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丨比茶水费还大的坑:收房后买房人发觉多交了巨额“溢价款”
两年望眼欲穿的日子终于结束,2018年6月底,开发商通知收房,赵女士兴奋不已。但她在兴奋之余发现,通知书上的房款与自己实际交纳的房款并不一致。除了5万元的信息服务费没有记入购房款,刚开始交纳的定金45万元也没有记入购房款之内。赵女士这才发现大事不妙,自己上当受骗了。
这数百户业主中,有的溢价10万元,有的溢价30万元、40万元,有的甚至溢价100万元。而有业主认为,“其中溢价10万元的业主并不多,而溢价30万元、40万元的占绝大多数。”涉及溢价的业主人数,据业主统计达700余户。
开发商路劲地产大厂阳光城项目公司大厂回族自治县中基首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劲大厂阳光城项目公司”)则认为,“我们仅通过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方式向购房人收取商品房价款。并且按照政府审批的备案价格明码标价。我们并没有向业主收取合同之外的款项,不存在任何违规销售行为。”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8月8日走访开发商路劲大厂阳光城项目公司发现,该公司对代理销售公司的管理,称“我们只认可四家代理销售公司”。而这四家公司,其下家则有着至少数十家代理销售公司。开发商路劲地产大厂阳光城项目公司则对这些公司态度模糊,认为“只要这些代理公司与我们认可的这四家销售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我们都认可。”到底哪些代理公司与这四家销售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业主并没人清楚。而记者走访的一家代理销售公司,早已人去楼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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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房乱象
2016年10月初,出于孝敬老人考虑,家住燕郊的赵女士,相中了位于环京北三县大厂福喜路附近路劲阳光城的房子,并决定倾囊购买。不想却被陷入了一场“被套路”的骗局。房子购买了,但多花销的45万元却从开发商与代理销售公司共同设下的套路中蒸发。
在这数百户受骗的业主中,与代理销售公司的交易,有的是现金交易,有的是转账,还有的是通过POS机刷卡交易。这些业主统计后,从中发现一个规律,凡是通过代理销售公司交纳的钱,都没被记入购房款之内。而这些款,有的是被写成“定金”,有的是被写成“购房意向金”,还有的是被写成“购房款”等,所列名目五花八门。在所交纳的这些款项中,有的业主交纳了10万元,有的业主交纳了30万元、40万元、80万元,甚至有的交纳了100万元。而有业主认为,“其中溢价10万元的业主并不多,而溢价30万元、40万元的占绝大多数。”涉及溢价的业主人数,据业主统计达700余户。依据上述数据,业主认为,该溢价款达数亿之多。
数亿元溢价款去了哪儿?
记者发现,一些现金交易的业主,手头上并没有收据。而一些业主即使手头上有收据,但由于收据上显示的房产代理公司,不在开发商路劲地产认可的四家代理公司之内,而不被开发商认可。也有业主收据上盖的是当地一家建材公司的公章。甚至,有些业主通过POS机刷卡后,资金流向了一家商户名称为廊坊双盛家俬民用家具的账户、大厂蓝瑞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有的转入“汪娇娇”“张新”“王忠”“孙立朋”“陈世琴”“陈伟”“韩修芳”“娄忠霞”“田亚柠”“郑栋海”“胡海杨”“夏春艳”等个人账户。这些现金交易、转账、POS机刷卡,一般都是在30万元、40万元、50万元、80万元之间。不过,记者发现,在个别手机银行转账操作中,汇款人附言写着“路劲买房加价款”字样。
8月8日,记者走访开发商路劲大厂阳光城项目公司,被告知“我们只认可四家代理销售公司,这四家代理销售公司分别是易居祥悦、乐石房产、北京通联、悦嘉”,至于这四家公司的全称,该公司负责销售的付姓经理称“记不清楚”。而这四家代理销售公司的下家有多少代理公司?分别是哪些代理公司?该付姓经理告诉记者“只要这些代理公司与我们认可的这四家代理签订了合作协议的,我们都认可。”到底哪些代理公司与这四家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该付姓经理回答模糊,而业主也并没人清楚。
不过,有很多业主质疑,我们明明是从这家代理公司买的,而开发商公布出来的却是另一家代理公司?还有业主认为,既然开发商不认可“亿坤代理公司”,以及其他代理销售公司,那开发商不还是通过这类代理公司把房子卖给我们了吗?按照开发商的公示,我们又是如何被划入开发商认可的代理公司名下的呢?
针对上述质疑,8月8日,路劲大厂阳光城项目公司销售负责人付姓经理认为,“我们的制度是很严格的。每一家代理公司我们都押着几十万元的佣金,如果代理公司不按规定售楼,我们会给予他们经济上的制裁。”这四家代理销售公司的下家有多少代理公司?分别是哪些代理公司?该付姓经理则含糊其辞。
记者在售楼处注意到,路劲大厂阳光城项目公司于7月30日发布公告称,“我公司仅通过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向买受人收取商品房价款,从未通过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以外的任何其他方式向买受人收取商品房价款。在该项目销售时,我公司按照政府审批的备案价格明码标价,不存在任何违规销售行为。”
开发商认为,自己没有收取业主网签合同价之外的任何费用,而代理公司认为,“这些钱肯定交给了开发商,不交给开发商的话,能把房子给业主吗?”
数个亿的溢价款到底去了哪儿呢?有专业人士分析,在房价虚高,而备案价偏低的情况,开发商有通过这一套路来逃避网签并避税的重大嫌疑。
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诈骗?
从7月份开始,路劲大厂阳光城项目的几百户业主聚集并依法维权。一个多月来,并没有实质性进展。有部分业主几经维权无果后,选择了司法途径。并去大厂县夏垫派出所报案,被告知“涉案金额太大,派出所没法受理。建议到县公安局报案。”派出所以及律师建议以涉嫌诈骗犯罪去大厂县公安局报案,被一位李姓副局长告知“你们这个案子不属于刑事诈骗,是民事纠纷,需要到法院打民事官司。”记者问,如果法院不受理呢?“受理与不受理都是法院的事情。”该副局长回复。
8月15日,记者走访大厂县法院立案庭,了解案件受理条件,“你需要先写诉状,必须得有明确的原告、被告和明确的诉讼请求才行。”有诉状就一定能受理吗?该法官回复“那不一定,还需要我们审查。”
一位在大厂司法系统工作了30余年的高级法官告诉记者,“即使你有诉状,也不会给你立案,这么大的群体性事件,能给你立案吗?再说了,本来就是一起刑事诈骗案,应该公安立案侦查。”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走访大厂县某律师所,“让公安立案来侦查这种案子?”一位律师呵呵一笑,不作解答。