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转公”贷款,是指公积金中心向在本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的用于偿还其商贷的公积金贷款。
二、我市“商转公”贷款的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我市“商转公”的借款人除应符合《乐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外,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所购住房产权人无借款人夫妻以外的第三人;
2.发放商贷的商业银行为该套住房的唯一抵押权人;
3.该套住房无被查封、保全、设定居住权等权利限制。
三、不能申请“商转公”贷款的情形是哪些?
1.提取过公积金承诺用于部分或全部提前偿还该笔商贷但未按时偿还的;
2.该套住房办理了公积金组合贷款的;
3.该笔商贷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用于首付的;
4.申请时该笔商贷当前逾期或有连续3期或累计6期逾期。
五、到2024年6月30日,已经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审同意但未成功发放的“商转公”贷款还能继续执行不?
继续执行。
六、“商转公”能否将房产转让给夫妻以外的其他人?
不能。
七、“商转公”能否添加原产权人以外的人?
在住房原产权人为1人、且是唯一的商贷借款人的,“商转公”申请时处于已婚状态的,配偶应当作为共同借款人。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由夫妻自由协商。
八、“商转公”能否减少原产权人中的人?
住房产权为夫妻双方共有,商贷为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现夫妻已离异或丧偶的,只能采用“先还后贷”模式办理“商转公”,丧偶的还应当提供住房产权公证书,公证书载明住房归自己一人所有的可以申请“商转公”。
九、“商转公”能否转为组合贷款?
商贷不能转为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不能申请“商转公”。
十、文件规定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严格防范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在执行期间,当个贷率达到一定水平时,应及时暂停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具体是什么意思?
在政策实施期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发放情况,动态控制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主要指标为:当个贷率超过90%时,暂停“商转公”业务受理;已经受理未办结的“商转公”业务将继续办理;待个贷率回落至90%以下时,再重启“商转公”业务受理。
十一、“商转公”贷款的额度如何确定?
“商转公”贷款的额度除应符合我市当前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外,同时应不超过商贷剩余本金扣除3个月应还本金后的余额,且为1000元的整数倍。
当前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申请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申请人及配偶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购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申请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购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
十二、“商转公”贷款的年限如何确定?
按照《乐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执行。
十三、“商转公”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当前五年期以上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首套3.1%,二套3.575%,五年期以下为:首套2.6%,二套3.025%。
十四、我市“商转公”贷款有几种办理方式?
我市“商转公”贷款包括“先还后贷”和“商公直转”两种办理方式。“商公直转”模式适用于商贷银行属于公积金中心委托合作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乐山商行、成都银行、农商银行),且商贷银行配合参与顺位抵押办理的情形。
十五、住房所在地县(市、区)未开办公积金中心委托银行的怎么办?
按照“商公直转”模式有困难的,请职工采用“先还后贷”模式申请办理“商转公”。
十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商转公”,还需要银行同意吗?
“商转公”业务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以外,必须征得银行同意才能成功办理。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审同意的“商转公”业务,如商贷银行不同意或超过预审意见书载明的时限,预审意见书作废。
十七、“先还后贷”方式的“商转公”贷款办理有哪些流程?
贷款申请→公积金中心贷款预审→结清商贷→注销原抵押登记→公积金贷款审批→签订公积金贷款及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公积金贷款发放。
十八、“商公直转”方式的“商转公”贷款办理有哪些流程?
贷款申请→公积金中心贷款预审→银行同意提前偿还商贷→公积金贷款审批→签订公积金贷款及抵押合同→顺位抵押→公积金贷款发放→结清商贷→注销原抵押。
十九、“商转公”业务所签署的公积金贷款与抵押合同与非“商转公”签署的公积金贷款与抵押合同版本上有没有区别?
没有。“商转公”贷款合同所签署的版本仍然是现行的《乐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及抵押合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