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法定继承权公证,公证员应要求申请人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火化证、墓碑照片(远近各一张);
3、遗产财产清单及所有权证明;
4、载明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情况的亲属关系的证明。如系第二顺序顺位法定继承人,则还应提供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情况的亲属关系证明;
5、继承人中有失踪多年下落不明的,应提交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6、成年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该法定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情况的亲属关系证明、火化证、墓碑照片(远近各一张);
8、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应当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9、监护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监护资格证明;
10、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关于公证收费
1、房产按住房的面积计费,最低500元/件。
2、涉及银行存款或股份的,按受益额20万元以内的按0.8%收取,不足200元的,按200元收取;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0.4%收取;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0.3%收取。
主办: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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