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继承过户所需费用主要包括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以及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等:
1.继承权公证费是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的2%来收取的,这一费用有一个最低标准,即不低于200元。这意味着,无论房地产的评估价多么低,公证费用都不会少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则是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的。具体来说:
(1)如果房地产价格总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那么累进计费率为5‰;
(2)如果价格总额超过100万元,那么超过部分将按照不同的累进计费率来计算,如101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累进计费率为2.5‰,以此类推。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包括合同印花税、登记费、权证印花税等,这些税费加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其中,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评估价的0.05%来收取,登记费为100元,权证印花税为5元。
法律快车提醒,在房产继承过户过程中,除了上述提到的基本费用外,还需要缴纳一些税费。这些税费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以及契税等。
1.对于直系亲属继承房产的情况,如果房产证已经过5年,那么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未满5年,则需要按照估价的一定比例来缴纳这些税费。具体来说,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比例为估价的1%。
2.对于非直系亲属继承房产(即遗赠)的情况,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比例与直系亲属一致。
3.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还需要缴纳契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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