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期限变更程序已测试成功并投入运行,市管理中心决定,自即日起在全辖推行贷款期限变更业务。另外,《住房公积金综合交易系统》程序中已增加[4432]“预抵押变抵押交易模块”。为保证贷款期限变更业务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业务规定和标准,明确如下:
一、贷款期限变更受理标准
(一)借款人正常还款一年以上,信誉良好,申请时点无逾期还款。
(二)申请缩短贷款期限,借款人应无不良还款记录,提供的收入证明应具备期限缩短后的偿贷能力,同意抵押物抵押期限不作变更。
(三)申请延长贷款期限,借款人应提供导致不能按合同期限偿还贷款客观事由的说明材料,同意对抵押物抵押期限作相应变更。
(四)组合贷款期限变更,应征得组合贷款银行的同意,且变更期限应保持一致。
(五)首次期限变更以合同期限为准,延长或缩短的期数以12的倍数(年)变更。
(六)贷款期限变更后的“实际贷款期限”(已还期数+未来还款期数,下同)不能超过规定的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即商品住房30年,二手住房房龄加实际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周岁、女60周岁)。
二、贷款期限变更后贷款利率执行标准
贷款期限变更后,未来还款期数的执行利率,根据变更后的实际贷款期限,按贷款期限匹配的利率标准执行。即贷款期限变更后,实际贷款期限低于5年(含5年)的,未来还款期数按5年期利率标准执行;实际贷款期限高于5年(不含5年)的,未来还款期数按5年期以上利率标准执行。
三、有关预抵押变抵押业务问题
对具备将预抵押转为正式抵押条件的,各管理处要按照区域房产登记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及时将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变更为房屋抵押权登记(简称预抵押变抵押),应要求并协助抵押当事人(借款人、抵押人)按预抵押变抵押业务操作流程规范办理,防止预抵押风险的发生。
特此通知。
附件:1、贷款期限变更业务操作流程
2、贷款期限变更业务注意事项
3、预抵押变抵押业务操作流程
4、预抵押变抵押业务注意事项
5、《公积金贷款变更抵押登记申请审批表》样式
6、《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调整申请审批表》样式
7、《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调整受理通知书》样式
8、《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延长期限)样式
9、《房地产登记申请书》(预抵押变抵押)样式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1:
贷款期限变更业务操作流程
(二)审批后,审核柜员进[4425]缩短期限交易,输入合同号或身份证号,变更状态默认“未审核”,点“查询”,显示需审核的一条信息,点“审核”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点“审核”通过。
(三)完成审核,按提示可直接打印还款信息表,同时点“通知书”打印《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调整受理通知书》一式两联(客户联、留底联),并指导客户在留底联的“收件人”处签字。
(二)返回[4424]延长期限界面,输入合同号回车,显示已作登记的信息条,分别点“审批书”、“房地产登记”,打印《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调整申请审批表》、《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如有共有人的,同时打印“承诺书”,工作人员指导申请人签字确认。
(五)输入合同号或身份证,查出需要审核的信息条,点“审核”调出延长贷款期限的登记信息,核对后,须点“抵押信息变更”核对相应的变更抵押信息(延长抵押年限、新权证号),核对无误,点“审核”,提交保存,抵押变更信息和延长贷款期限限审核同时通过。
(六)完成审核,按提示可直接打印还款信息表,同时点“通知书”打印《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调整受理通知书》一式两联(客户联、留底联),并指导借款人在留底联的“收件人”处签字。
附件2:
贷款期限变更业务注意事项
一、因程序升级数据移植遗留的问题,在办理贷款期限变更业务时,凡遇2006年4月1日以前签订借款抵押合同,各管理处工作人员须核查借款人借款抵押合同,并手工修正《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调整申请审批表》中调用的程序信息与合同信息不符的数据(修正处加盖业务章确认)。
二、申请变更业务必须是已作归档处理的贷款,借款人当期有逾期贷款的,不能受理借款人的期限变更业务;有其他贷后变更业务(如主体变更、坐落地址变更、预抵押变抵押),未办妥前,不能受理借款人的贷款期限变更业务。
三、贷款期限缩短业务必须当天登记当天审核。
四、日终,对当日已审核的贷款期限变更业务(缩期、延期)应及时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五、在[4424]延长期限登记界面中,备注信息是必输项(应体现“延长期限的抵押变更”,便于[4724]抵押信息查询中能够区别查询)。
六、办理延长期限业务后,程序档案归档号无法变动,仍体现原到期年限,须在[4601]要件管理交易中先增加“延长期限”标识,再按规定作[4611]档案变更,在变更说明中注明“延长期限”。
七、缩短期限、延长期限申请登记后,须及时打印《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调整申请审批表》、《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有产权共有人的还须打印《承诺书》,审核之后,不能再次打印(程序已作控制)。
八、组合贷款贷款期限变更(缩短、延长)时,应征得组合贷款银行的同意,且贷款期限变更应保持一致。
九、办理贷款期限变更(缩短、延长)业务,管理处均应履行三级审核手续,并在打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调整申请审批表》、填写的《公积金贷款变更抵押登记申请审批表》中审核意见栏中签署审核、审批意见。
附件3:
预抵押变抵押业务操作流程
一、借款人填写《公积金贷款变更抵押登记申请审批表》后交至受理人员处。
二、进[4432]预抵押变抵押交易,点“申请”进入申请登记界面,输入合同编号或身份证号回车,显示需要变更的信息,输入申请原因,核对后点“申请”提交保存。
三、申请登记提交后按提示打印《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已备注只能办理预抵押变抵押用,抵押登记管理部门提供样式)。
五、办妥预抵押变抵押登记并取得抵押权证后,进[4432]预抵押变抵押交易,点“登记”输入合同号回车,显示要变更的抵押信息界面,输入新抵押权证号码、备注信息(体现预抵押变抵押字样)、新权证日期,同时根据原抵押权证复印件、新权证核对原、新抵押信息,核对无误点“登记”提交保存。
六、返回[4432]预抵押变抵押交易,输入合同号查出需审核的信息条,点“详细信息”核对预抵押变抵押的登记信息,核对无误,点“审核”提交保存。
附件4:
预抵押变抵押业务注意事项
一、[4432]预抵押变抵押交易启用后,各机构所有预抵押变抵押的业务操作,须从此交易实现,原[4423]坐落地址变更交易按规定只能受理贷款所购房屋(抵押)的地址变更业务,不再作为预抵押变抵押的交易通道,更不能擅自作为更改业务差错的交易通道。
二、[4432]预抵押变抵押交易申请后,须中心工作人员持原预抵押权证与借款人同时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变更手续,新抵押权证办妥仍由中心工作人员领取。不得由借款人(申请人)单独办理变更手续以及领取权证工作。
三、工作人员从档案管理人员处领取原抵押权证时,贷款档案管理人员应复印留存原抵押权证。
四、除在市交易中心区域抵押登记之外的其它管理处辖区的房地产登记部门若不使用程序统一打印的《房地产登记申请书》版本,按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要求填表,并将版本报贷款处备案。
五、在[4432]预抵押变抵押登记界面中,备注信息是必输项(应体现“预抵押变抵押”,便于[4724]抵押信息查询中能够区别查询)。
附件5:
公积金贷款变更抵押登记申请审批表
借款人姓名
配偶姓名
产权共有人
房地产坐落
原抵押房地产权属证号
(登记证明号)
申请人
身份证明号码
申请变更事项
(预抵押变抵押)(延长抵押年限)(借款主体变更)(坐落地址变更)
申请人:
受理人员意见
审批意见
审批后确定领取原抵押权证工作人员
档案管理人员
一一一一一一一
注:本表只填一份,申请人填后在管理处流转,不再由申请人转递。凭本表交接需变更的抵押权证,交接后由档案人员留存归档。
附件6: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调整申请审批表
借款人(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借款合同编号:
上述信息以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并在此确认:
1、以上申请经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查不符合规定条件不受理、批准时,无任何异议;调整期限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际批准为准,借款人不作任何异议;
(借款合同编号)借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保证在变更贷款期限调整前按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办妥担保手续,并按调整后的月还款额及时、足额偿还贷款,不发生任何违约事项;
4、本申请一经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便不可撤销,申请人承诺严格遵守申请事项,就本申请产生争议的,借款人放弃任何抗辩。
本人(单位)同意借款人上述申请及确认事项,共有人、保证人对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际批准的延长或缩短期限无异议,同意继续按照变更后的期限承担合同约定或承诺的责任。
备注:
2、办理住房置业保证贷款的,须由青岛市住房置业担保中心在“担保人”栏签章同意。
妥否,请审批。
附件7: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调整受理通知书(客户联)
根据您提交的贷款期限变更申请,我中心查阅了您的历史还款记录,考虑您的实际情况,现已批准您的申请。现将批准事项通知如下:
借款人姓名: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收件回执单
本人确认收到与上述内容一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调整受理通知书(客户联)》。
附件8: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提示:填写前请仔细阅读本表背面"填写须知",以免因填写错误或不规范而对申请人造成不利影响。
口单方申请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口变更登记
口转移登记
口注销登记
口抵押权登记
口预告登记
口更正登记
口补换证登记
口地役权登记
口其他登记
房地产权属证号
联系地址
代理人
代理权限
备
注
本表仅限于延长贷款期限押权登记使用,不做其它登记使用。
申
本表填写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登记机关可以撤销登记;因虚假而导致的法律责任,概由申请人承担,与登记机关无关;若有书面材料需送达申请人的,可按本表填写的联系地址邮寄送达。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
填写须知
1、申请人应当如实、全部填写本表内容;但单方申请的,申请人只填写一方内容;本人申请的,所涉及代理人内容不填;不填的表格应当划线涂销。
2、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登记事项在申请方式和登记类型的方框中打勾:
因出让、划拨等方式取得土地权利或新建房屋申请登记的选择初始登记;
因权利人或房地产基本状况变化、共有性质变更申请登记的,选择变更登记;
因买卖、交换、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房地产权利申请登记的,选择转移登记;
注销房地产权、抵押权、地役权、预告登记申请登记的,选择注销登记;
设立、变更、转移抵押权、(地役权)申请登记的,选择抵押权(地役权)登记;
预购商品房、预购商品房抵押、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申请预告的选择预告登记;
因登记簿记载错误申请更正的选择更正登记;
因房地产权属证书遗失、破损申请补、换发的,选择补换发登记;
申请其他本表未列明的登记的,选择其他登记并在备注栏中注明登记类型。
3、房地产权属证号(登记证明号)栏填写房地产权证号、他项权证号或预告登记证明号,新建商品房屋转移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不填。
4、申请人关于房地产共有情况的约定、地役权登记的需役地坐落或申请人认不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可以在本表备注栏中填写。
7、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签字按手印;申请人是非自然人的应当加盖公章。
8、本表应当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附件9:
本表仅限于抵押预告登记转抵押权登记使用,不做其它登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