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9994ad73c4d4d6795296de171098503465663582023-07-2616:12:17/a/20230726/f9994ad73c4d4d6795296de171098503.shtml
一份白纸黑字的自书遗嘱,却因立遗嘱人生前患有阿尔茨海默病而让子女对其效力产生分歧。患有阿尔茨海默病的人,自书遗嘱有法律效力吗?今天(7月26日),我们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怎么说?
孔某某与沈某某系夫妻,两人共育有子女两人,即女孔某甲、子孔某乙。孔某某于1971年去世,沈某某于2022年8月27日去世。除孔某甲、孔某乙外,被继承人沈某某无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
2018年5月24日,沈某某诉孔某甲、孔某乙赡养费纠纷一案,经鼓楼区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沈某某自2018年5月起同孔某甲一起生活,沈某某的退休工资及存款用于日常生活开支及医疗费用。同日,沈某某书写遗嘱一份,遗嘱中表示愿意与女儿孔某甲一起生活,其存款296000元中20万元已经由孔某乙保管,96000元交给孔某甲保管,其工资和存款主要用于自己的日常生活和看病需要,没用完的全部归女儿孔某甲所有。
2023年2月,孔某乙将姐姐孔某甲告上法庭,要求分割孔某甲保管的96000元以及母亲沈某某在银行的其他存款。孔某乙称,2016年母亲沈某某即被确诊为阿尔茨海默病,因此沈某某于2018年书写的遗嘱不具有真实性,其在患有阿尔茨海默病的情况下,不具有书写上述遗嘱的能力,不是其真实的意思表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规定,自然人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的真实意思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以按自书遗嘱对待。
法官提醒
虽然“阿尔茨海默病”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个人的认知能力和辨认能力,但是阿尔茨海默病患者订立遗嘱并非当然无效。但即使最终被法院认定有效,也容易引发继承人之间对遗产继承分配的异议和冲突,导致家庭矛盾和诉讼,因此,建议有立遗嘱意向的老年人尽量选择在病情加重前及时订立遗嘱,或者在病情加重后选择精神状态良好、意识清醒的情况下订立遗嘱,以顺利实现遗愿。
世界上最大的命题莫过于生死,人间走一遭,终究归尘埃。每个人都会老去,体能会退化、记忆会消失、认知会弱化。当年老、疾病降临时,每个人都希望优雅地活着,体面地老去,希望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身后遗产。不轻易否定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能力,尊重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是司法保持谦抑原则、尊重民事主体的意思自治权利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