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解:现各银行规定,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那么还款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即初期的贷款本金加上整个贷款期内的利息综合。计算公式如下: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额=贷款本金×[1+年利率(%)](贷款期为一年)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额=贷款本金×[1+月利率(‰)×贷款期(月)](贷款期不到一年)
其中:月利率=年利率÷12
如以住房公积金贷款1万元,贷款期为7个月,则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额为:
10000元×[1+(4.05%÷12月)×7月]=10236.3元
等额本息还款法
讲解:个人购房抵押贷款期限一般都在一年以上,则还款的方式之一是等额本息还款法,即从使用贷款的第二个月起,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计算公式如下:
每月等额还本付息额=贷款本金×
其中:还款期数=贷款年限×12
如以商业性贷款20万元,贷款期为15年,则每月等额还本付息额为:
月利率为5.04%÷12=4.2‰,还款期数为15×12=180
200000×4.2‰×(1+4.2)
即借款人每月向银行还款1642.66元,15年后,20万元的借款本息就全部还清。
等额本金还款法
每季还款额=贷款本金÷贷款期季数+(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季利率
如:以贷款20万元,贷款期为10年,为例:
每季等额归还本金:200000÷(10×4)=5000元
第一个季度利息:200000×(5.58%÷4)=2790元
则第一个季度还款额为5000+2790=7790元;
第二个季度利息:(200000-5000×1)×(5.58%÷4)=2720元
则第二个季度还款额为5000+2720=7720元
……
第40个季度利息:(200000-5000×39)×(5.58%÷4)=69.75元
则第40个季度(**一期)的还款额为5000+69.75=5069.75元
抵押按揭
1、在生效条件上
按揭的生效条件是,如果按揭物是现房的,那必须将房屋的产权证交付给按揭权人执管;若按揭物是期房的,则必须将《商品房预售合同》交付给按揭权人执管。但是不管现房还是期房,都必须向法定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后方可生效。而抵押的抵押物除了法律规定必须经法定登记机关登记才可生效外其他抵押物是否要登记后才生效,则由抵押人和抵押权商定。
2、在权利依据上
3、在标的物上
保险
《担保法》第51条规定,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也就是说,当抵押物意外灭失时,抵押权人享有的只是一种债权请求权,而不再是担保物权。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0条规定,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因此在购房贷款抵押中,为了防范作为抵押物的房屋意外灭失带来的风险,对房屋意外灭失或者毁损进行保险是积极和有益的措施。
备注编辑
四类房产不能办理抵押贷款
一、未结清贷款的房产抵押消费贷款的房产必须是没有任何抵押且无贷款的房产。如果是有抵押的房产或者此房产正处于按揭状态当中,银行已经拥有此房产的他项权利,借款人再对此房产进行抵押,银行不是允许的。因为两家银行无法同时拥有一处房产的他项权利,为此借款人不能够使用抵押消费向银行申请贷款。
三、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回迁房是政府保障性住房之一,一般按经济适用房管理,或者其房屋性质归属于经济适用房。根据国家的政策,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同样无法办理抵押消费贷款。
四、未取得房产证的小产权房对于小产权房产,如果居住人没有取得房产证的话,对房产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没有取得此套房产的所有权证书,所以这类房产就不能上市交易,无法到建委做抵押,更不可能办理抵押消费贷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