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期限!

上述消息虽未经证实,但市场对此却已欢欣雀跃,欣慰不已,认为此举或可避免出现信用紧缩。“25年”这个超长期的贷款期限,已大大超出普通中长期贷款期限,也与通常的贷款展期、贷款重组等常规银行救助方式大有不同。该操作实质是国有银行向地方政府债务平台提供信用输血。有市场观点认为,上述操作如真能顺利落地,不仅可让地方财政喘口气,让地方债务化险为夷,也可保住借贷双方的颜面,稳住市场信心。

顺着“国有银行向地方提供超长期贷款”传闻,今天我们聊聊银行“贷款期限”的话题。贷款期限是银行信贷业务的一项基本要素,每一笔信贷业务都必须约定适用的期限。对银行来说,贷款期限是银行针对具体客户承担信用风险(风险暴露)的最长期间,期限越长,银行需承担更多的不确定风险,需通过提高贷款利率或其他溢价获得风险补偿。对借款人来说,贷款期限是其获得银行信用支持的期间,也是其承担还本付息义务的期间。因此,贷款期限长短的核定,既是银行授信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也银行对行业、客户风险偏好的具体表现。

本文首先介绍贷款期限的基本含义,梳理关于贷款期限的主要监管规定,分析银行信贷期限结构与宏观信贷政策之间的关系,最后再谈谈国有银行向地方提供超长期贷款传闻与地方政府债务的化解问题。

本文结构如下:

本文纲要

一、什么是“贷款期限”?

(一)贷款期限的界定

(二)贷款期限的分类

(三)贷款展期的影响

二、银行监管视野中的贷款期限安排

(一)法律规范层面

(二)监管规章层面

三、银行风险管理视角中的贷款期限结构

(一)贷款期限与银行风险管理

(二)贷款期限与货币政策传导

四、地方债务压力下的超长贷款期限需求

(一)地方债期限错配需超长期贷款化解

(二)超长期贷款化解地方债的现实约束

在界定“贷款期限”之前,我们先看一下什么是“期限”。

我们来看一下,在贷款合同中贷款期限一般是怎么约定的: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5年(或60个月),自2020年4月15日起算,至2025年4月15日止。实际提款日与上述日期不一致的,以实际提款日为准,并自实际提款日起算。实际提款日以借据为准。”

需要说明的是,以年、月、日计算贷款期限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在上述贷款合同中,2020年4月15日不计入贷款期限,但到期日(2025年4月15日)需计入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无论对贷款银行还是借款人,都有重要意义。具体体现在:

对借款人来说,贷款期限是借款人对贷款资金实际使用的期间,也借款人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期间。因此,对借款人来说,贷款期限也是“还款期限”。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内按照约定使用支配信贷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用途,争取获得最大效益。

对贷款银行来说,贷款期限是银行向借款人提供信贷资金,实际承担借款人信用风险的存续期间。银行根据贷款期限的长短可以科学合理地安排贷款,平衡好信贷资产的安全和效益的关系。

贷款期限还与还款方式直接关联。合理的还款方式,可以降低借款人集中偿付风险。一般来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既可以采取按月分期还本付息(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方式,也可以采取按月付息,到期还本方式。但是,对于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贷款,一般采取分期还本付息,较少采取分期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的还款方式。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根据银监会《关于规范中长期贷款还款方式的通知》(银监发〔2010〕103号)的规定,对个人贷款以外的贷款期限在五年以上的中长期贷款,银行不得采取“集中在贷款到期时偿还”的还款方式。银行要本着风险早期暴露、审慎经营、科学负担三大原则,综合考虑项目预期现金流和投资回收期等情况,合理确定还款方式,实行分期偿还,做到半年一次还本付息,鼓励有条件的可按季度进行偿还。

行政处罚案例:

2023年7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连云港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江苏灌南农村商业银行存在中长期贷款未分期偿还等问题,连云港监督分局对该行处以60万元罚款。另外,该行某负责人因对该行中长期贷款未分期偿还负直接责任,被处以警告及罚款6万元。

贷款期限按长短可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长期贷款和超长期贷款。

短期贷款,一般是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贷款。

中期贷款,一般是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五年以下(含五年)的贷款。

长期贷款,一般是指贷款期限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含十年)的贷款,但在实践中,十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贷款,一般也属于长期贷款。中期贷款与长期贷款一般又被合称为“中长期贷款”。

超长期贷款,一般来说,期限在二十年以上的贷款均可称为超长期贷款。严格来说,超长期贷款也属于长期贷款,但是由于它的期限超过了一般长期贷款期限,所以市场上把它单列,突出它的超长期限。

下表是部分贷款银行对部分行业设定的中长期贷款基准期限区间(不含项目建设期)。实践中,银行可在该基准期限基础上结合借款人综合偿债能力、经营稳定性等实际情况,行业投资回报情况以及地区差异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合理设定适用的贷款期限。

行业

项目类型

基准期限(区间)

公路

15-20年

20-22年

房地产

3-5年

5-8年

10-15年

电力

教育

8-10年

医院

机场

港口

10-20年

电信

煤炭

表1:银行对部分行业评估设定的贷款基准期限(不含项目建设期)

实践中,超过20年的超长期贷款主要投放于高速公路、铁路、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或领域,一般是重大项目且项目有一定的收益水平。

今年以来,超长期贷款投放的实例并不少见。例如:

1.45年超长期贷款项目

2.29年超长期贷款项目

2023年6月,浙江省乐清市发布消息,浙江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湖雾岭隧道端银团贷款合同成功签约。该笔项目贷款期限长达29年。

2023年7月,浙江省青(田)文(成)高速公路(文成段)项目贷款签约,由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和地方农商银行组成项目银团,为项目提供贷款,贷款期限也是29年。

此外,在谈到贷款期限时,还有必要说一下“委托贷款”和“永续信托贷款”的贷款期限问题。

委托贷款可不设贷款期限,具有较大灵活性。考虑到银行等受托人在办理委托贷款时只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根据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取消委托贷款期限限制的批复》(银办函〔2001〕29号)的规定,银行等受托人可以不对委托贷款设定期限。

贷款展期是贷款到期不能归还,经贷款银行审批延长借款人还款期限的行为。从司法实践看,法院一般认为贷款展期不构成新的借贷关系,而是对原借款合同的补充和原债权债务关系的延续。

贷款展期意味着贷款期限的延长,这是贷款展期对贷款期限的直接影响。但是,贷款展期对贷款期限的影响仍受到多方限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展期适用条件

在贷款期限届满之前,借款人遇到特殊情况,预判无法按期还款,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说明情况,并经银行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贷款展期。借款人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未得到批准,其贷款从到期日次日起,转入逾期贷款账户。

2.展期期限限制

根据《贷款通则》的规定,短期贷款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的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的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三年。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3.经担保人同意

对附有担保的贷款,借款人如要申请展期,还应出具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或出质人)同意展期并继续担保的书面证明。

贷款期限可以通过贷款银行与借款人协商确定,属于合同约定条款,但贷款期限又关系到银行信贷秩序的监管,也是银行监管法律规制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无论是法律层面,还是监管规章层面,都对贷款期限作出相应的规范要求。

1.《商业银行法》

1995年通过实施的《商业银行法》(后经2003年和2015年两次修订)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2.《民法典》

《民法典》设专章规定借款合同,其中涉及借款(贷款)期限的规定主要包括

(1)原则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2)按约定期限付息。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包括事后不能协商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3)按约定期限还款。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包括事后不能协商确定),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4)逾期利息。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5)提前还款。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6)展期。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总的来看,从法律层面看,《民法典》对借款(贷款)期限的规定,多属于任意性规范,而不是强制性规范,也就是说,贷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约定贷款期限,也可以不按《民法典》规定约定贷款期限,因为《民法典》允许当事人的约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优先于《民法典》的规定。这里所说的“法律允许范围内”就包括《商业银行法》的规定。

考虑到银行业属于高度管制的行业,《商业银行法》关于贷款期限的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不允许当事人通过约定排除适用。按照《商业银行法》的规定,银行与借款人必须签订书面的贷款合同,贷款合同中必须约定贷款期限。实践中,银行的贷款合同均会约定贷款期限。但是,即使银行与借款人没有约定贷款期限,一般也不会导致贷款合同的无效。在此情况下,银行仍可以按照《民法典》的上述规定确定还款期限,或要求借款人随时还款或在经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还款。

贷款期限的监管要求散见于银行监管规范性文件。概况来说,主要包括以下规定:

1.贷款通则

1996年颁布实施的《贷款通则》目前依然有效。关于贷款期限,《贷款通则》划分了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其中,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长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贷款。

此外,《贷款通则》特别规定,贷款限期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给能力由借贷双方共同商议后确定,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自营贷款期限最长一般不得超过10年,超过10年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但据了解,事实上现在各家银行均未执行该报备要求。这也表明,《贷款通则》的部分规定已脱离银行业务发展和金融监管实际,亟需尽快修订。

2.房地产信贷业务监管规定

发布机构

监管规定

关于贷款期限的规定

人民银行

1999年9月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和利率的通知》(银传[1999]44号)

商业银行用信贷资金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延长到30年

2003年6月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03]121号)

对土地储备机构发放的贷款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借款人申请个人商业用房贷款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银保监会

2004年8月

《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4]57号

人民银行、银监会

2007年9月

《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发〔2007〕359号)

对政府土地储备机构贷款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商业用房购房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10年。

表2:目前仍生效的关于房地产贷款业务的监管规范性文件梳理

3.“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及其修订征求意见稿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是指2009年颁布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总称,覆盖了国内银行的主要信贷业务,包括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和个人贷款等。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对各类贷款的期限分别作了要求,具体如表3所示: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

关于贷款期限的监管要求

1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1)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以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对季节性生产借款人,可按每年的连续生产时段作为计算周期估算流动资金需求,贷款期限应根据回款周期合理确定。

(2)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经营规模、业务特征及应收账款、存货、应付账款、资金循环周期等要素测算其营运资金需求(测算方法参考附件),综合考虑借款人现金流、负债、还款能力、担保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结构,包括金额、期限、利率、担保和还款方式等。

(3)贷款人应在借款合同中与借款人明确约定流动资金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用途、支付、还款方式等条款。

(4)贷款人应评估贷款品种、额度、期限与借款人经营状况、还款能力的匹配程度,作为与借款人后续合作的依据,必要时及时调整与借款人合作的策略和内容。

2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具体的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用途、支付、还贷保障及风险处置等要素和有关细节。

3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2)贷款人应建立借款人合理的收入偿债比例控制机制,结合借款人收入、负债、支出、贷款用途、担保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控制借款人每期还款额不超过其还款能力。

(3)经贷款人同意,个人贷款可以展期。一年以内(含)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与原贷款期限相加,不得超过该贷款品种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

4

项目融资业务指引

贷款人应当根据项目预测现金流和投资回收期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还款计划。

表3: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关于贷款期限的原则性规定

需要指出的是,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虽然对各类贷款的期限作了原则要求,但并没有明确具体的期限规定。

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年。

个人消费贷款期限不得超过5年,个人经营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对于贷款用途对应的经营现金流回收周期较长的,最长不超过10年。

4.其他规定

例如,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15〕5号)规定,并购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七年,较之2008年银监会《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8〕84号),并购贷款最长期限延长了两年。

事实上,2022年以来,由于房地产市场出现下滑,导致个人按揭贷款和开发贷增长乏力,其他类型的贷款无法弥补房地产贷款的下降。在此背景下,银行有稳信贷的压力,那些有现金流的重大项目即成为银行争抢的优质资产。银行为这些项目提供超长期贷款融资支持也就不足为奇了。

银行贷款期限结构即不同期限贷款在银行贷款余额中的比重,既体现了银行总体风险偏好和风险管理水平,也反映了宏观经济政策特别是货币政策向银行和企业传导的结果。

下面结合工商银行、浙商银行公布的2022年和2021年按贷款期限划分的客户贷款及垫款情况分析表,对银行风险管理视角中的贷款期限结构进行简要分析,见表4(根据两家银行2022年报披露的数据整理)所示。总体来看,工商银行和浙商银行可以分别代表大型银行和中小银行,其贷款期限结构和贷款业务类型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表4:工商银行、浙商银行按期限结构、业务类型划分的客户贷款及垫款情况对比

贷款是银行最传统的资金运用方式,相较于债券投资和同业投资资产,贷款资产收益相对较高,但也需占用相对较高的资本。为权衡贷款资产的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银行需加强贷款资产的风险管理,建立收益与风险、期限相匹配的贷款管理模式。其中特别要注意贷款资产的流动性问题。贷款期限越长,流动性越差。如果不能通过贷款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进行贷款资产交易,银行通常只能持有到期,需面临长周期的客户信用风险和宏观经济环境的周期性波动风险。因此,从这个角度看,对于短期信贷资产和中长期信贷资产,银行应采取不同的客户准入要求和不同的风险管理机制。

从表4看,就贷款业务类型来说,工商银行和浙商银行的公司类贷款占比要大大高于个人贷款。从贷款期限结构看,两者呈现较大差异,工商银行的中长期贷款在贷款总额中占据绝对优势,2022年高达78.7%,而浙商银行的短期贷款占比要高于中长期贷款。这种反差,可以反映出两家银行在客户结构以及风险管理政策等方面的差异。

1.客户结构

工商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属于中长期贷款范畴)占比要远高于浙商银行,公司客户中,工商银行的中长期贷款占比也要高于浙商银行。据工商银行2022年报,该行公司类贷款中,中长期贷款占比高达77.3%。由于中长期贷款客户一般属于项目类贷款,工商银行与浙商银行在公司类贷款中中长期贷款占比的差异,说明工商银行等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在支持国家重点项目方面占有更为重要地位。

2.风险管理

前面提到,对银行来说,贷款期限越长,需承担更多的不确定风险,这对银行的资产负债、期限错配能力、流动性风险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但与此同时,中长期贷款具有跨周期特点,受短期市场波动影响较小,贷款收益相对比较稳定。

另一方面,短期贷款具有“船短好调头”的特点,应变能力强,但也可能导致借款企业债务短期化带来抗周期能力弱,违约风险聚集以及抑制企业投资需求等消极后果,银行资产质量受经济短期波动的影响较大,造成银行不良贷款余额的短期波动。

2022年以来,我国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灵活适度,人民银行两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运用再贷款再贴现、中期借贷便利、公开市场操作等多种方式短中长期相结合合理投放流动性;引导1年期和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行,促进降低实体经济综合融资成本;等等。

从表4的数据看出,2022年,工商银行短期贷款总额和占比均较2021年有较大增长,这说明国家货币政策得到了精准传导,而短期贷款的借款人(包括企业经营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等借款人)受益更多。对于中长期贷款占比相对较低的浙商银行则逆势发力,在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余额均实现量的增长的同时,中长期贷款的占比反而得到提升(从44%提升至46.5%)。究其原因,可能是浙商银行为顺应新的货币政策,采取差异化市场竞争策略,在巩固短期信贷市场地位的同时,积极提升中长期贷款市场份额。

此外,在个人住房贷款领域,浙商银行也实现逆势发展,特别是在工商银行等大型银行的住房贷款占比下滑的同期,实现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量和占比的双增长。考虑到个人住房贷款属于长期贷款范畴,住房贷款余额和占比的显著增长,也有助于推动该行中长期贷款余额和占比的双增长。

案例:

浙商银行将向小微企业引入中长期贷款产品

浙商银行根据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变化情况,聚焦重点领域,积极推广“5+N小微园区综合金融服务方案”,满足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的中长期信贷需求,截至2022年末,累计投放小微园区贷款671.46亿元,服务园区客户超1万户。(引自浙商银行2022年年报)

一般认为,期限错配风险是目前地方融资平台(如城投企业)债务的主要风险之一。城投公司目前投资业务的回收期显著长于银行贷款期限,存在投融资期限错配现象。据统计,交通基础设施行业的总资产回收期为12.69年,公用设施行业的总资产回收期为18.42年,而城投企业所投资的基建行业还包括市政道路、免费省道、县道等公益性资产,城投公司的整体资产回收期实际还会更长。

另一方面,银行机构对城投企业发放的贷款仍倾向于短期贷款,原因有二:一是从风险角度看,城投企业投融资模式(特别是地方政府提供隐性担保的模式)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风险,银行为规避风险,对城投企业更倾向于投放短期贷款融资。二是从风险对价角度看,目前我国长短期利差较低(未超过20%),风险补偿不到位使得银行机构缺乏动力去投放长期特别是超长期贷款。

例如,2019年,山西省成立山西交通控股集团公司(山西交控),通过公司化运作方式,化解该省交通基础设施融资债务问题。山西交控成立后,将原来34个政府还款高速公路单位整合重新组建为16个高速公路分公司,将所属路桥集团、交投集团、高速集团等管辖的经营性高速公路按照行政区划逐步纳入16个高速公路分公司管理,,创新运营体制机制,使其具有现金流。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为该债务重组项目提供支持。2019年上半年,山西交控向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平移置换债务2337亿元。

又如,2020年5月,甘肃省内16家主要银行与甘肃省公航旅集团签订债务重组协议。根据协议安排,参与银行将下调公航旅集团1673亿收费公路债务的适用利率,并统一将协议项下各项目的贷款期限统一延长至30年。通过债务重组,公航旅集团每年本金还款支出下降约200亿元,利息支出下降15亿元左右。对银行来说,高速公路是少数能够兼顾高投放和低不良的信贷资产之一;而对于地方政府来说,贷款重组可以压降每年还本付息费用,有效降低债务压力。

国有银行通过投放超长期贷款化解地方债务,即使政策上鼓励,也存在一些现实约束。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1.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可能难以被覆盖

2.地方债务规模可能超出银行承接能力

因此,在银行承接债务过程中,银行必然要求与地方融资平台进行讨价还价,不会照单全收。这种情况下,银行救哪些,不救哪些?这些技术性问题对于地方融资平台来说,可能成为新的竞争和博弈的问题。

需要指出的是,商业银行为地方债务提供置换,只能缓解一些债务严重地方的短期压力,并不能消减长期的债务压力。

金融监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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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课程大纲

主题一:新形势下政府项目精准谋划与城乡区域建设投融资创新实操及风险防范

8月26日周六全天

1、2022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和2023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要点解读

2、国务院关于《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中办、国办《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国函〔2022〕52号)投融资新思路要点解读

3、《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城市建设和治理的指导意见》(〔2022〕10号)要点解读

4、《水利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加大开发性金融支持力度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的指导意见》(水财务〔2022〕228号)、《水利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金融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水财务〔2022〕248号)等水利项目投融资政策要点解读

5、国办发〔2021〕40号、环境部6号文、住建部63号文等EOD、城市更新重要文件解读

二、地方政府高质量发展投融资新逻辑

1、区分隐性债务和市场化融资

2、区分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

3、规划有经营收入的项目(自求平衡与资源补偿)

4、区分政府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项目

7、合规安排政府资金的多种使用方式

8、以土地的最终产出规划包装项目并融资

9、大基建时代的综合平衡

1、政府对于投资项目的分类管理

2、5号文后政府如何安排资金用于项目及如何判断项目的资金已经或可以列入政府预算

3、政府只有一年期的预算和三年期的中期规划,但资金支付期需要十年,如何解决?能否签订超过三年的政府支付合同

4、发改的政府投资与财政的政府采购的区别及项目安排

5、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的要求有什么不同,如何认定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

6、政府如何合规把钱支付平台及社会资本?

7、政府采购具有融资的机会,如何融资?

10、无经营收入的基建项目如何策划包装

11、如何识别包装企业投资项目?

12、如何定义垫资及垫资与投资的区别

13、施工企业为平台公司垫资合规吗?什么是”硬垫资”什么是”软垫资”,该如何操作

14、如何甄别是否构成隐性债务,银监15号文对于隐债的认定?

5、40号文后ABO常见的违规与整改方式及案例

五、企业市场化投资基建项目的模式与实务案例

1、企业核准备案为何可以应用“投资人+EPC”或“投资合作+EPC”模式?

2、真假“投资人+EPC”模式如何判断?

3、纯公益性项目打包可否用“投资人+EPC”模式?是否为隐性债务?

4、“投资人+EPC”模式下合规性分析及案例

6、“投资人+EPC”模式下市场化融资运用要点

7、“投资人+EPC”模式下项目资本金筹集模式

8、“投资人+EPC模式”政府补贴怎么补才合规?

9、央企、国企与地方平台合作采用“投资合作+EPC模式”操作项目的两类五种合规模式分析

10、“投资人+EPC”模式“两标并一标”解析

11、避免“投资人+EPC”沦为BT模式违规应注意的问题。

六、有效利用公共资源谋划策划项目的要点与案例

(一)土地资源1.政策、要点与路径2.某综合开发案例

(二)土地指标资源1.政策、要点与路径2.某空心村整治案例

(三)河砂资源1.政策、要点与路径2.某水利建设利用河砂特许经营案例

(四)矿产资源1.政策、要点与路径2.某国有公司利用矿产资源进行基础设施投资案例

(五)碳权资源1.政策、要点与路径2.某碳权资源结合项目开发案例

(六)林权资源1.政策、要点与路径2.某林权资源结合项目开发案例

(七)旅游资源1.政策、要点与路径2.某旅游资源结合项目开发案例

七、土地储备与开发项目投融资实务要点分析

1、土地储备业务的流程及合规性要求

2、平台公司与社会资本方如何合规介入土储业务?

3、土地出让金如何合规用于片区开发项目,建设时序、土地供应及预算如何衔接?

4、土地储备项目政府采购工程和服务能否融资?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工程、委托代建如何做少量融资?

5、土地储备项目与片区综合开发项目的联系与区别

6、什么是生地出让、毛地出让、熟地出让?

7、如何分析片区项目的可融资性?

8、哪些情况可以带方案出让土地、打通土地一二级开发?如何实现土地开发一二级收入联动

9、专项债解决土储资金的模式与要点

10、从便于融资的角度应该如何规划片区项目或相应的个子项目

11、如何进行片区项目资金平衡分析?

12、如何确定片区开发投融资模式?

13、如何进行片区综合开发开展市场化融资?

14、如何设置分期分片开发和峰值支付

15、如何规避“以国企购地方式虚增土地出让收入”?

16、什么是土地增减挂钩业务,土地增减挂钩指标交易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如何融资

17、什么是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融资模式

18、土地集中流转项目如何融资?

19、什么是产城融合用地?有哪些支持政策?

1、土地出让金返还模式(合规要点)

2、委托代建+采购工程、采购服务模式

3、做地模式

4、投资人+EPC模式

5、专项债模式

6、土地注入模式

7、股权(基金)合作+施工模式

8、二级赎买一级模式

9、反向委托(或反向购买)模式

10、包装借款模式

九、EOD项目运作实务

(一)EOD项目操作要点解析

1、EOD核心理念

2、EOD生态环境的七大类与十五小类

3、EOD的三项反哺产业分类及细分行业

4、EOD模式下E与D关联的合规性分析

5、EOD项目的收益逻辑—水、砂、林、产、地、财

8、EOD项目开展的三个阶段及操作流程要点解析

9、EOD的“五位一体”和“三个内涵”

10、EOD项目如何选择生态项目与产业项目及占比分析

12、EOD项目预期收益、支出及资金平衡方案策划要点

13、6号文要求“不以土地出让收益、税收、预期新增财政收入等返还补助作为项目收益”该如何理解,土地出让金及新增税收资金如何合规安排?14、EOD申报金融储备入库项目的要点解读

(二)EOD实务操作与案例解析

1、生态环境治理+生态友好产业开发一体化发展模式案例

2、生态环境治理+文旅开发一体化发展模式案例

3、生态环境治理+乡村振兴一体化发展模式案例

4、生态治理+清洁能源一体化开发案例

5、环境治理+产业开发一体化发展模式案例

6、基于EOD视角的矿山生态修复

(1)结合农旅融合的矿山生态修复模式

(2)结合新型城镇化的矿山生态修复模式

7、EOD“指标”交易模式的应用案例

1、EOD项目融资模式

2、四大融资兑现路径机制

3、项目资本金的筹措方式

4、政策性银行的融资路径

5、财政资金和补贴的合理利用

6、EOD结合片区开发的合理利用

7、反向委托(或反向购买)模式:一二级联动融资模式

8、如何申报EOD并拿到融资

9、长江上游石亭江流域综合治理暨绿色发展经济带开发项目融资模式介绍

十、新政下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项目的融资

1、义务教育和公立医院融资的困境

2、专项债融资

3、“以租代建”模式的应用及其案例

4、“建办分离”模式及其案例

5、民办公用的“共建模式”的应用及其案例

主题二: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与存量资产盘活、做地和城市更新模式解析与业务机遇分析

8月27日周日全天

2、《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的通报》

3、近年来各地政府化债情况回顾

4、遵义道桥和云南康旅事件对地方政府化债的影响

5、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国务院工作报告对地方政府化债的要求

二、地方政府债务分类和隐性债务定义

1、地方政府债务演变过程:从地方债置换“一二三类债务”到“隐性债务”

2、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要求及常见问题

3、财政部和审计署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的要求

三、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途径和案例分析

1、隐性债务化解中的常见问题

2、隐性债务化解途径和案例分析

3、隐性债务化解中的常见问题

四、盘活存量资产途径和方式

1、存量资产的基本概念

2、政策覆盖的存量资产范围和种类

3、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重点领域分析

4、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重点区域及操作要点

5、盘活存量资产的保障条件

6、盘活存量资产的风险防控

7、盘活存量回收资金的使用

8、盘活存量资产的主要方式及操作实务

五、土地储备与做地模式简介和对比

1、土地储备的内涵和边界

2、做地与土地储备差异与对比

六、城市更新概念、模式和主要政策分析

1、从棚改到旧改、城市更新、公共保障性租赁住房

2、《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后城市更新发展趋势分析

3、从住建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可复制经验做法(第一批)》看城市更新业务发展趋势

七、做地与城市更新拆迁融资途径与问题分析

1、常见做地与城市更新筹资方案分析

2、做地与城市更新中拆迁融资要点分析

3、做地与城市更新融资业务中常见问题分析

4、做地与城市更新拆迁融资典型案例分析

02课程特点

※业务一线专家授课,专业性和实操性强

※全面、专业、紧跟政策变化和实践最新动态

※欢迎各位学员带着问题来听课,报名的同时提交各种问题,让本次培训成为一次珍贵的行业内的经验交流会

03讲师介绍

林老师: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理事,中国投资协会专家委员,财政部PPP财务专家,国际注册融资规划师、国际注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具有律师及基金从业资格,金融硕士研究生。中至远集团总裁。长期致力于平台转型、双向混改、重组并购、公司战略、公司治理等领域的研究与实践,拥有15年以上的国企改革及管理咨询经验。

陈老师:某大型商业银行总行投行部副总经理,负责全行对公业务产品创新,管理资产规模超过6000亿。熟悉商业银行对公业务、投行业务和资管业务。负责全行地方债营销、发行、政府平台债券融资、项目贷款、产业基金、上市公司并购、财务顾问等业务。

日期:2023年8月26日-27日

地点:重庆(具体地址报名后告知)

参会费用

费用:4200元/人(包含培训费、场地费、材料费、午餐、茶歇、纸质教材、纸笔)不含交通和住宿费,早餐酒店住宿赠送。

THE END
1.抵押贷可以贷款几年免费法律咨询抵押贷可以贷款几年抵押贷的贷款年限通常根据不同的抵押物类型、贷款机构政策以及借款人的年龄等因素而有所差异。一般来说,房产抵押贷的贷款年限较为常见的在10年到30年之间。如果是一些商https://www.66law.cn/question/49548835.aspx
2.经营贷逾期处理抵押房产应该注意什么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经营风险的增加,部分企业可能出现经营贷逾期的情况。在此情况下,抵押房产的处理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议题。本站将对经营贷逾期的原因、抵押房产的处理流程、法律法规以及如何有效避免逾期进行深入http://www.lcxw.cn/falv/yqzhengce/2525058.html
3.房子抵押贷款年限一般多久?了解风险与影响因素此外,要了解房地产市场的经济周期,避免在经济低迷时购买房产。 最后,要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避免违约风险。 房子抵押贷款的年限一般在10年到30年之间,具体取决于贷款人的年龄、经济能力、房屋年龄和贷款金额等因素。同时,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存在一定的风险,贷款人需要了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应对这些风险。https://www.jiwu.com/baike/131235.html
4.经营贷抵押房产可以贷多少年?经营贷款知识问答经营贷抵押房产通常可以贷十年。 经营贷是金融产品,主要针对企业客户,用来帮助企业客户获得资金支持企业日常经营与发展。经营贷基本以企业应收账款和存货与房产等当作抵押物,所以经营贷风险相对低,能为企业提供相对安全的融资方式。在申请经营贷时需要准备充分的材料,以证明企业的日常经营情况。 总之,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https://www.51credit.com/wenda/947613.html
5.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常见问题100问答:平房和农房不可以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做抵押担保。 23、什么情况下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借款人家庭仅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的,在第一次贷款结清后可申请第二次贷款;借款人已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再次申请贷款时需留存6个月以上的缴存额。 24、提取公积金后,再次申请贷款时需留有6个月的缴存额,是夫妻都留https://www.ybzfgjj.com/kehuwenda/2021/1029/1897.html
6.还可以到银行进行抵押贷款吗?估计贷多少?谢谢人回答!买房可以抵押贷款,具体要看您的房子的具体位置,可以贷到房子评估机构给出的评估值的50%,可以贷10年。 +1 2012-03-30 自由鸟的天堂丨Lv 3 可以进行抵押贷款的,具体多少得看评估价 +1 2012-03-30 w9660 丨Lv 4 可以贷款,看您房子和门面的小区位置银行评估价。抵押贷款只能贷一半,利率最少上浮10%。 https://m.fang.com/ask/ask_3933526.html
7.GitHubJungleWooster/kkndme其实如果房地产交易量下降,不再具有吸金功能,那么农产品等生活必须品以及房屋租金等等就会大幅上涨。这是因为多出来的大量钞票总要有个流向,如果不被房地产吸收,就会被大蒜,绿豆,姜,及全部生活必须品的上涨来吸收 事实也证明确实如此。2010年房产调控后,物价上涨的势头非常迅猛。 https://github.com/JungleWooster/kkndme_tianya
8.兰州公积金中心政策法规关于印发《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4.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简称"商转公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拟转贷余额的100%。 5.现房贷款应以所购房屋做抵押,且不需要对抵押房产进行评估。 现房贷款的贷款额度按不超过房屋销售发票或契税完税发票载明房价的80%,或不超过全额付款收据载明房价的80%执行。房屋总价按房屋销售发票或契税http://gjj.lanzhou.gov.cn/art/2017/2/14/art_269_234408.html
9.提前还贷有“坑”?房产抵押经营贷避坑指南(十六大常见问题)八、抵押经营贷提前还款有违约金吗? 提前还款通常没违约金,选正规银行就行。 九、老破小能贷吗? 能,一般银行接受30年内房龄的,有些能到40、50年,甚至60年。 十、办理过程中要出面几次? 出面次数也取决于你的贷款类型和选择的中介服务。以赎楼转案再抵押为例,你可能需要在银行面签填贷款申请、赎楼公司填赎https://blog.csdn.net/lainglove/article/details/139872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