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总之,不识字的老人可以选择的立遗嘱的方法很多,而每一种不同的立遗嘱的方法生效的条件都不一样。但遗嘱生效的核心条件在于老人自己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而且就算是让别人代写遗嘱的,代写,也不能代替老人立遗嘱,还是要按照老人个人意愿分配遗产。
在订立遗嘱手印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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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陈川律师,擅长各类民事案件的处理。代理保险公司案件几百起,尤其擅长交通事故的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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