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在工业园区内购置工业用房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客户。
(1)工业业用房所在园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园区合法设立并已通过审核,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地区经济发展规划或产业规划要求。
②园区的产业基础雄厚、发展潜力良好,工业用房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
③国家级园区、省级园区、规划总建筑面积在10万平米(含)以上的园区或分期开发且单期开发建筑面积在3万平米(含)以上的园区。
④园区内工业用房应为砖混结构、预制结构或钢架结构,内部设施功能齐全。禁止以简易结构的工业用房办理业务。
(2)一手工业用房园区开发商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②市场定位准确,销售前景好,经营业绩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④开发商同意在借款人取得产权证前为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⑤开发商同意将不低于贷款金额10%的保证金存入我行指定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对同业竞争激烈、经营实力较强的开发商,经园区准入有权审批行审批同意后,可酌情减免履约保证金。
⑥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⑦农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3)工业用房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一手工业用房:
a..工业用房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园区开发建设的各项手续合法、合规,可以分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b.工程建设进展顺利,无非正常停工现象,工业用房主体结构已封顶。
②二手工业用房:
a.售房人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所有权证书。
b.工业用房产权清晰,房产共有权人同意出售房产。
(3)借款人除须满足农行信贷管理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②符合所在园区的管理政策,已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购买园区工业用房的合同或协议;
③已按我行要求支付相应比例的首付款;
④同意以所购工业用房作为抵押;
⑤农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业务流程:
业务流程(线下贷款)
1.贷款申请与受理
2.贷款调查审查审批
3.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落实放款条件审核并发放贷款。
业务流程(线上贷款)
2.系统自动审查审批
4.企业及企业主通过登我行指定的线上渠道进行贷款的自主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