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上理解这句话,有好几个意思:
A.最简单的理解,第一顺位继承人指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果继承的时候,第一顺位继承人中的父亲已经去世,那么,就有还在世的、第一顺位的其他继承人来继承房产。此时,谈不上父亲的那份怎么分配的问题,因为他已经去世,已经没有权利继承房产了。
B.复杂一点的理解,继承开始的时候,这位父亲还没有去世,而是在房产继承过户的时候,父亲才去世。那么,即便是死者只比父亲早去世一天,甚至一个小时,那么,父亲也是继承了房产的,他应得的那部分就是这位父亲的遗产,可以让父亲的继承人继续继承。父亲的继承人包括父亲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问题中语焉不详,我们不好直接回答到底父亲的那份该怎么分。但是,根据以上分析,估计大家也能了解一些,对解决这样的问题,有些帮助了。
房产,作为继承法中财产的主要部分,其继承方式是有严格规定的。具体来说,包含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
每一种方式,又有具体情况的规定约束。绝对不是如想象般就完成了继承过程的。
如问题所言,作为继承人长子在实施继承行为前离世的继承情况,在法律上称为代位继承。该继承,就是指在该继承过程中,通过该继承人的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实施完成的继承行为。
总之,该继承方式,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方式,行为。
房产属于不动产财产继承的,根据“继承法",第一继承人(父亲)去世后,有第一继承人(父亲)的继承人(配偶和子女)继承。也就是说第一继承人父亲已故,由第一继承人父亲的子女代替父亲继承。如果父亲无了子女就由父亲的孙子孙女继承,以顺序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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