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订单e贷”业务的核心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我行信贷政策。
(二)行业重点客户或我行核心客户。在供应链中居于核心地位,对供应链运营、交易定价、货物流转等上下游合作模式具有主导作用的优质企(事)业法人,信用等级、资产总额、客户分类符合我行条件。
(三)与交易对手合作关系和履约记录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虽然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并非由于主观恶意且申请本次合作前已全部偿还了不良信用或落实了我行认可的还款计划。
(四)拥有稳定的供应链网络,有成熟的供应链管理机制,对下游客户管理规范,有准入、退出和相应的激励、约束管理机制;有规范的供应链管理系统,能够准确及时提供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供应链信息。
(五)愿意配合推荐下游客户名单,提供与下游客户合作情况,确认交易真实性,并承担相应的风险管理责任。
(七)客户及其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高管等人员未违法从事民间借贷、非法集资、涉黑涉恶及其他非法金融活动。
二、办理“订单e贷”业务的下游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客户,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企业法人应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应持有有权机关的核准登记文件。
(三)经核心企业推荐,与核心企业合作年限在2年(含)以上且交易履约记录良好,未发生重大贸易纠纷,新建企业按照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核心企业的合作年限计算。对于核心企业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承诺代偿、出具回购承诺或承担贷款差额补足责任等增信措施的情况,下游客户与核心企业合作年限可适当放宽,在可合理判断订单真实性的情况下,可不对合作年限进行要求。
(四)同意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接受我行对该账户的监管。
(五)客户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各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虽然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并非由于主观恶意且申请本次用信前已全部偿还了不良信用或落实了我行认可的还款计划。
(六)不属于我行“禁止介入领域客户”和“环境和社会风险客户”。
(十)监管部门和农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办理“订单e贷”业务的下游个人客户,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5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二)从事的经营活动合规合法,符合国家产业、行业、环保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
(三)具有经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批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农户及按规定不需取得的除外)。
(四)经核心企业推荐,与核心企业合作年限在2年(含)以上,履约记录良好,未发生重大贸易纠纷。对于核心企业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承诺代偿、出具回购承诺或承担贷款差额补足责任等增信措施的情况,下游客户与核心企业合作年限可适当放宽,在可合理判断订单真实性的情况下,可不对合作年限进行要求。
(五)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接受我行对该账户的监管。
(七)无不良信用记录(含其他金融机构不良信用记录),或虽然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并非由于主观恶意且申请本次用信前已全部偿还了不良信用或落实了我行认可的还款计划。
(八)未违法从事民间借贷、非法集资、涉黑涉恶及其他非法金融活动。
(十二)监管部门和农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贷材料清单
1.小微企业1000万元以下额度抵押贷款
(1)企业及法人股东基础信息资料:
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从事特殊行业或产品生产的,需提供相应行业/产品生产经营/环保许可证/资质证书)。
②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
③关键管理人员身份证,企业公章及关键管理人员签字样本。
④固定经营场所证明,如经营场所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
⑤开户许可证(人行取消办理要求后我行一并取消)。
(2)申贷意向确认资料:
①董事会(或股东会,或全部合伙人)同意申请信用的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
(3)企业财务经营资料:
①企业近2年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2年的为成立以来)及近期财务报表;
②企业前12个月或上年度银行对账单、报关单(外贸类企业)、水电费单据(制造类、住宿餐饮类企业)以及税表、工资表或支付工资情况,如成立未满一年的为成立以来。企业资金通过个人账户往来的,还需提供关键管理人员前12个月个人账户资金往来情况。
(4)抵押担保资料: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权属证明。以出租财产抵(质)押,还需提供抵押(出质)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
(备注:上述材料中,不需企业重复情况:1.自治区电子数据共享和交换平台与我行实现对接后,通过平台提取的企业资料能够满足我行制度管理要求的。2.在我行已有档案资料经核对符合要求的,以及评估、登记等材料在有效期内的。)
业务流程:
(4)企业法定代表人确认贷款审批信息,完成合同签订;
(5)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通过企业网银、个人掌银进行贷款支用;
(6)系统自动扣款归还贷款,或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通过企业网银、个人掌银归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