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1月3日凌晨,该团伙成员骆某、邓某、赵某及罗某等4人被全部抓捕归案,当场查获一批作案工具。经查,自10月下旬以来,该团伙在成渝两地流窜作案,以“刷流水”办理网贷为名读取复制卡主银行卡信息,为诈骗分子提供洗钱服务。罗某负责对接境外电诈集团并提供作案资金和设备,骆某具体负责复制银行卡转移违法犯罪资金,邓某和赵某则在现场看守和望风。
嫌疑人利用特制设备复制卡主的银行卡信息,骗取密码后完成涉诈资金转移。即便拿走银行卡,依然可以继续使用该卡进行洗钱操作,还可能带来盗刷风险。目前,骆某等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市民应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提高反诈意识,防范电信诈骗,远离洗钱犯罪。切勿泄露身份证、银行卡、支付密码等私密信息,更不能将银行卡、手机等交由陌生人操作。贷款要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办理,认清非法网贷套路,避免成为电信诈骗分子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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