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房产继承权的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一、放弃房产继承权的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二、放弃房产继承权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在确认继承权可以放弃的同时,司法实践中还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放弃继承的表示必须在继承开始以后做出。因为于继承开始前,继承人并不享有可以处分的主观权利,仅享有客观权利,而客观权利仅是一种资格,是不得抛弃的。

2、放弃继承的表示应当在遗产分割前做出。因为遗产分割之后,遗产已转化为继承人的个人财产,这时,继承人即使放弃所得遗产,放弃的也已经不是继承权,而是个人财产的所有权。

4、继承权的放弃是否可以附保留条件,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争议点集中在以下两个问题上:

(1)继承人可否部分放弃继承权我国现行民法典对此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如果允许继承人部分放弃继承权,就会导致继承人只继承权利,而不承受义务。如果继承人只想得到部分遗产权利,而将应得的其他遗产权利让与其他继承人,则其完全可以在接受继承后对其所得的遗产为让与或在遗产分割时放弃。

(2)继承人可否将其所放弃继承的遗产让给他人。我国民法典并未区分不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我国民法典上规定的放弃继承就是不接受继承。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也就是不参加民法典律关系,不能取得遗产,当然也就不能将其所得的遗产让给他人。至于继承人表示自己不接受遗产,而将遗产让给他人,这并不是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而是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是对其参与继承后所得遗产的处分,而不是对继承权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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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放弃继承财产去哪里公证有效放弃继承财产去哪里公证有效 放弃继承财产可以去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手续。办理时要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能证明身份的材料,还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产证明等相关文件。申请人得填写公证申请表,清楚地表明放弃继承的意愿,并且要在公证员面前签字予以确认。公证机构会对https://www.64365.com/special/24844673
2.放弃遗产继承需要办理公证吗放弃遗产继承不一定需要办理公证。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的,只要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即可,继承人公证与否并不影响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遗产的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https://mip.findlaw.cn/ask/question_jx_574909.html
3.放弃遗产继承权必须公证吗律师普法放弃遗产继承权,可以不用公证。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不是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人通过书面形式放弃继承权后,可以选择是否去办理公证https://www.110ask.com/tuwen/15783586729311750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