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为出售房屋部分子女签署放弃继承的公证后房屋无法出售能否反悔

原告牛某峰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对位于北京石景山区一号、北京石景山区二号二处房产进行继承和分割;2.由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牛某德、秦女士系原、被告之父母,秦女士留有位于北京石景山区一号、北京石景山区二号房产。母亲生前无遗嘱,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各继承人就房产继承未协商一致,因此向贵院起诉。

被告辩称

被告牛某霖辩称:就原告主张的两处房产,其他继承人均表示放弃继承权并同意由牛某霖继承,上述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均进行了公证,故涉案两处房产均应由牛某霖继承所有。

被告牛某明辩称:原、被告曾达成房产分割协议,为了方便房屋上市出售,除牛某霖外的继承人在公证处做了放弃继承公证,该放弃继承公证并非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要求按照协议确认各继承人在房屋中所占的份额。

被告牛某朗辩称:同牛某明意见一致。

第三人T公司述称:涉案房屋无法上市交易,但未明确不允许继承分割。

法院查明

秦女士与牛某德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牛某霖、牛某阳、牛某峰、牛某明、牛某朗五名子女,牛某德于1989年9月14日死亡,秦女士于2014年8月26日死亡,二人生前未留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

秦女士系离休干部,牛某德享受副部级住房待遇。1993年12月,秦女士与T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契约》,约定由秦女士以成本价10894.13元购买位于北京石景山区一号(以下简称一号房屋),1994年12月12日,该房屋登记于秦女士名下。2002年6月6日秦女士与T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约定秦女士以成本价12671元购买位于北京石景山区二号房屋(以下简称二号房屋),以上房屋价格折算了牛某德、秦女士工龄,该房屋于2003年10月16日登记于秦女士名下。

在房产过户到牛某霖名下之后,将房屋出售。无正当理由,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房屋出售进程,如拖延房屋出售进程的超过3个月的,则3个月后每天应向每个协议人承担按照日100元迟延履行违约金。3.房产出售后所得款项必须由五人平均分配,每人各得全部款项的五分之一;如由于任何一方拒绝履行款项分配义务,则其他受损方有权依照本协议向其主张损失赔偿。

4.房产交易必须征得全部协议人同意,否则不能交易;如任何一方未经其他协议人同意自行转让、出售、赠与或采取其他措施处分房产所有权与使用权的,该行为无效……

裁判结果

一、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一号房屋由牛某霖、牛某阳、牛某峰、牛某明、牛某朗继承,每人各占该房屋五分之一的所有权份额;

二、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二号房屋由牛某霖、牛某阳、牛某峰、牛某明、牛某朗继承,每人各占该房屋五分之一的所有权份额;

三、驳回牛某峰的其他诉讼请求。

房产律师靳双权点评

本案中,各原、被告系牛某德与秦女士的法定继承人,以上遗产应在原、被告之间进行分割,现该房屋虽因政策原因存在过户障碍,各继承人仍坚持由法院进行房屋份额确认,对此法院不持异议。就涉案两处房产的继承份额,双方已经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通过签订《房产处分协议》达成了每人继承五分之一房产份额的分割意见,法院认为以上协议系各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该协议对各继承人均具有约束力,法院依据该协议确认各继承人所继承的所有权份额。就房屋过户问题,需政策具备后,各方另行处理。

同时需要指出,就牛某峰、牛某朗、牛某阳、牛某明在办理公证书的过程中向公证处做出的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法院认为此系各继承人为履行《房产处分协议》而以不真实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于牛某霖提出的其他继承人已经放弃继承的抗辩法院不予采纳。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从便于发挥物权功能、减少当事人矛盾的角度出发,应在保障每个继承人权利的情况下尽量维持居住使用现状为宜,各继承人在法院判决后亦可通过租赁等合法方式对房屋居住使用。

THE END
1.放弃继承公证需要提供的资料针对放弃继承权的公证流程,需准备特定资料。这些资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继承权公证书、声明放弃的文件以及单位提供的证明信。确保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办理公证的关键,各地区要求可能有所差异,建议直接向当地公证机关咨询,以确保资料齐全,避免因资料不全影响放弃继承权的法律效力。 2024-11-29 16:23:49 找法网https://www.findlaw.cn/wenda/q_46768298.html
2.甘泉县公证处有关放弃遗产必须本人到场不合理导致房产证不能办理放弃继承声明属涉及当事人切身利益的公证事项,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向公证处申请,在相关声明书上签字,否则公证机构无法受理。 三、经调查投诉人王彩霞既不是涉案财产的所有人,也不是房屋产权人的继承人,其与涉案财产的继承没有利害关系,不具备申请办理继承公证或者放弃继承声明的资格。 四、经询问接待公证员,本案涉http://www.yanan.gov.cn/hd/szxx/1627582043502268418.html
3.子女放弃继承房产声明是否需要公证律师普法子女放弃继承房产声明不是必须要公证。公证是证明放弃继承,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的有效证明,但是是否需要进行公证,要当事人根据自身情况决定,不是必须要公证。 子女放弃继承房产声明也可以以口头形式作出。口头声明放弃继承房产,且本人承认,具有法律效力。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https://www.110ask.com/tuwen/102889452287779171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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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何申办继承公证申办继承公证,当事人一般应亲自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公证的,要求继承遗产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放弃继承遗产的,可以声明放弃,该委托、声明行为应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其中台湾地区的公证文书须寄送副本;香港地区的公证文书须经司法部授权机构盖章转递;其他国家的公证文书须经我国使领馆认证。无民事行为https://www.zjnotary.com/guide-1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