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对象:商品房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贷款基本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身份证;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我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4、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我行或我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
5、提出借款申请时,在我行有不低于购买住房所需资金的30%的存款,若已作购房预付款支付给售房单位,则需提供付款收据原件和复印件;
6、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7、贷款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贷款额度:贷款的个人商品房贷款数额,不高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拟购买住房的价值或实际购房费用总额的70%(以二者低者为准)。
四、贷款期限:最高不超过三十年。
商品房贷款办理流程
1、受理
按照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求提供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所需材料。
2、审批
3、抵押登记
4、放款
公积金管理部门收到抵押登记材料后,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公积金贷款资金转至指定的银行账户。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