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要具有法律合法有效的效果,在书写时需明确遗嘱的设立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
1.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全文,并签名注明年、月、日,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2.对于代书遗嘱,则要求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并由其中一人代书,同时遗嘱人、代书人及见证人均需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以增强其法律效力。
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这进一步强调了遗嘱设立时必须确保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和合法权利。
找法网提醒,订立有效遗嘱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主体合法,即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受外界干扰或胁迫。
4.形式合法,遗嘱的设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如公正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或口头遗嘱等,且各种形式的遗嘱均有其特定的设立要求。
有效的遗嘱不仅需满足主体、客体和内容上的合法性要求,还需符合形式上的法定要求。
1.具体而言,遗嘱可采用公正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或口头遗嘱等形式。
2.每种形式都有其特定的设立程序和要件,如自书遗嘱需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则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由其中一人代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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