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写遗嘱时公证并不是其生效的要件,当事人可以选择公证,还可以选择不公证,立遗嘱人只要表达了真实的意思表示,而且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订立的遗嘱是有效的,公证是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的证明力的加强。
老人立遗嘱不一定非要到公证处,也不一定非要公正。遗嘱是自己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即可,可以由老人自己写,也可以找他人代书,代书遗嘱需要注意要求有见证人。而公证遗嘱,只是让遗嘱的真实性更强,更具有效力,但并非一定要公正,也不是其他的遗嘱就是无效的。
从《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中的规定来看,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另外,对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下不超过10%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实施的具体收费标准,并报国家计委和司法部备案。
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
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
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手写遗嘱不公证是否有效
公证不是遗嘱有效的必要条件,公证遗→www.lawyerzheng.net←嘱只是遗嘱的形式之一。自书遗嘱不去公证,只要其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具有法律效力。
一般情况下,自书遗嘱只要满足上述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视为具有法律效力。因此,自书遗嘱无须公证也可发生效力,在法庭上可以直接作为证据采纳,但是前提是立遗嘱人思维清晰,能独立表达自己意思。如果有人不认可这个遗嘱,恐怕也会以此为理由。所以建议即使是自书遗嘱,也需要进行公证,以保证其证据效力。
虽然自书遗嘱没有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有数份遗嘱,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如果有数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日期为最后日期的那份遗嘱效力最高。因此,如果有能力进行公证的话,最好还是能遗嘱公证。
二、日记能否取代自书遗嘱
死者在日记中对于身后财产作出的处理是否遗嘱需要重点审查的一个问题是该遗嘱是否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由于遗嘱是对于身后财产作出的重大处理,关涉到各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法律对于遗嘱的形式要件要求比较严格。
自书遗嘱必须在抬头部分写明是遗嘱,并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遗嘱的年、月、日,如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则不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不应认定为遗嘱。
《继承法意见》第四十条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老人自立遗嘱一般是指老人自己书写遗嘱内容,也就是《继承法》中规定的自书遗嘱。这是遗嘱法定的五种形式之一,在订立这类遗嘱的时候,法律中并未要求必须要办理公证。所以说,是否对自书遗嘱进行公证,其实对遗嘱的生效并不会产生影响。
一、遗嘱不公证有没有法律效力
公证并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有效不需要公证,只要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立遗嘱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遗嘱处分的财产是立遗嘱人的合法财产,遗嘱内容形式合法即具有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立遗嘱不公证有效吗
立遗嘱不进行公证的,只要遗嘱符合下列要件也是有效的:
一、立遗嘱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四、遗嘱处分的财产是立遗嘱人的合法财产。
五、遗嘱内容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三、遗嘱如何订立具有法律效力
订立遗嘱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件:
(一)主体合法:
1、主体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必须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