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余额多少、月供多少、利息多少,与可以抵税多少无关。
房贷抵税,指【住房贷款利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标准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240个月,统一固定了。
不是说张三房贷6000、李四房贷8000,李四的房贷抵税就能多一点。只要张三、李四能满足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条件,就都是按1000元/月的标准抵税。
1、房贷抵税条件
(1)纳税人或配偶在中国境内有首套住房贷款。
(2)该首套住房贷款仍在正常还贷,有实际利息支出。
(3)无论是商贷还是公积金贷款,只要是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的就算首套住房贷款。
2、房贷抵税计算
(1)计算公式
当月应纳税额=[当月收入-5000元(起征点)-社保公积金等专项扣除费用-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费用-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
(2)举例计算
假设某纳税人月工资收入8000元,不考虑社保公积金及其他扣除项,只有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标准1000元/月,已知个税起征点5000元、适用税率3%,那么:
应纳税额=(8000-5000-1000)×3%=60元。
若没有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则应纳税额=(8000-5000)×3%=90元。
由此可知,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可抵个税=扣除标准(1000元)×个税适用税率。个税税率因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的不同而有不同,而: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所得年收入额-60000元(年度起征点)-各种专项扣除费用-各种专项附加扣除费用-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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