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抵押是以不动产作为抵押品的信用行为。债务人在法律上把不动产所有权转让给债权人,但债权人并不占有不动产。以不动产担保的债务一经偿付,不动产所有权的转让便立即失效。因此,虽然发生债务时不动产被有条件地转让了,但是在全部债务偿清后,所有权马上就被收回。作为抵押品的不动产一般为土地和房屋等。不动产抵押的优点是:债务人保留对不动产的占有,因而仍能使用它;债权人则由于在偿清债务以前拥有不动产的所有权,因此不会因为债务人不还债而受到损失。
1、在进行办理之前,应当对不动产进行了解,因为有些情形是没有办法进行受理的,这就要求办理之前要对产权进行认知。通常情况下,产权具有争议或产权不明晰、被法律限制的产权、属于房改政策、保障性住房等情形都是不能办理的。
2、一般来说抵押的整个受理过程是比较简单的,但对用途会有一定的限制,这是因为贷的类型不同,所以对标准会有些许不同。那么在选择不同类型时,就要充分考虑到还款的能力,以免后期出现还不了,导致不动产的动荡。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