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向无实际经营的空壳企业发放经营用途贷款;对使用房产抵押的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抵押物估值管理,合理把握贷款抵押成数;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经营用途贷款需求进行穿透式、实质性审核……
今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
亮点1:
大力审查空壳公司
杜绝骗贷违规投资房地产
“此次政策明确了一个概念,即‘空壳公司’”。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告诉红星资本局,这是首次明确无实际经营的小微企业名称。
政策指出,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经营用途贷款“三查”,落实好各项授信审批要求,不得向无实际经营的空壳企业发放经营用途贷款。“从实际过程看,空壳公司确实存在骗贷且违规把资金投向房地产的嫌疑。”严跃进指出,从此次出台的政策来看,类似空壳公司后续将面临较大力度的审查,从而杜绝这些骗贷违规投资房地产等行为。
亮点2:
加强抵押物管理
打击借款买房套取资金炒房
亮点3:
穿透式实质性审查
谢绝企业作假骗贷
此次政策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经营用途贷款需求进行穿透式、实质性审查。
“这里提及了‘实质性审查’的内容,实际上也说明过去部分审核工作是被架空的。”严跃进称,尤其是过去商业银行过多强调抵押的工作,对于一些抵押充足的贷款,没有去做实质性审查,自然造成了很多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通过此次政策,银行后续严查贷款需求将成为一项基本工作。”
另外,李宇嘉认为,以往一些企业贷款,会通过资金的多次转手,包括伪造一些交易的背景和交易对手,其资金周转的环节比较多,“这次强调穿透式、线上线下结合的审查,就需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每个环节的全流程进行资金监控,包括资金的流向、交易的对手等等进行全方位审查。如果是通过互联网发放贷款的,也要按照互联网发放贷款的规则来做,将对其经营流水和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匹配,从而谢绝其作假骗贷嫌疑。”
亮点4:
住建金融联手
资金中介要建黑白名单
“目前,资金中介和房产中介两者在客户套取经营贷的过程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监管却相当滞后。”李宇嘉告诉红星资本局,目前,资金中介很少受到监管,而房产中介参与金融业务也基本没有受到监管。
“这次政策提出,银行业要建立资金中介的黑白名单制度,加大审查和诚信监管。同时,要求住建部门对房产中介参与抵押金融业务要建立相应的规范标准。”在李宇嘉看来,这次将两个部门的监管合作,第一次真正建立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