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孩子的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
2.怎么扣?
答:父母亲其中一方每月扣1000元,或者父母亲双方各扣500元。
3.扣多久?
答:从孩子年满3岁(不论是否入园),直到博士研究生毕业期间都可以扣。
4.未满三岁的子女,是否可以扣除?
答:不可以。因为,3岁以前是婴幼儿的抚养阶段,这个阶段重在抚养而不是教育。
5.在境外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是否可以扣?
答:可以扣,不论是在境内或是境外接受教育;不论是接受的是公办教育还是民办教育,都可以按照规定扣除。
6.在孩子不同教育阶段的寒暑假期间能否扣除?
答:寒暑假期间可以继续扣除。
7.孩子因病休学期间能否继续扣除呢?
答:休学期间只要学籍保留,就可以继续扣除。
8.父母离异,孩子归母亲,实际出钱抚养是父亲,谁来享受政策?
答:孩子的父亲和母亲双方协商后,按照现有政策扣除。
9.注意事项
父母双方的扣除方式一经选定,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答:自己能扣所有符合条件的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本科(含)以下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支出可以选择让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如果选择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自己就不能同时再按照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支出扣了,两者只能选其一。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最长扣4年(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扣一次。
4.如何判断哪些属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答:具体范围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
5.如果一个学历继续教育毕业后,换了个专业再读,还能再扣除吗?
答:可以。但是如果同时参加两个学历继续教育,当年只能享受一个扣除。
6.如果一年同时取得两个符合条件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可以享受双倍扣除3600吗?
答:不可以。一年只能享受一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但是你可以在下一年再取得一个符合条件的证书,这样就可以在下一年再享受一次扣除3600元。
三、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答:自己能扣自己的,也可以扣除配偶和子女的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2.什么时候扣?
答: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预扣预缴时暂不能扣。
3.扣多少?
4.什么是大病,有范围界定吗?
5.一个年度内纳税人自己、配偶和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累加扣除?
答:不可以累加扣除,应当分别计算范围内自付部分的扣除额。
6.孩子的大病医疗支出能否在父母双方分摊扣除?
答:不可以分摊扣除,只能选择父母一方依法扣除。
四、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答:夫妻双方自行约定,选择其中一方扣。
答:每月定额扣除1000元。并且夫妻两人只能扣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
按照实际贷款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年(240个月)。
4.怎么确定首套房贷款?
答:是指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不论实际该住房是不是家庭的首套住房。
5.如果夫妻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婚后如何扣除?
答: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由购买方每月扣1000元;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分别各自扣自己购买的住房贷款利息500元。
6.首套商业公寓贷款能享受贷款利息扣除吗?
答:商业公寓不属于住房,也不能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贷款,所以不能享受贷款利息扣除。
7.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固定的标准吗?
答:没有固定的标准。无论实际利率是多高,只要是贷款银行或者公积金贷款合同上注明是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就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五、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答: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租赁住房的承租人。
答:根据主要工作城市类型不同分为1500/1100/800三档适用扣除。
3.夫妻双方在同一城市工作,能不能分别同时按照标准扣?
答:夫妻双方在同一城市工作,两个人只能选择一个人按照标准扣。如果夫妻不在同一城市工作,可以两人可以分别按照标准扣。
4.如果在北京市的三环附近工作,但是房子是在通州租的,能不能扣?
答:可以扣。城市的范围包括全部行政区域范围。但是假如纳税人工作在北京市,在河北燕郊租房,就不符合扣除条件了。
5.如果纳税人在北京工作并在北京租房,在上海老家有住房,并且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贷款,能不能让配偶享受贷款利息扣除,自己享受住房租金扣除?
答:不能。纳税人和配偶只能选择按照租金或者是贷款利息中的一项来扣除。
6.租房租金必须取得租赁发票才能扣除吗?
答:没有取得租赁发票也能享受租金扣除。
7.如果租房实际支付的房租低于扣除标准,能按照办法规定的标准扣除吗?
答:可以按照主要工作城市对应的标准扣除。
六、赡养老人支出专项附加扣除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赡养人可以扣。
答:独生子女每月扣2000元,非独生子女分摊合计扣除2000元。
在被赡养人其中一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开始,到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4.多位赡养人分摊扣除的方式有几种?
答:多位赡养人可以平均分摊,也可以约定分摊或者由老人指定分摊。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5.如果我有一个弟弟,我每月给老人赡养费2000元,我弟弟不赡养老人。我能不能每月扣2000元,我弟弟不扣除?
答:不可以。多位赡养人的,每人最多扣除不超过1000元。
6.我妻子能不能和我一起分摊扣除我父母的赡养老人支出?
答:不能。纳税人自己只能扣除自己亲生父母、养父母或者继父母的赡养老人支出。同样,女婿也不能扣除岳父母的赡养老人支出。
7.如果我同时有亲生父母,还有养父母,能不能叠加享受扣除4000元每月?
答:不可以。赡养老人支出扣除不以被赡养的老人倍数加倍享受扣除。
七、哪些情形不呢个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1.纳税人当期综合所得收入未达到5000元标准的,专项附加扣除费用不得扣除。
2.纳税人子女未满3周岁的,子女教育的专项支出(每月1000元)不得扣除。
3.纳税人的父母或其他法定被赡养人未满60周岁的,赡养老人的专项支出(每月2000元)不得扣除。
4.纳税人的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住房贷款利息的专项支出每月1000元不得扣除。
5.纳税人首套贷款年限已经超过20年的,住房贷款利息的专项支出每月1000元不得扣除。
6.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其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没有超过15000元医药费用的支出,不属于大病医疗支出,不得扣除。
8.纳税人接受某专业学历继续教育,但已经超出了48个月的,每年4800元的继续教育专项支出不得扣除。
9.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住房的,住房租金的专项支出每月1500元/每月1100元/每月800元不得扣除。
10.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已选择了住房租金扣除,其发生的每月1000元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支出,不得扣除。
(一)定额扣除
1.子女教育:纳税人孩子从3岁一直到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支出,按月扣除。
2.继续教育:一是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支出,同一学历继续教育有扣除期限,按月扣除;二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需取得证书,按年扣除。
3.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所在城市认可的首套房贷款利率对应的利息支出,有最长扣除20年(240个月)。婚前各自购买的符合条件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有两种方式选择扣除,按月扣除。
4.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的,对应三档标准进行扣除。纳税人配偶在纳税人主要工作城市有房的,视同纳税人有房;纳税人及其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和住房租金出租。住房租金按月扣除。
5.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以上年满60岁老人的,即可享受。其中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可采取三种分摊方式,但不管哪一种,最多不能超过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
(二)限额内据实扣除
大病医疗: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超过自己负担15000元后的部分,可以选择由本人扣,也可以由其配偶扣;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在超过15000元自付部分后,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年度预扣预缴时不扣除,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扣除。
九、特别说明
1.所有的专项附加扣除额本年度扣除不完的,不能结转以后年度。
2.子女教育支出、贷款利息支出: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赡养老人支出: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纳税人年度内没有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时暂不能扣除,待年度汇算清缴时再申报扣除。
5.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但是不同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可以选择在不同的扣缴地分别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特殊问题整理
1.我月工资就五千多,再扣这几个附加,我还剩下什么钱?
答:这个专项附加扣除,坚决不是从你工资里扣钱。而是在计算你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时,允许你从收入里扣减这几个项目的支出。扣完之后你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比以前少缴了,你实际到手的工资是比以前多了。这是一项减税政策。
2.今天都29号了,我能扣的附加项目该怎么报?向谁报?
答:不要着急。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从2019年1月1日开始正式执行。
所以,你2018年12月发放的工资薪金,在2018年12月扣缴税款,在2019年1月15日前申报,是不能扣减专项附加支出的。
2019年1月发放的工资薪金,在2019年1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之前,将扣除信息报给单位就可以扣减。2019年1月的预扣预缴的税款,是在2019年2月22日的申报期内申报的。
即使在1月单位发工资时没有及时扣减,也可以在2月或以后月份发工资时一并申报并申报并累计扣减。
答:纳税人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要填《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信息可以报送给扣缴义务人(单位)或者主管税务机关。
如果要年度中间预扣预缴时享受,就直接报送给扣缴义务人;如果想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就报送给税务机关。
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手机APP、WEB客户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4.都需要提交什么资料?要不要证明咱妈是咱妈?
答:需要的资料很简单,看看下表:
序号
项目
需要资料
1子女教育
2继续教育
3大病医疗
4贷款利息
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5住房租金
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6赡养老人
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平均分摊不需要证明资料和协议。
5.《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里有哪些内容需要我来填?
序号项目填报信息
应当填报住房权属信息、住房坐落地址、贷款方式、贷款银行、贷款合同编号、贷款期限、首次还款日期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应当填报住房权属信息、住房坐落地址、贷款方式、贷款银行、贷款合同编号、贷款期限、首次还款日期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应当填报纳税人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与纳税人关系;有共同赡养人的,需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信息。
6.请问要填这么多项目吗?
答:以上信息填报一次就可以了,没有发生变化不用重复填报。年度中间发生变化的,更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的相应栏次,并及时报送给扣缴义务人即可。
7.没有变化以后每年都不需要报了?
答:纳税人在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再确认一下,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如果未及时确认的,会在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
确认的程序很简单,通过远程办税端(手机APP、WEB客户端)在相应的模块简单操作一下就行了。
8.我是单位财务,这么多人这么多资料,我要负责审核信息的真实性么?
答:纳税人自己应当对报送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你只要接收信息并及时按照纳税人提供的信息计算办理扣缴申报就行了。如果你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可以要求他修改;他要是拒绝修改的,你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会及时处理的。
9.这个政策里,有一点我非常不理解。我有一个弟弟(妹妹、哥哥、姐姐),正在上大学,没有收入,(因为意外去世了、因为犯罪入狱了、因为疾病自己不能自理等),就我一个人赡养老人,为什么我就不能每月扣2000元?
答:目前的政策只明确了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的情形。现实中特殊情况太多,专项附加扣除会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扣除范围和标准的。
10.弄得这么复杂,还不如一次性提高起征点更好。
专项附加扣除综合类
一、综合类:
1、问:有正式工作,有固定工资,月工资未达起征点,但另外有微商、炒股等收入,个税怎么计算和扣除?
答:工资按照工资薪金预扣预缴,然后年度汇算清缴;微商按照经营所得自行申报预缴,然后年度汇算清缴;炒股按照股息利息按次扣缴。
2、问:退休社保月开工资2500元,单位返聘月开工资3500元,也是要合并收入计算个税吗?
答:退休工资收入不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3、问:有单位,月工资3500元,另外还有商品房出租,月租金3000元,要合并收入计算个税吗?
答:工资按照工资薪金预扣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租金收入按照财产租赁扣缴。两者不合并,分别计算个税。
4、问:我1至11月每月工资都不到5000,12月加上全年奖金超过5000,能否在12月扣除全年的专项附加扣除额?
答:可以的。
5、问:月工资四千九以下的,应该不用填这东西吧?单位要求每人都填,可没有一个人的工资达到了五千,小地方。
答:如果以后工资不会超过5000,你可以放弃。
6、问:这些项目相当于是抵扣税吧,如果没有缴这么多税也就不会有了吧?
答:就是扣掉了计算税款基础的一部分,所以少缴税了。如果收入少,也就没得扣。
7、问:保险公司的代理人是劳务合同,不享受这个政策,对么?
答:劳务报酬所得,在年度预扣预缴时不享受。但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
8、问:实际操作中,1月发放上年12月工资,而且报的是12月的个税,就不能享受专项扣除吧?
答:不是的,如果元月实际发放工资,不管这个工资是那个月的,都可以享受。
9、问:2019年1月要申报12月份的,里面有年终奖,那么1月申报12月份的,就可以把专项附加扣除数写进去?1月15日前要报税,专项附加要在报税前就做好?
答:1月15日前申报的是2018年12月的,不执行新政策,不能扣除。
10、问:如果可以抵扣的费用是1000,只有最后一个月的工资超过5000,并达到8000元,次年税务局可以退税吗?
答:可以的,申请就行。
11、夫妻俩谁的工资高就尽量扣到工资多的那一方可以吗?例如,子女的教育,住房贷款,这样可以吗?如果扣到工资多的那一方的话,工资少的那一方还要填写吗?
答:可以,在政策范围内就行。谁扣谁申报信息。
12、问:如果我自身满足每月专项扣除1000元,我1-4月份工资4000不符合扣除条件。5月份我的工资里有一部分绩效考核达到了两万元可否扣除5个月的累积专项扣除金额5000元?
答:是的,可以延后扣除。
13、问:怎么上报项目?又得开证明,我爸是我爸,我儿是我儿了?
答:不用证明儿子还是你儿子,爸爸是咱爸,信息共享即可。
14、问:看完所有留言,我是要接单位扣缴义务人的工作,按我理解,我不需要审核各种证明,申报和录入系统也不是必须1月1日前完成,以后补录也可以,对吗?
答:是的。享受扣除之前申报信息就行。
二、子女教育类:
1、问:请教你上大一大二的全日制高校本科生的父母,能不能进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400元的规定,还是只能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如果父母一方申请累计扣1400元是否允许?
答:虽然这个是继续教育,但是特别规定了父母可以按照子女教育每月扣1000元。但是父母和孩子均不能再扣400元。
2、问:您好,孩子明年九月去美国读书,目前尚未收到通知书,现在可以报还是等拿到通知报?
答:拿到通知书才能扣。不过从2019年元月起你可以扣孩子国内的教育支出。
3、问:老师请问如果2019年5月孩子才满三岁那是5月时在提交信息吗?还是年初时就提交信息?
答:5月提交就行。
4、问:请教个问题,夫妻离异,孩子判女方,后女方重组家庭,那么生父和继父是否都可申请子女教育的专项扣除,是否可三人分摊,谢谢。
答:只能两个父母分摊扣1000元,或者一个父母扣1000元。
5、问:请教,单位职工子女大学专科毕业,现已经工作,同时在学习函授本科。这种情况单位职工可以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除吗?
答:可以的。这个虽然不属于子女教育的范围内。但是属于继续教育的特殊规定,可以让父母每月扣1000元。但是如果子女读的是本科以上的学历继续教育,就只能子女自己每月扣400元了。
6、问:子女是军校生,能不能子女教育专项抵扣?
答:可以的。虽然军校生学费国家有减免,但是还是属于子女学历教育范围。
7、问:如果夫妻在不同的城市工作上税,比如一人天津一人上海,子女教育可以分别扣1000元吗?
答:不可以,夫妻共扣1000元。
三、继续教育类
1、问:本科(含)以下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支出可以选择让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如果选择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自己就不能同时再按照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支出扣了,两者只能选其一。假如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必须是全日制学历教育吗?
答:不是的。非全日制的也可以。
2、问:我的孩子今年已大学毕业,正在二战考研,但现在没看到考研成绩,还未去读研,能扣教育费吗?
答:你就不能扣了。让孩子按照继续教育扣。
3、问:会计每年的继续教育费用也可以扣除对吧?虽然从事了多年的会计工作,但没考取会计资格职称,现在《会计证》又取消了,填写资料时候“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这些都怎么填?
答:这个不是专项附加扣除里的继续教育。
4、问:子女即在校进行学历教育,又取得了相应职业证书,能否扣除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两项?
答:子女的学历教育可以父母每月扣1000元;子女的职业证书继续教育只能子女自己拿证当年一次扣3600元。
5、问:请问18年报了自学考试,到目前已经过了几科了。属于社会考生没报机构,也能扣除学历继续教育每个月400吗?
答:可以扣。
6、问:请问我18年考过了税务师,19年证书才发到我们手中,那么可以在19年扣除3600吗?
7、问:单位已经报销的费用,如注册会计师证书、员工读研的补贴,依然可以在个人各税中专项扣除?
答:单位报销了费用,你依然可以扣。
8、问:假如学费两万,接下来这一年扣除4800元,而单位给报销20000元,剩余的15200元要在最后一个月加到当月工资计算个税吗?还是说最后一个月要把20000万全部加到当月工资计算个税?
答:单位报了就报了,这是鼓励你学习,你依然可以扣。但是单位报销的学费,需要按照工资薪金计算个税的。
四、住房贷款类
1、问:高某名下只有一套房子A,去建行商贷,半年后还清,还是房子A又去公积金贷款,目前还款中,可以享受首套贷款房抵扣吗
答::看看合同,问问公积金,是不是首套贷。
2、问:住房贷款利息是定额扣除,那如果每月按揭1800,其中本金900,贷款利息900,也是每月可以按照定额1000元来扣,对吗?
3、问:关于房贷利息,婚前以妻一个人的名义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现在丈夫能扣这个房贷利息吗?
4、问:有两套房,都是以丈夫名义贷款的,第一套房贷款已经结清,第二套房贷款还没结清,对丈夫来说是非首套房贷款,但妻子尚未享受到首次贷款优惠,第二套房贷款利息能否指定由丈夫扣抵?(注:妻子自由择业,收入不稳,每月不足5000元。)
答:可以的。但是必须银行对第二套房子的贷款是按照首套房贷的。
5、问:如果自己有住房,但是实际上没有居住,也没有出租,而是在另外的城市租房子住。这种情况下可以扣吗?
或者纳税人购买的住房为期房还未交房,在这期间租房过渡,是按住房贷款利息扣除还是按租金扣除?
答:如果房子和工作的城市不再同一地级市范围内,可以选租房租金或者贷款利息其中一项扣。
6、问:我现在有贷款,3月份提前还清了,剩余的月份还能享受吗?
答:不能了。
7、贷款25年,已经还了5年了,剩余的20年能不能扣?
8、买首套房,贷款还不能超过20年吗?
答:可以超过,但是最长扣20年。剩下的期限不扣就行了。
9、首套房没有贷款,二套房还在还贷,可以扣除吗?
答:只要银行给你第二套的是首套房贷款就行,否则不可以。
10、问:小孩和我在外地共同购买的住房,对小孩来说是第一套房,也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本人名下有房产,可以抵扣税款吗?
答:可以的。但是孩子和你只能选择一人扣。
11、首套住房贷款利息只针对已婚人士吗?单身能否享受呢?
答:单身可以扣的。
12、问:婚前我个人买的首套房,婚后老公还的贷款,可以老公抵扣税吗?
答:可以,只要老公名下无首套房贷。
13、问:房子贷款20年,已经还了9年,只能扣以后的11年了吗?正准备这两年提前还贷还清的,也截止到贷款还清的那年吗?
答:是的。
五、住房租金类
1、问:那单身,自己名下无房产,但父母有房产,在同个城市租房住,租金可以扣除吗?
2、问:如果单位在北京给我交社保,我在北京没房子,但是又没有在北京租房,能按我在北京没有房子租房抵扣吗?
答:没租房,没支出,不扣哦。
3、问:我和爱人的户口和名下房子不在工作地,工作地住的房子是她父母的能不能扣除?
答:没租房,扣不了。
4、问:我在A地工作A地租房,配偶B地工作B地有房、如何扣除?
答:A、B两地如果不在一份地级市辖区内。你可以扣租房租金支出,配偶不扣。或者配偶和你其中一人扣首套房贷款利息,你们都不扣租金支出。
5、问:在工作地租房住,后贷款买了首套房,但没去住,还在租房住。能先按住房租金标准做扣除,实际入住后再按贷款标准扣除吗?
答:在工作地买了房,就属于有房子了,就不能扣租房支出了。房子不在工作地,可以扣租金或者首套房贷款利息其中之一。
6、问:夫妻双方不在同一城市工作,一方租房住,另一方住商贷房,这种情况是否可以一方享受租房扣除,另一方享受住房贷款扣除?
答:租金和贷款两项,夫妻两人合并只能选一个。
7、问:工作在北京、个税社保也都在北京,但是房子在外地(如郑州、南京等),是否可以在北京抵扣房贷利息呢?
答:可以。没有限定房子必须在工作地。
8、问:还有一个问题,我朋友在深圳坪山那边城中村租的房子,并没有签合同的,都是口头谈好就住进去,这种情况能专项扣除租金1500吗?
答:得有证明你租了房子的。
9、问:我想请教一下,关于住房租金,公司员工在公司所在地发工资,也在公司所在地申报个税,但是平时工作都是在外省的办事处,他的主要工作地是公司所在地还是外省办事处呢?
答:公司所在地。
10、问:出租人没缴纳个税的话,承租人是不是不可享受租金扣除优惠政策?还有若承租人直接享受了租金扣除政策,而出租人没因此租赁合同收入缴纳个税的话,税务局是让出租人补个人所得税(出租人是个人不是公司),还是让承租人取消已经减免的租金金额?
答:出租人的租金收入是否已经纳税,不影响承租人的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但是,这个房屋出租的信息,税务机关是掌握的。
六、赡养老人类
1、问:家里老人多的,应该按老人数来扣除,类似每个孩子1000,每位老人也应该1000,赡养老人负担其实挺重的。另外,家里有2名或以上子女的,有些主要由其中1名子女照顾,其他根本不赡养老人,但这次的方法却要设置每人不超过1000的限额,很难理解,应该改为允许老人指定某1名子女扣除或共同分摊相结合。
答:建议挺好的,我们一起等政策调整吧。
2、问:非独生子女,姐妹2人,如果自己的月工资没达起征点,丈夫的月工资超过起征点了,但是丈夫的双方老人已故,自己的双方老人都超过60岁了,瞻养自己老人的1000元可以从丈夫的工资中扣除吗?
答:丈夫不可以扣的。
3、问:亲生父母只有我一个孩子,后离异。父亲与他人又有了一个孩子。也就是说我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兄弟。那么赡养老人抵扣我是按独生子女,还是按非独生子女来?
答:你赡养母亲按照独生子女扣。你赡养父亲,按照非独生子女扣。
4、问:请问下赡养老人那一项,被赡养的老人除了有60岁限制,还有其他条件吗?比如老人有退休工资,是否符合被扣除条件?
答:没有了。有退休工资不免除孩子的赡养义务,即便他富甲天下,我们子女也要尽到赡养义务。
5、问:兄弟4人,母亲在老二家居住,老大和老四缴纳抚养费,老三不交。老大和老四分别可以扣多少钱?
答:每人每月最多扣1000元。但是要哥儿四个商量写个协议。
6、问:请教个问题:赡养老人的,我们姐弟三人,弟弟的月收入两千多,我和姐姐可以选择‘平均分摊’,月度分别扣除1000吗?
答:可以。
7、问:重组家庭,双方各有一个独生子女,再婚后其中一个子女已出国定居并取得外国国籍,不在国内有收入及交个税,国内的另一子女是否可按独生子女标准2000扣赡养费?
答:国内的这个孩子是有共同赡养人的。出国定居的孩子不免除他的赡养义务。
8、问:赡养老人第六条,如妻子独生子女没工作,岳父母年龄已过60,女婿也不能扣除赡养老人支出吗?
9、问:父母是农村的,女儿都出嫁了,因为农村都是儿子才赡养父母的,只有一个儿子,那可不可以扣除2000元呢?
答:不可以,儿子闺女都有赡养义务。
10、岳父岳母,女婿的不能扣?那招女婿能不能扣?公公婆婆,儿媳的可不可以扣?
答:都不可以。各养各妈,岳父岳母和公公婆婆属于法律上的爸妈,仅有协助配偶的赡养义务。
七、大病医疗类
1、问:大病医疗支出,本年纳税人自负部分20000,纳税人的未成年儿子也生了大病,自负部分30000,可以扣多少?是(20000-15000)+(30000-15000)=20000吗?
答:是的,理解很透彻。
2、假如某人大病医疗支出,自付部分8万元,是不是可扣除8万?
答:不是的。可以扣除80000-15000=65000元。
3、问:我单位有个人2018年11月做的心脏搭桥手术,医保核销后自己花了4万多,他2019年能享受大病抵扣吗?
答:费用发生在2019年的可以按照规定扣。
4、问:未成年子女限额范围内允许扣除的大病医疗支出,只能由父母一方扣除吗?这个金额能否父母协商或各按50%扣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