沒有買過房子,這種情況下,如果B市的新房符合首套貸款條件,丈夫是否能享受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
答:婚後,如果妻子就婚前已購住房申請繼續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夫妻雙方均不能再就其他住房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婚後,如果妻子未就婚前已購住房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且丈夫之前也未享受過住房貸款利息扣除,則丈夫可以就其婚後新購住房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2.夫妻雙方婚前都有住房貸款,婚後怎麼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
答: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後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年度內不得變更。
3.丈夫婚前購買的首套住房,婚後由丈夫還貸,首套住房利息是否只能由丈夫扣除妻子是否可以扣除
答:按照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規定,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夫妻中一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4.個人填報住房貸款相關資訊時,“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貸款,且婚後分別扣除50%”是什麼意思我該如何填寫該欄
答:如夫妻雙方婚前各自有一套符合條件的住房貸款利息的,填寫本欄。無此情形的,無須填寫。
如夫妻婚後選擇其中一套住房,由購買者按扣除標準100%扣除的,則購買者需填寫本欄並選擇“否”。另一方應當在同一月份變更相關資訊、停止申報扣除。
如夫妻婚後選擇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的,則夫妻雙方均需填寫本欄並選擇“是”。
5.丈夫婚前購買的首套住房4月開始還貸,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妻子可以扣嗎6月結婚後可以選擇全額由妻子扣除嗎
答:丈夫婚前購買的房産,婚後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任意一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因此,6月份結婚前,丈夫如果沒有在自己名下扣除住房貸款利息,婚後可以選擇由妻子或者丈夫中的一方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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